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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檢驗設備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1-03-06 06:24:47

Ⅰ 食品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制度

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通用規范(試行)

第一章 總則

1、為進一步落實全省加工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責任,規范生產加工行為,保證加工食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GB14881)等有關標准,特製定本規范。
2、本規范適用於福建省內的加工食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企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管理可參照執行。
3、企業應加強自律,不斷強化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本規范要求,保證食品安全。
4、企業可在本規范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一步補充、完善,形成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本規范的要求。
5、企業可結合自身規模、產品類別、組織結構及人員配置等實際情況,合理分工,確定本規范中清潔消毒、采購物資查驗、食品添加劑使用、生產過程管理、出廠檢驗以及台賬記錄的登記、保存等相關工作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員,確保落實到位。
6、企業可根據產品類別、質量控制要求等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各類記錄表單,但應體現本規范記錄表單中所要求的內容、要素。
7、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本規范要求記錄的事項。

第二章 廠區衛生要求

1、廠區內不得有煙塵、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蟲大量孳生的場所(如垃圾場、牲畜棚、污水溝等)。
2、廠區內主要路面應採用便於清洗的混凝土、瀝青或其他硬質材料輔設,路面平整,不積水,不起塵,其他裸露地面應綠化。
3、廠區應合理布局,生產區與生活區嚴格區分、有效隔離,生產區內不得飼養家禽、家畜。
4、排污(水)管道應通暢,廠區內垃圾、污物收集設施應為密閉式,並定期清潔,不孳生、集聚蚊蠅,不散發異味。
5、廠區應保持清潔衛生。垃圾、污物應定點存放,做到日產日清。
6、廠區應定期或在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防止鼠、蚊、蠅、昆蟲等集聚和孳生。對已發生的場所,應採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消滅,防止蔓延,避免污染食品。
7、使用各類殺蟲劑或葯物,應採取措施,防止人員中毒及造成食品、設備、工器具污染。
8、對廠區環境進行清潔應有記錄(見表1)。

