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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工關鍵設備設施

發布時間:2021-10-25 02:01:05

『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的其他事項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委託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專門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三)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國家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四)管理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五)原信息產業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通信管理局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垂直管理,行政編制500名。
(六)原信息產業部所屬事業單位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7所直屬高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12-28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01-1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1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09-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12-10 《國務院關於印發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通知》 03-07 《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 03-04 《國務院關於推進物聯網有序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02-17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海洋經濟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01-17 《國務院關於印發服務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12-12 《國辦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 10-19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 10-10 《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09-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08-07
《「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07-20
《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07-17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07-12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印發》07-09
《「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06-29
《關於加快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指導意見》06-02
《關於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若干意見》05-02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04-27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03-29
《國務院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02-10
《國務院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02-08
《「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01-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01-04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公布 10月1日施行 07-01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11-01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條例》1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定》10-11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02-03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02-03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02-03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08-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03-05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02-05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02-0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02-05
《國防專利條例》02-05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02-05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02-05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02-05
《農葯管理條例》02-05
《食鹽專營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02-05
《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02-05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02-05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02-05
《鹽業管理條例》0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理條例》02-04
《軍工產品質量管理條例》02-04
《武器裝備研製設計師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工作條例》01-16
《軍用標准化管理辦法》01-16

『貳』 國家工信部有國文備案這個東西嗎是幹嘛用的,是不是騙人的在線等!

1機構簡介
2職責調整
3主要職責
4成立背景
5機構設置
6人員編制
7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簡稱: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據2008年3月11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國務院直屬部門。
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要職責為:擬訂實施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但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在中國的重點大學中,工信部直屬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外文名
Ministry of In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簡 稱
MIIT、工信部
創辦時間
2008年(戊子年)3月11日
類 別
國務院組成部門
主管部門
國務院
部長書記
苗圩(部長、黨組書記)
直屬高校1
北航、北理工、哈工大、哈工程
直屬高校2
西北工大、南航、南理工
重點共建高校
西電、成電、北郵、中南、湖大
普通共建高校
南郵、西郵、重郵、杭電、桂電等
目錄
1機構簡介
2職責調整
3主要職責
4成立背景
5機構設置
6人員編制
7其他事項
▪ 相關法律
▪ 行政法規

1機構簡介編輯

工信部標識
中國正處於工業化加速發展的重要階段。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步伐。之前,工業行業管理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分別負責,管理分散,不利於工業的協調發展。為加強整體規劃和統籌協調,有必要對相關職責進行整合,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該部。

2008年6月29日10時,在原信息產業部所在地北京西長安街和萬壽路兩個辦公地點,歷經10年的信息產業部牌匾悄然撤下,同時更換為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包括職能、機構、編制在內的 「三定」方案已經獲批,司局級數量設置為24個。工業和信息化部機構上內設司局24個。其中,綜合司局10個,工業行業管理為主的專業司局5個,履行國防工業管理相關職能的司局1個即軍民結合推進司,信息產業行業管理、信息化推進司局8個。 在編制方面,按照「三定」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職能部門編制599名,包括原信息產業部多數人員,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局各自有百餘人並入。人員到位工作08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加上離退休工作人員等,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總的行政編制為731名。

2職責調整編輯
(一)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理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國家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通信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對中小企業的指導和扶持;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稀土行業發展、鹽業行政管理、國家醫葯儲備管理的工作,管理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職責。
(二)將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組織協調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等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

技工業局。
(三)將原「信息產業部」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其中軍工電子管理職責劃給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有關郵政管理職責劃給國家郵政局,國家郵政局改由交通運輸部管理。
(四)將原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
(五)職能:推進我國的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促進工業由大變強,加快推進國家信息化建設。

3主要職責編輯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標准;監測工業行業日常運行;推動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管理通信業,指導推進信息化建設;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等。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提出優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規章,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通信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國務院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推進工業、通信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

工信部致力於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
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十)統籌推進國家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一)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負責通信資源的分配管理及國際協調,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的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承擔通信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國家信息安全和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開展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相關國際組織。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成立背景編輯
工業和信息化部,是在2008年中國「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根據十一屆人大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而組建的。中央將國家發改委的工業管理有關職責、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以及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加以整合,並且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另外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此外,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工委、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信息辦。

5機構設置編輯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24個內設機構:
辦公廳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

擬定相關產業政策,執行國家法規
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政策法規司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文件起草工作。
規劃司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財務司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產業政策司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准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葯的准入管理事項。
科技司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范和標准,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運行監測協調局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中小企業司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和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安全生產司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原材料工業司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裝備工業司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消費品工業司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葯、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卷煙、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劃;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葯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葯品儲備管理工作。
軍民結合推進司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准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電子信息司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
軟體服務業司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范和標准;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通信發展司協調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擬訂網路技術發展政策;負責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
電信管理局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准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通信保障局組織研究國家通信網路及相關信息安全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

