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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設備管理處

發布時間:2021-03-04 06:07:43

『壹』 求中山大學校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准則》、《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對象為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三條 學生違反校規校紀,根據情節輕重、認錯態度、悔改表現等,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學生有違反校規校紀行為,但情節輕微不足以給予紀律處分的,由學校或學生所在院(系)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督促其改正錯誤。紀律處分分為下列六種:(1)警告;(2)嚴重警告;(3)記過;(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學;(6)開除學籍。

第四條 學校對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堅持教育與處分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違反校規校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從輕、減輕或免於處分:

(一)能主動如實交待錯誤事實,認錯態度好,真誠悔改,有立功表現;
(二)在集體違紀事件發生後,能及時報告、交代事實真相,協助學校查清違紀事件,主動檢舉揭發其他違紀人員;
(三)其他可從輕、減輕或免於處分的情形。

第六條 違反校規校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從重處分:

(一)拒不承認錯誤,態度惡劣;
(二)互相串供,隱瞞真相,誣陷他人;
(三)對有關人員打擊報復、威脅恫嚇;
(四)故意拖欠賠款退贓;
(五)以前受過處分或有違紀行為,再次違紀;
(六)賄賂違紀處理人員或以其他方式干擾違紀處理工作;
(七)作為集體違紀事件組織策劃者;
(八)同時有兩種以上違紀行為;
(九)其他應從重處分的情形。

第二章 分 則

第七條 學生應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校園秩序,維護安定團結。違反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組織、策劃未經批準的遊行、示威活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二)組織或帶頭罷課,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三)張貼、投遞、散發非法宣傳品,散布、傳播虛假信息或有害信息,混淆視聽,製造混亂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四)組織、成立、加入非法社團,從事非法活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五)組織開展非法宗教、迷信活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八條 對違反法律、法規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依法判處管制、拘役處罰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處罰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二)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公安機關處罰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三)司法和公安部門認定其行為違反法律、法規,但不予處罰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九條 以各種手段非法侵佔公私財物者(物品價值按當時市場價計),除追回贓款贓物或按價賠償外,給予下列處分:

(一)偷盜、騙取、冒領公私財物價值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二)偷盜、騙取、冒領公私財物價值在1000元以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三)經保衛或公安部門確認為具有非法侵佔公私財物行為者,雖未獲得財物,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四)為作案者提供信息、作案工具或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窩藏、銷毀、轉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五)非法佔有遺失物或他人財物,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六)搶奪、哄搶、敲詐勒索公私財物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第十條 損壞公私財物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由於過失損壞公私財物,應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應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一條 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挑起事端,造成打架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策劃、慫恿、挑唆他人打架斗毆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動手打架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四)故意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或工具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五)以勸架為名,偏袒一方,促使斗毆事態擴大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六)持械打架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勾結校外人員到校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者,從重處分;因打架斗毆致人傷殘者,需向受害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違反社會風紀,情節嚴重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 非婚同居發生婚外性行為,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二)騷擾、猥褻異性,或有其他流氓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十三條 觀看、傳播淫穢物品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聚眾觀看淫穢書畫、網頁、錄像或其他淫穢物品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二)塗寫、張貼淫穢文字畫像,製作、復制、出售、出租或傳播淫穢書畫、錄像或其他淫穢物品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十四條 參與賭博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組織賭博者,給予勒令退學以上處分。

第十五條 違反學校關於學生宿舍管理的有關規定,擾亂宿舍管理秩序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在宿舍區哄鬧,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擾亂宿舍秩序,對他人正常學習生活造成影響,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因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員或讓其進入宿舍,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違反宿舍消防、用電的有關規定,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五)不按學校安排的宿舍居住或擅自租房居住,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六條 違反網路管理規定,危害網路安全者,除賠償損失外,給予下列處分:

(一)擅自開設代理伺服器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開DHCP(動態主機配置協議)導致其他用戶不能使用IP或盜用他人IP地址等網路資源者,給予警告處分;
(三)非法進入他人計算機或信息系統,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在網上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使用郵件炸彈,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五)冒用校園網伺服器地址,蓄意攻擊或掃描伺服器以及各種網路設備,造成網路(服務)癱瘓或經濟損失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以上處分;
(六)在網路上有其他違紀行為者,參照《學生宿舍上網違規處罰暫行規定》或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其他違反大學生行為准則和公民道德准則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賣淫、嫖娼以及介紹或容留賣淫、嫖娼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二)偽造證件、證明或成績單,假冒他人簽名,盜用印章,提供虛假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轉借學生證、公費醫療證、圖書證等有效證件,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誣陷、誹謗他人以及嚴重騷擾他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五)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或學校管理人員依法或依校規校紀執行公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六)隱匿、毀棄或私拆他人信件,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者,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七)擾亂課堂、飯堂、圖書館、運動場等公共場所秩序,經教育不改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八)酗酒鬧事並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九)蓄意違反有關就業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十)剽竊他人研究成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十八條 犯有考試作弊、曠課等違紀行為者,本科生依照《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 在違紀調查中,干擾事件調查者,給予下列處分:

(一)包庇、縱容違紀人員,使事態擴大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做偽證,或幫助違紀人員毀滅證據,給調查造成困難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三)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式阻止證人作證或指使他人作偽證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二十條 本規定未列舉的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可參照相關條款,給予處分。

第三章 處分程序及學生權益

第二十一條 處分違紀學生的許可權、程序:

(一)給予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由院(系)查證,院(系)黨政聯席會討論並做出決定,報學校備案。
(二)給予學生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由院(系)查證,院(系)黨政聯席會討論,提出初步處理意見,院(系)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上報。教務處、學生處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復查核實後,提出處理意見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三)案情復雜或性質嚴重的學生違紀事件,可提請由保衛處負責調查取證,調查完畢後將有關資料送交學生所在院(系)、教務處、學生處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
(四)對事實清楚的違紀事件,有關院(系)應在收到材料或接到通知後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分決定或提出處理意見。
(五)有關院(系)在處理學生違紀事件時量度不當或未按規定處理時,學校可責成該院(系)重新審議。
(六)違紀事件涉及不同院(系)的學生時,由教務處、學生處或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負責與有關院(系)協調處理。
(七)在特殊情況下,學校有權對違紀者直接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違紀處分的管理:

(一)留校察看以一年為期。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單位負責考察,在察看期間有悔改和進步表現者,可按時解除留校察看;有顯著進步者,經本人申請,院(系)審核,學校批准,可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察看期不能少於六個月);經教育不改或察看期間違法、違規、違紀者,給予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分。
(二)被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學生,在處分決定做出後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離校手續。
(三)處分生效後,由院(系)將處分決定送達學生本人。
(四)處分決定視情況在全校、院(系)或班級范圍內公布,並書面通知學生家長。對涉及個人隱私、國家機密等情況的處分決定由學校決定是否公布。

第二十三條 受處分的本科生,其學位、學籍按《中山大學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受處分的研究生,其學位、學籍按《中山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維護學生合法權益,保障違紀學生享有申辯、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一)在違紀事件的調查過程中,要充分聽取、重視當事學生的陳述和意見。
(二)在對學生的處分決定擬做出前,應給予學生充分的申辯機會。
(三)學生對學校做出的處分決定如有意見,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學校行政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校行政仲裁委員會有責任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查,並在接到書面申訴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訴人作出復查結論。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中寫有「以上」或「以下」情況的條款,除特殊註明外,均含本數或本級。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學生處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處共同負責解釋

『貳』 中山大學軟體學院的本科專業

軟體工程專業人才培養以軟體核心知識為基礎,以強化語言(英語)能力為重點,以實際軟體開發能力培養為特色,培養具有實戰能力的國際化工程型軟體人才。
該專業設有通信軟體、計算機應用軟體、數字媒體技術、嵌入式軟體與系統、電子政務等方向,所有方向的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基本相同,在高年級階段針對各方向的需要和特點開設相應的專業方向課程,從而使得學生畢業時具備「厚基礎、一專多能」等優勢,增強就業競爭力。
主要課程(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部分):高等數學、離散數學、線性代數、數值計算方法、概率統計、軟體工程導論、程序設計、面向對象技術、數據結構、操作系統、編譯原理、資料庫管理系統、系統分析與設計、數字電路與邏輯設計、電路與電子技術、計算機原理與介面技術、計算機網路等。
數字媒體技術方向:學習計算機軟體和硬體類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計算機圖形學、圖像處理、3D動畫設計、網路游戲、媒體設計與製作等課程,掌握計算機軟體系統分析和設計的基本技能,具備信息系統及數字媒體設計、開發和管理能力;學生畢業後可以到信息技術企業從事網路游戲、網路視頻、遠程教育和遠程醫療的設計開發,也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事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數字媒體設計及開發等工作。
嵌入式軟體與系統方向:學習計算機軟體和硬體類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以及嵌入式操作系統、嵌入式計算、嵌入式軟體開發與應用等課程,培養學生掌握嵌入式軟體與系統分析和設計的基本技能,具備嵌入式系統的設計、開發和應用能力;學生畢業後可以在信息技術、控制、自動化等類型企業從事嵌入式軟體與系統的設計、開發,也可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從事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等工作。
通信軟體方向:學習計算機軟體與硬體類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電路分析與電子技術基礎、通信原理、網路技術、現代電信交換等專業基礎理論;掌握各類通信網、通信系統及其主要設備的構成原理、技術性能、設計、調試、運行維護和管理的基本知識;掌握通信軟體分析與設計、對國內外通信工程及相關學科的現狀和發展趨勢有一定的了解;具有嚴謹的科學作風和創新能力;具有獨立對一般的通信系統和網路進行分析、設計和研究開發的能力。學生畢業後可以在電信運營商、通信電子類企事業單位從事通信工程的設計、管理和軟體開發工作。
計算機應用軟體方向:以計算機應用軟體的研究、設計和開發為主要研究對象。培養學生對計算機科學理論和軟硬體基礎知識有較全面的了解,著重培養學生具有較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勝任計算機應用軟體的設計、開發和運用的工作。學生畢業後可以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應用軟體設計及開發等工作。
電子政務方向:主要學習計算機軟體、硬體和電子政務及其信息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掌握計算機軟體系統分析和設計技能,具備電子政務系統開發和管理能力;學生畢業後可以在信息技術企業從事軟體開發,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及政務信息網路化管理工作。