第三章 采購管理
第一節 供應商管理
1、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采購物資分為A、B兩類。A類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物等,其餘為B類。
2、對A類物資的采購,應進行供應商評價;對B類物資的采購,可不進行供應商評價,但每批應有進貨查驗記錄。
3、評價內容(見表2)應包括:
(1)索證。采購食品原料,應索取供應商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近期產品質量合格檢驗報告(原則上應為半年內由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出具);采購食品添加劑和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包裝物,除索取工商營業執照和近期產品質量合格檢驗報告外,還應索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樣品評價。包括感觀評價、圖片評價、小樣檢測等。
(3)現場評價。必要時(如采購物資連續出現不合格或質量不穩定時),應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評價。
4、食用農產品的合格供應商應有近半年內由有檢驗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檢驗報告,其他原料的合格供應商還應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僅針對已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否則不得列為合格供應商。
5、經評價符合條件的,報企業負責人批准後,確定為合格供應商,並建立名錄(見表3)。
6、每年應對合格供應商至少進行一次評價,評價內容包括質量安全穩定性、物資交付及時性、服務情況以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的有效性等。
7、經評價合格的,保留作為下一年度合格供應商;不合格的,取消供應商資格。
第二節 進貨質量控制
1、采購物資進廠後,應存放在指定地點,並做好標識。
2、倉管員確認到貨名稱、規格、數量後,填寫《到貨通知單》(見表4)報品管部進行檢驗/驗證。
3、對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除查驗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外,食品原料(不包括食用農產品)還應查驗其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還應查驗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不得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對無法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准進行檢驗。
4、經檢驗/驗證合格的采購物資,由品管部出具《采購物資檢驗/驗證結果通知單》(見表5),通知倉管員予以入庫;倉管員填寫《采購物資出入庫台賬》(見表6),並按批次(編號)掛牌標識。
5、經檢驗/驗證不合格的采購物資,應做退貨或讓步接收處理。讓步接收的,其不合格項目不得涉及質量安全指標,且應經質量負責人批准。
6、對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而須先投入使用的采購物資,由生產部根據生產需要提出申請,企業負責人批准後予以緊急放行,倉管員填寫《采購物資出入庫台賬》並加備注。緊急放行物資應單獨堆放,按批次(編號)掛牌標識並加掛「例外轉序」標識牌。
7、品管部仍需按食品安全標准,對緊急放行物資進行抽樣檢驗。檢驗不合格的,應立即通知生產車間停止使用,庫存部分報質量負責人批准後,作退貨/讓步接收處理。所生產的成品、半成品,應予以封存,待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銷售或轉入下道工序;檢驗不合格的,應採取返工、銷毀等方式處置。
第三節 進貨台賬
1、企業應建立進貨台賬(見表7),如實記錄每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批次、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企業應妥善保存進貨票據、合格證明文件及進貨台帳等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四章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
第一節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責任人制度
1、企業應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明確食品添加劑采購、驗證、保管、配料、使用等相關人員的職責,建立相關作業指導書。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相關責任人對每一批次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負責。
2、食品添加劑采購、驗證、保管、配料、使用等相關責任人應熟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GB14880)等食品添加劑使用標准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相應知識。
3、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相關責任人應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有關管理要求,按產品配方及食品添加劑的特性,做好食品添加劑配料工作,防止超范圍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第二節使用管理
1、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准》(GB14880)及衛生部相關公告的要求,其產品配方須經企業質量負責人審核批准。對復合食品添加劑,應確認其組成成分、使用范圍、用量符合有關規定。
2、每批次產品應盡可能使用同一批次的食品添加劑。
3、食品添加劑使用前應對其標識進行檢查,確認與配方相符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得使用無標識、標識不清、標識不符合要求及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發現不符合要求或可疑添加物的,要停止使用,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食品添加劑應專庫或專區(櫃)存放,專人管理,不得隨意取用。食品添加劑配料應有獨立的配料間(櫃),並配備有專用計量器具及工具、容器。
5、計量器具精度應符合要求,並在檢定/校準有效期內使用;工具、容器應使用無毒、無異味的材料製成,並符合食品安全標准。
第三節 食品添加劑使用台賬
1、企業應如實填寫《配料記錄表》(見表8),每份配料的記錄應能體現所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批次、用量等信息。
2、配料記錄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五章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
第一節 人員要求
1、企業應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准、企業管理制度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並做好記錄,建立檔案(見表9、10)。