管理電信業
;協調管理電信網、互聯網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擬訂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特殊通信管理,擬訂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政策措施;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無線電管理局無線電管理局(國家無線電辦公室)編制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
信息化推進司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信息安全協調司協調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和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國際合作司承擔對外和對港澳台合作與交流相關事務;負責外事工作。
人事教育司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管理直屬高校。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局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直屬機構一覽:
國家計算機網路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
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國家無線電頻譜管理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電信研究院
國內專用通信局
人民郵電出版社
人民郵電報社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
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
中國電子技術標准化研究所
中國電子產品可靠性與環境試驗研究所
電子工業出版社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電子信息行業分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軟體與集成電路促進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中國電子工業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
中國電子學會
中國通信學會
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中國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秘書處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6人員編制編輯
工業和信息化部機關行政編制為731名(含兩委人員編制13名,援派機動編制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118名)。其中:部長1名,副部長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3名(含總工程師2名、總經濟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3名,離退休幹部局領導職數7名)。
部長、黨組書記

苗圩
苗圩,男,漢族,1955年5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
副部長、黨組副書記
蘇波,,男,漢族,1955年10月生,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畢業,工學學士,高級工程師。現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1]
副部長、黨組成員
許達哲,男,漢族,1956年9月生,湖南瀏陽人。1975年12月參加工作,1982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研究員,國際宇航科學院院士,國際歐亞科學院院士。
2013年12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航天局局長,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2] 。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楊學山,男,漢族,1954年12月出生,上海人,199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北京大學信息管理系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3]
劉利華,男,漢族,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工學碩士,高級工程師。2011年2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4]
尚冰,男,漢族,1955年12月出生,遼寧省人,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沈陽化工學院高分子化工專業畢業,2002年獲美國紐約州立大學MBA學位,2006年獲香港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1年7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5]
毛偉明,男,漢族,1961年5月生,浙江衢州人,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工學學士學位,工程師。2013年11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黨組成員。[6]
部紀檢組組長、黨組成員
金書波,男,漢族,1953年10月生,北京人,197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6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2013年12月,任中央紀委駐工業和信息化部紀檢組組長、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
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7] 。
黨組成員、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
凌成興,男,漢族,1957年10月生,江西上高人,1977年1月入黨,1980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2013年5月任工業和信息化部黨組成員,國家煙草專賣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國煙草總公司總經理。[8]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朱宏任,男,漢族,1954年8月出生,1985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
許達哲

7其他事項編輯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主要是管規劃、管政策、管標准,指導行業發展。要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幹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外保留國家航天局、國家原子能機構牌子,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航天組織、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和有關活動,履行有關職責。委託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承辦國務院中央軍委專門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三)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國家能源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四)管理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
(五)原信息產業部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的通信管理局劃給工業和信息化部,實行垂直管理,行政編制500名。
(六)原信息產業部所屬事業單位和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7所直屬高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小企業對外合作協調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中國機電設備成套服務中心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01-16

《通信文明》電子雜志多期封面圖(4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01-16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01-16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11-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10-3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09-0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12-10[9]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指導意見》09-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08-07
《「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07-20
《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07-17
《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07-12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印發》07-09
《「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06-29
《關於加快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指導意見》06-02
《關於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知識產權工作若干意見》05-02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04-27
《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03-29
《國務院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02-10
《國務院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02-08
《「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01-17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01-04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公布 10月1日施行 07-01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11-01
《武器裝備質量管理條例》10-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制規定》10-11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02-03
《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02-03
《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02-03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08-13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08-13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03-05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02-05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02-05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02-05
《國防專利條例》02-05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02-05
《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02-05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品出口管理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出口管制條例》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02-05
《農葯管理條例》02-05
《食鹽專營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02-05
《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02-05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02-05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02-05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02-05
《鹽業管理條例》02-04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理條例》02-04
《軍工產品質量管理條例》02-04
《武器裝備研製設計師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工作條例》01-16
《軍用標准化管理辦法》01-16[10]

『叄』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備管理條例 什麼時間發布的

網路:
現公布《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肆』 部隊的規定有哪些

你這個題目有點大,部隊的規定很多,涉及到方方面面。有些規定是公開的,有些是內部掌握不對社會公開的。部隊是人民的軍隊是保家衛國的,組織紀律是根本。「軍令如山倒」,部隊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得抗拒。
部隊紀律的基本內容:
(一)執行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
(三)執行軍隊的命令、條例和規章制度;
(四)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
(五)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如下:
一、一切行動聽指揮;二、不拿群眾一針一錢;三、一切繳獲要歸公。
八項注意如下:
一、說話和氣;二、買賣公平;三、借東西要還;四、損壞東西要賠;五、不打人罵人;六、不損壞莊稼;七、不調戲婦女;八、不虐待俘虜。