『叄』 中山大學里的計算機類專業和軟體工程有什麼區別

一、開設目的不同

1、計算機類專業:計算機相關專業指在開設學科是以軟體和系統開發方向為主的計算機相關學科。計算機技術具有明顯的綜合特性,它與電子工程、應用物理、機械工程、現代通信技術和數學等緊密結合,發展迅速。

2、軟體工程:軟體工程專業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科為基礎,強調軟體開發的工程性,使學生在掌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方面知識和技能的基礎上熟練掌握從事軟體需求分析、軟體設計、軟體測試、軟體維護和軟體項目管理等工作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二、課程設置不同

1、計算機類專業:計算機應用基礎、計算機組裝與維護、Visual Basic語言、專業英語、計算機平面與動畫設計、計算機網路基礎與區域網絡的建設與管理、資料庫的開發與應用、廣告設計與製作、網站建設與網頁設計、多媒體設計與製作、電子商務、網路安全、通信原理等。

2、軟體工程:涉及到程序設計語言,資料庫,軟體開發工具,系統平台,標准,設計模式等方面。在現代社會中,軟體應用於多個方面。典型的軟體比如有電子郵件,嵌入式系統,人機界面,辦公套件,操作系統,編譯器,資料庫,游戲等。

三、就業方向不同

1、計算機類專業:畢業生主要面向交通系統各單位、交通信息化與電子政務建設與應用部門、各類計算機專業化公司、廣告設計製作公司、汽車營銷技術服務等從事IT行業工作。

2、軟體工程:學生畢業後可以從事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的辦公自動化處理、計算機安裝與維護、網頁製作、計算機網路和專業伺服器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工作、動態商務網站開發與管理、軟體測試與開發及計算機相關設備的商品貿易等方面的有關工作。

『肆』 廣州中大基礎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復:廣州中大基礎教制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04月07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常紅
成立時間:2008-04-07
注冊資本:6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101000047917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二路74號中山大學(北校區)6號樓

『伍』 中山大學有沒有機械類專業

謝什麼啊,中山沒有這類專業好不好,類似的也就那個惡心的整天搞力學的專業了,他說的是中北大學啊!

『陸』 在中山大學讀書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1. 氣候

珠三角地區的氣候與長三家和京津冀有著很大的差別。在中大,衣櫥里大部分都是夏裝,春秋裝相對少些。至於冬季的衣服,也就只一兩件,基本用來對付突然的降溫。北方太過乾燥,而長三角地區冬天又無暖氣。所以在中山大學讀書相對於其他地方要愜意很多。雖然偶爾會有回南天這樣的災難日,但和相對較長的舒適日相比,顯得不值一提。

『柒』 中山大學校園內有哪些地標性建築

中山大學地標性建築

作為南校區的學生,學習、生活在人文氣息最濃厚的南校,看到這個問題肯定是有一肚子話要說了。

1、北門牌坊

除去那兩個必須要說的標志性建築外,這個就是我想說的,中大最養眼的景色,中區草坪,大草坪是中大校區的軸心,從南端的核心歷史建築懷士堂起,歷經大旗桿、孫中山先生紀念銅像、惺亭、大花壇到嶺南堂,全長約700米,寬約50米,再往北就是珠江邊的中大北校門了。無論是煙雨朦朧還是艷陽高照,這里的景色總是那樣令人心曠神怡,兩旁是濃蔭密布的逸仙路(孫中山先生字逸仙),沿路散布著中大的一些近代歷史建築和會堂類建築。漫步其間,你會感到天地廣闊心胸開朗,濃濃的學術味令人覺得這里真是一個做學問的好地方,捨不得離開!

『捌』 廣州中山大學 媒體創意專業錄取分數線

今年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都沒得這個專業招生啦,有個相近的叫網路與新媒體專業,屬於新聞傳播學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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