2、企業應每年組織生產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檔案(見表11)。
3、生產人員及有關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員工,其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企業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4、與生產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生產車間。進入車間人員應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並洗手、消毒。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員還需配戴口罩。
5、生、熟區工作人員嚴禁串崗,防止交叉污染。
6、生產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長指甲,不塗指甲油,不佩戴首飾、飾品等進行生產操作,不將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帶入生產車間;頭發不外露;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進入與生產無關的場所;不得在車間內吃食物、吸煙和隨地涕吐。
第二節 場所衛生維護
1、生產車間進口處更衣、洗手、消毒等設施配備齊全,保持完好,使用正常。必要時還應設有工作鞋(靴)消毒池。
2、生產車間內應有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設施,保持完好。溫度、濕度、空氣潔凈度能滿足生產要求,並設有盛裝廢棄物的專用容器。
3、生產車間屋頂(天花板)、牆壁表面應平整光滑,防止污垢積存、蟲害和黴菌孳生,地面不積水,保持清潔衛生。
4、生產結束後應對生產車間的地面、牆壁、排水溝進行清洗;更衣室、淋浴室、廁所、休息室等公共場所應定期進行清掃、清洗、消毒,並保持清潔;清洗及消毒需填寫《場所清潔消毒記錄表》。
5、殺蟲劑和其他需要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應有專用的貯存場所(櫃),加鎖並由專人負責保管,加貼警示標志,使用前須經批准。
6、企業應防止潤滑劑、燃料、清潔劑、殺蟲劑等污染物對食品的污染;車間內使用殺蟲劑時應在停工期間進行,使用後應將受污染的設備、工器具和容器徹底清洗除去殘留葯物。
7、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廢棄物,應使用專用容器分別收集盛裝,及時處置並記錄(見表12)。
8、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如被寄生蟲、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等,生產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生產,隔離不合格品或可疑產品,並及時報告生產部負責人。
9、企業應按生產工藝的先後次序和產品特點,將原料處理、半成品處理和加工、包裝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裝和檢驗、成品貯存等工序分開設置,防止前後工序相互交又污染。各工序應避免積壓原料和半成品,防止食品變質。
10、涉及速凍、冷藏等特殊要求的食品,生產、貯存等環節溫度控制應符合相關要求。
第三節 設備及工器具維護
1、生產設備應布局合理,固定設備的安裝位置應便於清洗、消毒。
2、直接接觸食品的設備、設施及工器具和容器應使用無毒、無異味、不吸水、耐腐蝕、經得起反復清洗與消毒的材料製作;其表面平滑、無凹坑和裂縫;應避免交叉使用,防止產生污染。
3、生產設備、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後應徹底清洗、消毒。
4、維修檢查設備時,應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食品;維修後要對該區域進行清洗消毒,由指定人員確認後方可繼續生產。同時,將維修工具、配件等整理歸位。
5、清洗、保養人員應及時填寫好《機器設備維修清洗保養卡》(見表13)。
第四節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及記錄
1、企業應根據產品、工藝特點,按照食品安全標准規定及食品質量安全要求,確定生產關鍵質量控制點,制定工藝作業指導書,並實施控制要求,做好記錄。
2、投料人員應如實填寫《投料記錄表》(表14),記錄所使用原輔料及配料的名稱、批次、數量。
3、生產用水必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GB5749)規定。
4、企業應根據需要制定並實施半成品檢驗控制要求,做好記錄,經檢驗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轉入下道工序。
5、食品生產過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應立即查明原因並採取整改措施。
6、企業應如實記錄食品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六章 倉儲管理
第一節 倉儲要求
1、原輔料庫、成品庫等庫房應整潔,地面平滑無裂縫,並有防潮、防火、防鼠、防蟲及防塵等設施,保持通風、乾燥。
2、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宜專庫專用,不得混放;食品添加劑應專區(專櫃)存放,專人管理;有異味或易吸潮的宜分庫存放或密封保存。
3、原輔料、半成品、成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洗滌劑、消毒劑、化學試劑等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4、原輔料、成品等物料應分類堆放整齊,離地、離牆並與屋頂保持一定距離,且留有必要的通道。
5、對溫、濕度有特別要求的原輔料及成品倉庫,應配備溫、濕度表,庫房溫度、濕度應符合存放要求。
第二節 原輔料管理
1、經檢驗/驗證合格的原輔料,由倉管員核實品管部門出具的《采購物資檢驗/驗證結果通知單》後,辦理入庫手續。
2、合格的原輔料應在規定區域堆放,掛牌標識。標識應明顯、清晰、准確,其內容包括品名、批次、批量、入庫日期等信息。
3、原輔料應按先進先出、保質期限先到先領用的原則領用。
4、對生產所需原輔料,由生產部根據生產計劃,填寫《領料單》(見表15),經生產部負責人批准後到倉庫領取。倉管員根據《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並做好記錄。
5、每批出庫的同種物料,應盡可能為同一批次,並能清楚體現品名、批次等信息。
6、對庫存原輔料應定期實施檢查,防止過期、變質。對過期、變質及受污染的,報部門主管批准後及時處置。
第三節 成品管理
1、成品入庫時,倉管員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確認數量後簽名,安排入庫。
2、成品應按品名、規格、生產批次分別堆放,標識清楚,防止包裝損壞或不同批次的產品混雜。
3、倉管員應按先進先出原則辦理成品出庫手續,清點數量,並檢查外包裝質量。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第四節成品台賬
1、嚴格出入庫手續,對當日成品的出入庫及時登記、入賬(見表16),日清日結,定期盤點,保證賬物一致。
2、企業應建立銷售台賬(見表17),如實記錄每批出廠成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次、檢驗報告編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3、企業應妥善保存出入庫台賬、銷售台賬及相關銷售票據,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七章 出廠檢驗