『伍』 2011-2012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2011年1月17日起施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發票管理辦法》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復墾條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
《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戒毒條例》2011年6月26日起施行;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築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揚條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法》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資源稅暫行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車船稅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強製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身份證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拘留所條例》2012年4月1日。
更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請參考相關法律網站,這里推薦一個:法律圖書館--新法規速遞

『陸』 江蘇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全省國防科技工業規劃。
(二)負責軍品科研、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和合同管理。
(三)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軍品科研生產承擔單位保密資格審查。
(四)負責軍工動員和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工作。
(五)負責對本地區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的監管。
(六)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准、情報、統計、成果及推廣工作。
(七)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
(八)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
(九)負責民用船舶行業管理,負責船舶行業生產許可。

『柒』 2009年以來我國頒布或者修改了那些法律,法規

《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條例》2011年1月17日起施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發票管理辦法》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土地復墾條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
《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2011年3月19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戒毒條例》2011年6月26日起施行;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築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烈士褒揚條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法》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兵役法》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個體工商戶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資源稅暫行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車船稅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強製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身份證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拘留所條例》2012年4月1日。

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規
1,修訂後的《刑事訴訟法》;為配合刑訴法實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公安部12月25日公布修訂後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均自1月1日起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同步施行。
2.修訂後的《民事訴訟法》;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施行時未結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3.部門行政法規修改:《國務院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於1月1日起正式實施。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5.《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6.《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近年來,有關學術造假的新聞屢屢見諸報端。為遏制這一不良風氣,教育部日前出台《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7.修訂後的《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8.修訂後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
9. 《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
10.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准》。
11. 《葯品和醫療器械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
12.《性病防治管理辦法》。
13.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14.《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

『捌』 600685什麼時候復牌

【2014-09-29】
2014-09-27 600685: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
【出處】同花順金融研究中心【作者】同花順整理

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正在籌劃對本公司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等事項,經本公司申請,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8日起進行重大事項停牌,2014年4月15日起因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停牌期間,本公司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每5個交易日發布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情況的公告。2014年5月15日、6月14日、7月16日、8月15日、9月13日公司連續披露了關於重大資產重組延期復牌公告,並預計復牌時間不晚於2014年10月15日。
經過論證,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方案已初步形成:本公司控股股東中船集團擬將其在華南地區的造船業務相關資產注入本公司,同時本公司擬向第三方收購相關造船資產。
一、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工作進展情況
自2014年4月15日停牌以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已完成如下事項:
1、本公司已組織財務顧問、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及資產評估機構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涉及的標的資產開展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目前對標的資產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已經初步完成。
2、由於中船集團擬注入資產中涉及核心軍工資產,本公司及中船集團已將相關方案報送至有關主管部門,並已進行了相關反饋及回復。
3、作為A+H上市公司,本公司已就本次收購核心軍工資產在境內外的信息披露及後續的持續信息披露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了匯報,並已進行了相關反饋及回復。
4、就收購第三方造船相關資產對多家潛在收購標的進行考察和盡職調查,並與交易對方進行了多輪商務談判,目前已初步明確收購標的資產范圍及收購方案。
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召開董事會前仍需完成的工作
目前,重組各方正抓緊製作本次重組相關文件。由於本次重組涉及核心軍工資產注入A+H上市公司,本次重組的董事會召開之前尚需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事先批復或原則性同意意見。
繼續停牌期間,本公司將充分關注事項進展情況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待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確定後,本公司將及時公告並復牌,預計復牌時間不晚於2014年10月15日,敬請各位投資者諒解。

