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提折舊備案是平均年限法,匯算規定500萬元以下資產能一次性攤銷,相抵觸對嗎
不抵觸的。會計上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按平均年限法,但稅法規定不超過500萬元的生產用設備、器具允許一次性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這是會計和計稅的時間性差異,在折舊年限內:第一年匯算清繳時做全額扣除,但會計上是按年計提折舊的,所以第一年要進行納稅調減,第二年至最後一年匯算清繳時,稅法上已經扣除完了,但會計上計提了折舊,所以要進行納稅調增。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幫助,謝謝。
2. 500萬固定資產一次性攤銷可以次年使用嗎
如果抄該設備在2019年已經入賬並未依法作一次性扣除處理的,那麼,在2020年不得進行一次性扣除的操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文件第四款規定「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核算需要,可自行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的,以後年度不得再變更」,可見,既然2019年未選擇享受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2020年就不得享受該政策了。
如仍存在疑問,建議結合實際情況再進行分析,也可以直接咨詢主管稅務局的。
3. 不超過500萬的固定資產一次性折舊怎麼做賬
50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處理要點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
一、文件的主要內容
企業如何准確執行此文件,筆者認為應把握好財稅〔2018〕54號以下幾個關鍵點:
1.范圍: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固定資產的范圍,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設備、器具等固定資產,即動產(包括交通工具)。
2.購買時間: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製造的。包括購進的二手固定資產。
3.單位價值:單價不超過500萬元。如果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則為不含稅價;如果沒有抵扣進項稅額,則為含稅價。
4.殘值處理:如果企業選擇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稅前扣除包括殘值。
會計處理:
對於財稅〔2018〕54號的規定的會計處理,目前還沒有相應的會計折舊處理文件規定。若企業在會計上不選擇一次計提折舊的方法,則會產生稅會差異,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8號——所得稅》進行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
即根據資產負債表上的各項目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額,來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即現在少繳稅、未來多繳稅,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形成遞延所得稅負債。
例如:A企業為一般納稅人,2018年6月購入一台價值500萬元(不含稅價500萬元,進項稅額80萬元)的設備,會計上按照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5年,假設殘值為0。假如企業在匯算2018年企業所得稅時一次性扣除。假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會計處理如下:(單位:萬元)
1.購進設備時
借:固定資產——某設備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
貸:銀行存款 580
2.到2018年末計提折舊
借:製造費用等 50(500÷60*6)
貸:累計折舊 50
3.201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
2018年應納稅所得額調減450萬元(500-50)的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 112.5(450×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12.5
4.2019年的處理
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遞延所得稅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貸:所得稅費用 25
(3)500萬以內機器設備折舊擴展閱讀:
500萬元以下固定資產一次性扣除的處理要點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業新購進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設備、器具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
文件的主要內容:企業如何准確執行此文件,筆者認為應把握好財稅〔2018〕54號以下幾個關鍵點:
1.范圍: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固定資產的范圍,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設備、器具等固定資產,即動產(包括交通工具)。
2.購買時間: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製造的。包括購進的二手固定資產。
3.單位價值:單價不超過500萬元。如果允許抵扣進項稅額,則為不含稅價;如果沒有抵扣進項稅額,則為含稅價。
4.殘值處理:如果企業選擇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一次性稅前扣除包括殘值。
4. 現在說是公司購買500萬以下的設備等好像可以在當期一次性記入費用不用按年折舊了,分錄怎麼做
怎麼可能
五百萬這么巨額的款項一次性計入費用,
稅務絕對不會出台這種規定的
5. 固定資產500萬,按二十年計算,那每個折舊費用是多少怎麼算
你好!
年限平均法
(1-5%凈殘值)/20年=4.75%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0.40%
月折舊額=月折舊率*原值500萬=2萬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
6. 固定資產2018年新政策,500萬元以下可以一次性扣除
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以下簡稱一次性稅前扣除政策)。
二、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固定資產)。
三、做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企業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因此,企業在季度預繳時仍應按照會計核算的折舊額扣除,在匯算清繳時再進行納稅調整,一次性扣除相應成本費用。
(6)500萬以內機器設備折舊擴展閱讀:
固定資產購進時點按以下原則確認:
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
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
7. 現在購進500萬一下的固定資產可以一次性進入成本,之前還沒折舊完的固定資產也可以一次折舊完嗎
不可用,一個是稅法同意讓你扣。 會計上不允許你扣。因為會計要收入和成本配比。
所以乖乖的走遞延負債去吧。
8. 當年購入幾件500萬以下固定資產,可以部分一次性進入成本嗎部分計提折舊抵扣嗎
公司成立時,需要制定會計制度,根據企業的資金規模大小來確定固定資產的確認的價格界限,高於界限的則進入固定資產進行折舊核算。進行稅務登記時,需要將其報送稅務局進行備案。之後不能隨意改變固定資產的認定。
根據你的案例,500萬的資產,不論在什麼規模的企業都不能排除在固定資產之外進行一次性攤銷。所以你想將一部分一次性進入成本是行不通的。會在稅務審計時遇到否定。
9. 購進500萬元以下的設備是購進當月一次性稅前扣除還是提折舊的時候一次性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6號)第二條規定,固定資產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屬年度一次性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