第一節 出廠檢驗要求
1、食品出廠必須經過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出廠銷售。
2、出廠檢驗項目應符合產品執行標准及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的要求。標簽應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要求。
3、「已檢」、「在檢」、「未檢」的成品應分區存放,並有明顯標識。
4、產品抽樣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執行,確保樣品具有代表性。每批抽檢的產品,可根據需要留樣,並做好留樣記錄(見表18)。留樣儲存環境的溫度、濕度等應滿足有關要求。
5、企業可以自行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託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第二節 自行檢驗
1、對所生產的食品進行自行檢驗的企業,應設立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實驗室,建立健全檢驗管理制度。
2、企業應配備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的檢驗人員從事檢驗工作。檢驗人員應熟悉產品標准、檢驗規程,能獨立履行職責,尊重科學,恪守職業道德,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和結論客觀、公正,不得出具虛假的檢驗報告,並對出具的食品檢驗報告負責。
3、企業應具備出廠檢驗所需的儀器、設備及試劑葯品。儀器、設備應滿足檢測精度要求,按周期檢定或校準,並進行必要的維護保養,確保處於良好狀態;儀器、設備的使用操作應符合操作說明書及實驗的要求;試劑葯品的存放及使用應符合產品標簽及實驗要求;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應符合《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應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
4、實施自行檢驗的企業,每年應當與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一次比對檢驗。
第三節 委託檢驗
1、對不具備自行檢驗能力的項目,企業應委託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並提供委託檢驗證明材料。
2、委託檢驗應明確委託期限、檢驗批次、項目、報告要求等。
3、企業應記錄並妥善保存每批次委託檢驗的信息(見表19)。
第四節 結果判定處理
1、出廠檢驗應出具《成品檢驗報告單》(見表20)。經檢驗判定為合格的產品方可出廠銷售。企業品管部具有質量否決權。
2、企業應對經檢驗判定為不合格批次的產品及時隔離,做好標識,防止不合格品出廠。品管部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定後,確定返工、銷毀等處置方式,並報企業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評定及處置結果應有書面記錄(見表13),並由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第五節 檢驗記錄及檔案管理
1、檢驗人員應認真填寫檢驗原始記錄、檢驗報告,並簽字,不得偽造、篡改檢驗原料記錄和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批次、樣品量、檢驗依據、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等信息。
2、記錄應及時歸檔管理,並妥善保存。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八章 不安全食品召回
第一節 風險分析
1、企業應通過客戶投訴、相關部門抽檢、企業自查等途徑,對其生產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持續跟蹤,及時收集食品安全風險信息。
2、對發現可能存在不安全的食品,企業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分析評估,同時填寫《食品安全風險分析記錄表》(見表21),書面報告企業負責人。
3、經風險分析,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企業應當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
(1)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2)食品安全風險評詁結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結論的;
(3)企業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4)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該召回的食品。
第二節 召回實施
1、對確定實施召回的食品,企業應立即核實產品的批次、生產數量,並查明庫存量、已銷售數量,查清具體銷售區域、經銷商名單後,制定召回計劃。
2、企業應在確定召回的第一時間內通知所有經銷商,召回尚未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銷毀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銷售地直接銷毀(須有公證機構或相關監管部門出具現場確認證明)或運回生產地銷毀處理(須經相關監管部門人員在場監督銷毀)。銷毀現場要建立影(像)證據,並填寫《不安全食品銷毀記錄表》(見表22)。
4、對因標簽、標識或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採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食品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銷售時,應向消費者明示補救措施。
第三節 召回報告
在不安全食品召回過程中,企業要落實報告制度,應向當地質監部門提交以下報告:
1、在確認食品應當召回時,應立即提交《食品召回措施報告》(見表23),內容包括:
(1)召回食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批次以及涉及的產品數量;
(2)停止生產的情況;
(3)通知生產經營者的情況;
(4)通知消費者的情況;
(5)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6)召回通知記錄情況;
(7)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范圍和時限等;
(8)召回的預期效果;
(9)召回食品後的處理措施。
2、根據召回進展情況,應及時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見表24)。企業對召回措施有變更的,應當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3、在召回時限期滿15日內,提交《食品召回總結報告》(見表25)。
第四節 記錄與檔案
企業應保存對不安全食品召回全過程的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處理方案等;同時,要建立召回檔案,妥善保存召回、銷毀的現場影像和各類書面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九章 附則

