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❷ 解除查封申请书要载明的事项
解除查封申请书
时间: 2009年04月10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曹律师 浏览次数: 3006
申请人:北京捷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北XX镇皮各庄二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何XX
申请人:柳XX
请求事项:
请求解封柳XX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事实与理由:
北京捷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公司”)诉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08年5月21日捷成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查封、冻结住总二公司银行存款113654元或查封等值财产,柳XX以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X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为捷成公司诉讼保全提供担保,2008年5月21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2008)朝民保字第1594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柳XX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2008年7月28日,捷成公司诉住总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解结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2008)朝民初字第1594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已于2008年12月18日执行完毕。为维护担保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申请解封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龙聚山庄龙聚小区15号楼三层2XX号(X京房权证延私字第0269XX号)房产。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捷成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XX
申请人:柳XX
2009年4月 日
❸ 执行异议成立后如何解除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01月01日生效)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5月5日生效)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❹ 法院同意解除查封需要向法院申请撤回已向法院上呈的查封异议书吗
不需要,正是由于你提出异议,法院才有依据解封,你要是撤回异议申请,对方还会申请查封。
❺ 执行异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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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一下法律规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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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被执行人对执行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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