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公司」或「廣船國際」)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於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本公司全體董事參加表決,並形成決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會議以全票贊成通過了如下預案、議案:
1、通過關於轉讓廣州廣船實業有限公司股權的預案。
以不低於股權評估值41,379.13萬元和減產損失補償56,000萬元作為底價,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掛牌交易的方式轉讓廣州廣船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
2、通過關於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預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二條《公司章程》第二條內容修改為:
第二條:本公司經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體改生【1993】83號文批准以發起方式設立,於1993年6月7日在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及成立,注冊號為:19049939-0,取得本公司營業執照。本公司於1994年8月17日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1994】外經貿資綜函字第415號文批准為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並於1994年8月31日取得了外經貿資審字【1994】135號批准證書,並在1994年10月21日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及在1995年10月10日辦理換照手續,登記為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換照後的營業執注冊號為:企股粵穗總字第000264號。依據國統字【2011】86號文,公司類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
2009年12月10日公司再次換照後的營業執照注冊號為:440101400025144。
本公司的發起人為:廣州造船廠有限公司。
(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條《公司章程》第十一條內容修改為:
第十一條:本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設計、加工、安裝、銷售:船舶及其輔機、集裝箱、金屬結構及其構件、壓力容器、普通機械、鑄鍛件通用零部件、玻璃鋼製品、線路、管道、工具、傢具;機械設備、船舶修理;拆船;勘察設計;自有技術轉讓服務;室內裝飾;自產集裝箱、船舶、設備的經營性租賃;港口經營;承包境外機電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設備及材料出口,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
本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增加《公司章程》第二十六章特別條款順延第二百五十五條後的章節編號及條款編號。
第二百五十五條本公司遵從下述條款:
一、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作為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保持對公司的絕對控股地位。
二、接受國家軍品訂貨,並優先保證國家軍品科研生產任務按規定的進度、質量和數量等要求順利完成。
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規,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責任制度和軍品信息披露審查制度,落實涉密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中介機構的保密責任,接受有關安全保密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四、嚴格遵守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法規,加強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登記、處置管理,確保軍工關鍵設備設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五、嚴格遵守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法規。
六、嚴格按照國防專利條例規定,對國防專利的申請、實施、轉讓、保密等事項履行審批程序,保護國防專利。
七、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關特別條款時,應經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同意後再履行相關法定程序。
八、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的規定,在國家發布動員令後,完成規定的動員任務;根據國家需要接受依法徵用相關資產。
九、控股股東發生變化前,應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履行審批程序;董事長、總經理發生變動及選聘境外獨立董事,應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備案;如發生重大收購行為,收購方獨立或與其他一致行動人合並持有上市公司5%(含)以上股份時,收購方應向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備案。
3、通過關於召開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本公司定於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在中國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南40號本公司會議室召開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上述預案1、預案2需提請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召開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會議召開時間: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時
股權登記日:2014年10月10日。按照本公司章程,在股東大會召開前三十天內不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本公司將由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1月11日(首尾兩天包括在內)暫停辦理股票過戶登記手續。
會議召開方式: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本公司A股股東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東可以在網路投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廣州廣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董事會定於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時舉行201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14:00時
2、A股股東投票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9:30-11:30,13:00-15:00
(二)召開地點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南40號本公司會議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會
(四)召開方式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本公司A股股東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東可以在網路投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或網路表決方式中的一種,若同一表決權出現現場和網路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表決結果為准。
(五)出席對象
1、本公司股東截至2014年10月10日15:00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廣船國際(600685)」全體A股股東。
2、上述股東授權委託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本公司董事會邀請的其它人員
二、本次會議審議事項以普通決議方式審議如下事項:
1、關於轉讓廣州市紅帆酒店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2、關於轉讓廣州金舟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3、關於轉讓廣州廣船實業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
4、關於投資設立廣州廣船船業有限公司的議案。
以特別決議案方式審議如下事項:
5、關於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註:本公司控股股東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船集團」)已表示其或其關聯股東有意參與對議案1、議案2、議案3三項待售資產的公開競投,在中船集團或其關聯股東最終成為一項或多項待售資產的中標人的情況下,向中船集團或其關聯股東出售相關待售資產將構成本公司的關聯交易。為此,中船集團及其關聯股東將會在此次臨時股東大會上就議案1、議案2、議案3的表決中放棄投票。
三、現場出席本次會議的登記方法
(一)出席本次會議的回復時間及方式
擬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出席本次會議的A股股東,應於本次會議召開20日前即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或該日之前將回執(附件一)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本公司。
(二)股東出席登記事項
1、股東出席登記時間本次會議股東的出席登記時間為2014年11月11日14:00時之前。
2、股東出席登記方式及提交文件要求有權出席本次會議的法人股東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股東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出席並參加投票,亦可由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參加投票;有權出席本次會議的自然人股東可以親自出席及參加投票,亦可書面委託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參加投票。
出席會議的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賬戶卡;法人股股東持股東賬戶卡、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和出席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委託代理人持授權委託書(附件二)、本人身份證和委託人股東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
授權委託書應當在本次會議召開前24小時送達本公司。

這是這家公司最近的一則公告哈,說的是這家公司的資產重組的進展哈,裡面說到這家公司將不晚於2014年10月15日復牌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玖』 安徽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安徽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國防科技工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武器裝備生產許可和軍品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民口軍品配套和協調整機科研工作;負責軍工電子行業管理。
3、負責全省國防技術基礎管理和軍工科技創新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的質量、安全生產(含軍工核設施安全)、安全保密的監督管理,承擔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軍工產品及配套產品研製生產的計量、情報、統計等管理工作。
4、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承擔軍工關鍵設備設施、重點實驗室、技術中心、軍品配套能力的監督管理工作。
5、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建設。
6、負責全省民用爆炸物品行業管理及生產、流通的安全監督管理。
7、負責全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
8、協助國家軍工企業集團做好在皖軍工企業單位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
9、承辦省政府及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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