1、本規范未提及的相關管理要求,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
2、本規范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參考:http://wenku..com/view/85bfc946b307e87101f696a7.html

Ⅱ [求助]急求食品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

食品化驗室管理制度

1.
嚴格按照「食品衛生國家標准」進行規范操作。回

2.
食品檢測項目和檢測結果答必須符合國家標准要求。

3.
遵守本廠產品質量標准,做好原輔材料及產品檢驗、分析工作,確實把好質
量關。

4.
實驗情況及時分析,數據要記錄在專用記錄本上,並做到及時、真實、齊全、
清晰、整潔、規格。

5.
化驗人員應努力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操作技能,仔細地觀察實驗現象,養成良
好工作習慣。

6.
按照生產工藝要求,
認真做好生產半成品和成品檢測的工作,
定期檢查、
保養,
確保儀器正常運轉。

7.
玻璃儀器的洗滌,必須遵守清洗規章制度,以達到分析項目准確無誤。

8.
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9.
人為損壞化驗室儀器、設備,根據情節給予賠償。

10.
檢測產品質量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指出整改措施與建議。

11.
易燃、易爆、劇毒、強酸、強鹼化學試劑要妥善保管,嚴格遵守規章制度,
杜絕事故發生。

12.
下班前關閉門窗、水、電,確保防火、防爆、防盜、防毒安全。

13.
化驗室閑人免進

14.
化驗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根據公司紀律要求予以處罰,甚至除名。

XXXXXXX
公司

XXXX

X

X

Ⅲ 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職責分工和管理制度

為確保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防止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經本企業研究,決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其人員職責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業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人員職責分工
組長: 為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所經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企業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及時有效地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組長: 協助組長抓好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質量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經營人員健康管理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 為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食品質量安全自查、自糾、自檢,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成員: 為食品購銷台賬管理人員,負責查驗供貨商的有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等,並索取進貨發票;負責本企業食品進貨台帳、銷貨台帳的登記,進貨台帳、銷貨台帳以及相關資料的保管和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等工作。
三、食品質量安全相關制度
經本企業研究,決定製定以下相關管理制度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從本企業開業之日起執行。
1、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3、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4、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保障食品衛生安全,保護群眾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特製定本企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企業的員工,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業員工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教育從業人員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上班時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個人衛生必須做到勤洗澡、勤理發、勤換衣服、勤剪指甲。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要做到防塵、防蠅,專櫃加罩,售貨時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並將健康證明材料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備查。
四、組織從業人員學習並掌握從事食品工作應具備的知識和技能。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為了加強本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企業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國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企業銷售的食品都必須實行進貨查驗,查驗供貨方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資格證明和許可證明,並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照復印件備查。
三、按照食品進貨品種和批次查驗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明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證明文件,並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四、對購進的預包裝食品,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准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准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五、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專門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
六、本企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檢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實行統一配送經營的食品,由企業總部統一檢驗供貨方的相關有效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採用信息化技術聯網備查。
八、檢驗購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銷售。
九、本企業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十、本企業管理人員要切實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自覺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分類統一保管,集中備案,並接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檢查。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一、為了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銷售符合國家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製定本制度。
二、根據本企業的實際,盡可能完善自檢設施設備及檢測人員,對散裝食品、嬰幼兒食品等重點食品加強銷售前自檢,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本經營企業。
三、本企業配備專(兼)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索票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檢查銷售食品的內外質量、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日期等,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日期的食品。
四、經質量自檢或感觀檢查不合格食品、真空包裝食品漏氣、包裝損壞的食品立即撤櫃下架停止銷售,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
五、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六、有計劃地邀請法定檢驗機構,對場內關系人體健康和消費者、有關組織反映有質量問題或投訴較多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質量判定。發現有質量問題的予以先行下櫃下架、停止銷售,並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配合調查處理。
七、本企業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及時進行公示。
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本企業自願按照下列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1、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對本企業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2、持有效的證照經營食品;
3、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4、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5、本企業負責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並索取進貨發票;
6、建立和登記食品進貨台賬;
7、經營的預包裝食品在顯著位置標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產品執行標准、質量(品質)等級等;
8、經營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9、經營的進口食品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
10、不經營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11、不經營經感官鑒別已經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食品;
12、不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13、不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14、不經營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准採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食品;
15、不經營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管理,確保守法經營,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制度。
二、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准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業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本企業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三、 經自查,發現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業停止銷售,退出要經營單位:
1、包裝破損和運輸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
2、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食品;
3、感官鑒別已經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5、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6、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7、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
8、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10、偽造產地、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准採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食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標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於不合格或經法定機構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食品。
四、本企業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追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貨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五、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六、本企業與供貨商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必須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條款以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等條款。
七、本企業員工應對本經營企業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退出市場;對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應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積極協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處的相關工作。
食品購銷台帳制度

一、為了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確保食品質量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製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業為加強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
三、本企業應向初次交易的供貨商索取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在進貨檢查驗收時,如發現供貨商的有效證件失效,應督促其及時補回,否則不與其交易。每次交易時應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准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備有關部門查閱。
四、本企業建立食品進貨台賬和銷售台帳,登記每次交易情況。
五、進貨台帳登記的內容:
(1)進貨時間;
(2)食品名稱;
(3)食品的數量、規格及品種;
(4)生產者廠名、地址、聯系方式;
(5)食品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情況;
(6)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標准代號;
(7)登記人簽名;
六、銷貨台帳登記的內容:
1、銷貨時間;
2、食品名稱;
3、食品的數量、規格及品種;
4、購貨方名稱及聯系方式等。
七、本企業的進貨台帳和銷貨台帳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以備接受檢查。
八、有關行政監管部門檢查、監測本企業食品質量的相關情況,應如實記錄,列入台帳登記內容:
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監測結果;
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況;
4、其他需要登記的信息。

