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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機器設備折舊年限

發布時間:2021-07-31 16:05:53

Ⅰ 固定資產分為運輸設備,辦公設備,機器設備,它們的分別折舊年限是多少分別殘值率是多少

運輸設備,辦公設備 一般是5年 機器設備可以根據使用壽命來看10年

Ⅱ 料:某專用設備製造企業2018年11月新購置一套生產設備,歷史成本為5 500萬元,預計凈殘值250萬元。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專[2015]106號),新購屬進的固定資產超過500萬元以上的,企業可以選擇縮折舊和加速折舊法。本通知第三條規定,選擇縮短年限折舊法的,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的,設備最低折舊年限10年的60%。

Ⅲ 固定資產變更折舊年限 納稅調整

1、固定資產折舊時間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 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 當月不得計提折舊, 從下月起計提折舊; 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 當月仍計提折舊,
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 不論能否繼續使用, 均不再計提折舊;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也不再補提折舊。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 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 待辦理竣工決算後,
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在稅務處理上,
企業應當從固定資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對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
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計提折舊, 不符合稅法的確定性原則, 不得稅前扣除, 應進行納稅調整; 必須在辦理竣工決算後, 再按實際成本確定其計稅基礎,
計提折舊在稅前扣除。

2、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差異

在會計處理上,
按照新會計准則規定折舊年限是由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的, 應考慮使用過程中的維護、修理,
以及有形、無形損耗等相關因素。因此會計上折舊年限的估計, 應當按以下方式進行設定: 一是使用時間; 二是工作時間、時效; 三是生產產品產量。

在稅務處理上,
稅法就每一類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作出了規定: 房屋、建築物為20 年; 火車、輪船、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 年;
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器具, 工具等為5 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電子設備,為3年。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規定,
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 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

Ⅳ 固定資產一次折舊相關法律規定

關於固定資產一次折舊相關法律規定:

1、2014年1月1日起,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2、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專門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單位價值超過100萬元的,可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64號)

3、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原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執行。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

Ⅳ 電機折舊年限是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財稅[2018]54號,
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按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註:財稅[2018]54號為階段性文件,在規定時間內可以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Ⅵ 2018年8月3日20萬購入機器,用雙倍余額遞減折舊法,2019年折舊額是多少

機械設備的折舊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0。2019年1-8月折舊20*2/10/12*8=2.67,9~12月20-4=16*2/10/12*4=1.07。2019年折舊是3.74萬元。

Ⅶ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20年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稅政司郭垂平所作2010年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政策專題解析PPT中摘錄最新資產稅務處理折舊年限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並附PPT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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