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預防和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食品安全法》制定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旦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告、及時救助、及時阻止事態擴散。
一、成立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成 員:
二、食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理原則和處理程序
食品質量安全,堅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在事故處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密切協同,聯系暢通;依法處置,消除危害」的處理原則,要以防止最大限度減少人員中毒、死亡,減少經濟損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態擴散,及時有效控制和妥善處理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發生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後,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急救治療。
2、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政府、疾病控制或衛生監督機構、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報告。
3、及時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的經過和簡要情況,主要了解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以及已經採取的緊急措施等,並詳細詢問發生中毒的地址、單位和時間,中毒人數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酒類、肉類、食品、原料、工具、設備和場所等,防止中毒進一步擴散。
5、採集、保留有關食品及其原料樣品,送衛生監督管理機構進行檢驗。
6、協助工商、衛生、農業等部門的檢驗人員對可疑中毒的剩餘物品進行抽檢。
三、責任追究
1、根據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情況,找出事故原因,對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及時向政府、工商、衛生監督等主管部門報告。
2、如發現對本企業的相關責任人有不作為或作為不力的,給予相應的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範本

一、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四、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五、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品檢驗設備管理制度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里的農村食品安全:

一是受消費水平及消費觀念的影響,農村市場假冒偽劣商品現象較為普遍,多數農民屬於低水平消費群體,購買能力有限,所以他們購物時多圖便宜,而且識假辨假能力差,因而為成本低、價格低的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了市場。

二是經營主體的素質相對較低,他們大多數是農民,文化程度較低,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識和守法經營觀念。個別經營者往往只求經濟利益,不管商品質量,更不會去考慮人們食用不合格食品所造成的惡果。

所以,即使是食品已經超過保質期,或是明明知道是劣質食品,為了不讓自己虧本,甚至是有利可圖,經營者也會想盡一切辦法將商品銷售出去。

三是在農村,小賣部、食品商店等零散食品經銷商大量存在,他們經營規模小,廣泛分布在農村的各個角落。這些狀況滿足了農村的消費需求,但不利於監管。

四是農民消費者自我權益保護意識較差。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不能正確運用法律維權,多是自認倒霉。還有的是礙於同鄉的情面,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因而使違法經營長期得以生存。

五是維權成本較高。為幾元錢的食品,費錢投訴很不合算。

Ⅳ 食品管理制度

食品衛生制度
食品銷售應提交下列食品衛生制度:
1、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衛生制度
2、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無食品倉庫可免除該項)
3、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4、衛生檢查制度(個體食雜店可免除該項)
5、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衛生制度
6、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個體食雜店可免除該項)
7、食品銷售衛生管理制度
餐飲業應提交下列食品衛生制度:
1、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衛生制度
2、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無食品倉庫可免除該項)
3、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4、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5、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6、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7、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8、衛生檢查制度(個體飲食店可免除該項)
9、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衛生制度
10、食品冷藏衛生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2、切配衛生管理制度
13、冷盤製作管理制度(無該項目可免除)
14、配餐管理制度(無該項目可免除)
15、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16、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7、食品銷售衛生管理制度(無兼營預包裝、散裝食品免除)
食品衛生崗位職責
1、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2、廚師長崗位職責
3、采購員崗位職責
4、驗收員崗位職責
5、倉庫保管員崗位職責
6、粗加工崗位職責
7、切配崗位職責
8、烹調崗位職責
9、冷拼配製崗位職責
10、餐具清洗消毒崗位職責
11、餐廳服務員崗位職責
12、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13、食品采購台帳 原料采購記錄表 原料驗收記錄表 人員健康狀況登記表
食品采購、索證、驗收衛生制度
1、食品必須定點采購,對定點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和信譽度評價、簽訂合同。
2、采購食品車輛專用,盛裝容器清潔衛生,生熟分開,運輸過程採取防蠅、防塵、防曬、防雨措施。
3、采購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須色、香、味、形正常,不採購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霉變生蟲、過期、混有異物或感官性狀異常及其他不符合衛生標准要求的食品。
4、采購定型包裝食品必須檢查食品的包裝和標簽、標識完整,標簽、標識上應有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5、采購散裝食品及其原料(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進行色澤、氣味、滋味、形態等感官性狀檢查。
6、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應向供貨者索取同批次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供貨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購貨發票。采購小批量食品及其原料時,應向供貨者索取購貨發票或購貨憑證。
7、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貨發票、憑證與采購食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批號等相一致。索取供貨者的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核實其記載的內容真實有效。
8、索取的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如為復印件的應由供貨者在復印件上簽章。
9、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不得在無食品衛生許可證的供貨者處采購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在無法提供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和購貨發票、憑證的供貨者處采購食品及其原料。
10、采購的食品必須建立食品采購台帳。台帳應含有購貨日期、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的感官性狀、所索取證票種類及采購員簽字等內容。
11、采購的食品進庫前倉庫管理人員應對食品的色、香、味、形進行驗收,合格食品入庫儲存,不合格食品退回。

食品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衛生整潔,無霉斑、無鼠跡、無蒼蠅、無蟑螂,倉庫內通風良好,食品擺列整齊,庫內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避免陽光
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溫度和濕度。及時維護破損的食品墊離板、存放台、存放案、貨架。
3、食品應分類、分架,離地離牆10CM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應分開存放,食品不得與葯品、雜品等物品混放。
4、每周檢查一次庫房的防蠅、防塵、防鼠及防潮、防霉和通風設施,保證運轉正常。
5、每周檢查一次庫房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時發現、清理變質或過期等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品。做好被清理食品登記和處理記錄。
6、食品和原料出入庫做到勤進勤出,對進庫的各種食品、原料、半成品要掌握食品的進出狀態,做到先進先出,盡量縮短貯存時間。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7、食品倉庫管理人員要對入庫的食品及其原料逐件進行感官檢查和對票證、憑證進行核實,對無法提供有效證件的食品拒絕入庫。
8、食品倉庫管理人員要對入庫的食品及其原料進行驗收登記和建立台帳,台帳內容包括購貨日期、食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的感官性狀、所索取證票種類及采購員簽字等。台帳、票證、憑證等證明材料按月裝訂,並保存12個月以上。

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食品粗加工前檢查食品質量,不加工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有異味的蔬菜、肉、魚、蛋、禽等食品。
2、動物性食品禽、肉、魚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開挑選、去雜、清洗和加工。
3、動物性食品之間分開處理,處理水產和處理肉、禽應分開進行,防止相互影響。
4、專池專用,各洗滌池標識明顯。葷素食品盛器分開使用,標識明顯。
5、冷凍食品的解凍應提前在常溫下進行自然解凍或在流動的自來水下解凍,不用熱水融解禽、肉、魚類食品。
6、處理後的食品用干凈的容器存貯,應分類置於貨架上擺放。不得直接置於地上。易腐食品加工後及時使用或冷藏。
7、加工用的刀、砧板、案板、絞肉機、洗滌池、盛具、容器等用工具用後洗涮干凈,定位存放,並定期消毒。
8、工作結束時要搞好衛生,地面、檯面沖洗干凈,及時處理垃圾及廢異物。盛裝垃圾及廢異物的桶應加蓋,隨時處在密閉的控制下。
烹調加工衛生制度
1、烹調加工所用原料應新鮮, 烹調加工前認真檢查食品質量,發現衛生問題及時處理,不幹凈的返回粗加工間重新處理。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
2、烹調食品,中心溫度達70℃以上,烹調後食品至食用的時間不超過2小時,且在≥60℃或≤10℃的條件下貯存。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後供應,熟製品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3、調料符合衛生要求。調料應認真檢查,發現異、雜物等及時篩選,禁止使用假冒偽劣調料。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後加蓋。工作結束時將調料全部收入調料盒中並加蓋存放。
4、非食品用原料嚴格控制禁止入內,防止誤食引發食物中毒。
5、烹調人員上崗要更換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外露,烹調人員的手要經過徹底清洗,工作時不許抽煙,戴飾品,不隨地吐痰和亂扔異物,有外傷炎症者要包紮好傷口或暫時停止工作,或不直接觸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廁所,外出歸來或做其它接觸不潔物,雜物的工作要及時清洗雙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嘗烹調的食品。
6、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
7、烹調用具應保持清潔,每次用完都要清洗,保持潔凈。灶房內工具應專用,不能和粗加工間等部門合用。
8、工作結束後,工具、用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洗涮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持有效的健康證上崗。發現有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職業禁忌人員不得參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2、聘用新的從業人員和臨時聘用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衛生機構發放的健康證明後方可聘用上崗工作。
3、發現從業人員有患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職業禁忌人員不得參加直接入口作品 的工作。
4、發現從業人員有腹瀉、手外傷、皮膚濕疹或化膿、疥瘡、咽喉疼痛、發熱、嘔吐等症狀,暫時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崗位。
5、健康檢查必須到經過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體檢單位進行。
6、從業人員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經考試或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7、每年組織從業人員兩次以上食品衛生知識、崗位衛生制度、技能、職業道德培訓。提高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熟練掌握崗位的操作規程,遵守崗位衛生制度。
8、單位法人(負責人、業主)、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上崗前和每二年一次復訓的培訓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培訓單位進行培訓。參加培訓的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學時。
9、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和培訓檔案資料。檔案資料包括健康檢查花名冊、培訓時間、地點收購價容、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核資料等。
10、健康證實行統一管理,並隨時接受衛生監督機構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餐具用工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並放到保潔櫃保潔。
2、餐具用具嚴格執行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制度,餐具用具採用物理消毒按除渣→洗滌→清洗→消毒→保潔程序進行;餐具用具採用化學消毒按除渣→洗滌→消毒→清洗→保潔程序進行。
3、使用物理消毒(煮沸、蒸汽、紅外線):
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鍾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鍾以上。
4、使用化學消毒(主要為各種含氯消毒葯物):
使用濃度應含有效氯250㎎/L(又稱250ppm)以上,餐具用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作用5分鍾以上。消毒後用凈水沖去表面的消毒劑殘留。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示。
6、消毒後的餐具用具自然濾干或烘乾。.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乾,以免已消毒的餐具用具受到再次污染。
7、消毒後的餐飲具應及時放入保潔櫃內。餐飲具保潔櫃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餐飲具保潔櫃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餐具用具實行專人清洗消毒。使用洗滌劑和消毒劑符合食品用的衛生標准和要求,並專人保管。
9、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0、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畢,廢棄物及時清理,做好洗消間的清洗衛生。

Ⅵ 求食品檢驗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製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准。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設備、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采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四、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購人員應記錄采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發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發,不留長胡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煙。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倉庫衛生崗位責任制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方案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質量,實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措施,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確保食品安全,特製訂本預案。

二、 范圍:適用於所有車間。

三、 職責: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由生產科執行,廠長監督指導。

四、 內容

(一)應急預案啟動

1、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反饋同一批次的產品,發生食用後腹瀉等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現象,主要包括化學的、生物的危害,或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現批量的明顯的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質量事故,如批量漲袋、出現漏氣、發臭等,視為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質量管理(www.chinatpm.net)

2、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件,立即啟動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立即按照預案的責任分工,投入應急處理程序工作,並隨時向各職能部門反饋質量報告情況。

(二)實施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向供銷科和質檢科等職能部門進行反饋和信息溝通,便於問題在市場上的妥善和積極處理。

2、派質檢科或與職能部門專業人員一起,到事故發生現場,查看產品質量狀況,事故發生狀態及影響范圍等情況,將樣品送廠,並做出初步的判斷和處理。

3、相關生產車間,排查此批次產品的產量和范圍;4、詢問其它發貨范圍的銷售公司,是否有此類現象的發生;5、排查此批次產品生產所用的原料和輔料及包裝物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以及其它產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輔料或包裝物,若有使用,查看使用產品的質量狀態,生產批量及發貨范圍。

6、排查此批原輔料是否有理化指標的檢測,以往供應廠家的質量及理化指標檢測的情況;同時排查此批產品所用包裝物、原料是否有變化。

7、排查生產環節的各項生產記錄,還原當天生產狀況;8、通過以上排查,初步判斷出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懷疑因素進行進一步的判斷。

9、對懷疑因素和環節,進行至少三種的重復性試驗,通過試驗,確定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

10、對於市場上的事故發生態勢積極關注和溝通,並與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三)產品回收

1、通過排查和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職能部門溝通後,如確認此批產品有回收的必要,應對產品進行回收。回收時,按發貨區域、數量及日期批次進行回收。回收後按正常退貨程序進行退貨。

2、退貨時,與職能部門溝通,確定統一退回總部或各異地公司同時接收。

3、產品退貨後,積極對退貨產品進行觀察。

(四)改善和改進

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排查出來的因素,廠內進行整改,由相關車間積極整改,或進行硬體的投入,從而固化生產。如有系統性問題,需要職能部門配合的,積極向相關部門寫出書面申請,並明確提出,在相關因素改進之前,此種或此批產品停止生產,或改進工藝等。

Ⅷ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注,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三、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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