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设备大全 > 特种设备十二五

特种设备十二五

发布时间:2021-11-03 07:54:50

A.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国检中心

2013年6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复同意在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基础回上筹建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答督检验中心(国质检科〔2013〕326号),以支撑华南地区防爆设备产业的发展壮大和转型升级。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后,检测范围将涵盖防爆电气产品、粉尘防爆电气设备、非电气防爆设备、阻隔防爆装置和防爆特种设备五大类,可覆盖防爆设备90%以上的全项目检测能力;具备产品检验检测、标准制修订、新产品的研发推广等功能;检验检测服务区域能够支撑华南、辐射全国,将极大地带动当地防爆类产业集群发展。
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筹建符合国家防爆设备发展规划,切合广东省“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能为广东省防爆相关产业的集聚发展和防爆安全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可以充分发挥国检中心技术服务平台在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区域产业发展,推动防爆行业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

B. 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强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升级改造重点城市、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以及主要江河流域的自动气象观测站,新建区域气象观测站。建立市(州)、县(市、区)气象应急观测系统,完善雷电监测网。建立新一代天气雷达及时共享数据库,以数字预报业务系统和新一代雷达业务应用系统为支撑,研发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报技术,建立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建设气象装备储备库,加强省、市(州)、县(市、区)气象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改造提升省级气象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加大监测点密度,基本消除监测盲区。在基本烈度大于VII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在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地震预报实验场,在西昌建立预报实验场研究基地。大力推进地震活动断层调查,加强重点地区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建设。开展地震预警研究,推进地震预警网络建设。
——建设全省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专业监测网络,推进重大、典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灾害隐患点有1名监测员。扩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覆盖范围,改进预报方式,提高预报精度。
——充分利用国家防汛监测网络,加大重点地区防汛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装备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级重点报汛站实现自动报汛,30分钟水情信息报送率达到90%以上。在全省主要旱区新建一批墒情监测站点,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一体化的监测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体系,加大森林草原火险监测站和可燃物因子采集站布设密度,加强森林草原火灾卫星监测和飞机巡护、视频监控、瞭望台(哨)等预警预报,到2015年,全省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各级森防检疫机构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完善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网络,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
——推进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监控分中心的监测功能 。新建一批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适当增加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监测站(点),改善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到2015年,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实现大部分农区县(市、区)全覆盖,乡镇指导站点达到1000个以上。
(二)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隐患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为加强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开展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城镇自然灾害风险评价,编制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县级以上行政单元频发易发自然灾害风险图,编制主要江河洪水风险图。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一轮的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修编和编制工作。
——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应急排危除险、避让搬迁安置综合防治,加强气象、防洪、地震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防灾减灾标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程、重点单位、大型桥梁等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规律特点,结合专项规划实施,选择城市及城际轨道交通、燃气系统、重要铁路干线、梯级水电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开展预防应对暴雨、雪灾、风雹、山体滑坡、洪涝、地震等灾害的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实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建设200个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标准,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的地理特点和人口空间分布状况,在城乡规划中统筹布局应对自然灾害所需的避难场所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有灾能避、平灾结合、全省覆盖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十二五”期间,县级以上城市要新建或改建2个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在县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的居民集中居住地,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应急避难点和逃生平台。充分利用城镇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战时(应急)人口疏散地域(基地)等公共资源,通过完善必要的设备设施,拓展其应急避难功能。
(三)提高公力救援能力。
——加强综合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矿山救护队组建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军地协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驻川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骨干作用,特别是驻川空军、陆航部队的优势,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支持驻川武警水电部队、武警黄金部队加强应急力量建设。
——建立健全专业救援力量。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气象灾害应急观测、预报与服务队伍,配备移动气象站、移动雷达、移动预报系统和视频传输等装备。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快速反应和生命搜救能力。加强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队伍,补充配备现场监测、救生、通信和运输装备,提高快速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矿山救援队伍建设,立足矿山事故灾难救援需要的同时,适当增加安全生产其他领域应急救援训练,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加强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装备设施,提升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能力。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防汛应急救生网络。加强森林武警等森林草原防火队伍建设,提高装备水平和快速机动能力。健全县级专业扑火队和重点林区、牧区乡(或片区)半专业扑火队。建设一批达到“六化”(人员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技术标准化、作业规范化、运作市场化、服务优质化)要求的农业病虫害专业防治队伍,提升农业病虫害应急防控能力。
——夯实基层救援力量。全省每个乡镇(街道)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完成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配相应物资装备,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其在防汛抗旱、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草原防火等突发事件中的信息报告和第一时间的先期处置能力。
——有序发展社会救援力量。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救援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到2015年,达到每万人中有200名应急志愿者。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实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一批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立资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开发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影像制品和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分级编印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逃生演练,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分布地点、标识、避难线路以及人员集中场所的逃生通道、逃生标识和急救设备等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灾害发生时居民紧急疏散、临时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提高灾时紧急救助能力。
——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工程。完善县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在未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多灾易灾地区新建一批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考虑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群众生活习惯和运输条件,在县以下灾害易发高发和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贫困地区、高寒地区居民集中居住地,结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以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商品为重点的应急商品储备制度、指挥调度系统、投放网络,完善全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数据库,建立适量小包装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调整优化省级储备粮油、猪肉等应急商品库点布局;改造和新增一批防汛物资仓库,建立完善片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站);加强农药、施药器具和防护装备等防控农业病虫害所需的物资储备。通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种类,优化救灾物资运输、调配体系,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信息系统,确保暴雨洪涝、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确保应对农林等其他自然灾害的物资需求。同时,通过积极探索与企业建立救灾物资紧急生产和调用制度,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提高灾时紧急救助能力。
——加强现场急救和医疗救助能力建设,及时救治因灾受伤人员;加强卫生防疫队伍建设,提高灾后疫病防控能力,确保因灾受伤群众得到救治、灾区不发生疫情。
——加强受灾群众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卫生、红十字机构及志愿者为主的心理救助和安抚服务队,及时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
(六)提高恢复重建能力。
——依托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对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用住宅因灾受损情况的普查,科学界定受损程度,设立相关标识,确定危险区段,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建立健全地震、气象、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后恢复重建调查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实施科学规划、科学重建,有效避让危险区段,提高重建质量。
——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保障机制。以各级民政部门和红十字机构为主体,大力推进社会捐助网点建设,在每个县(市、区)设1个社会捐助中心,每个乡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设一个社会捐助点,为灾后恢复重建募集资金。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参与灾后重建。
——完善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及恢复重建资金监管制度。
第二节 强化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完善高瓦斯煤矿及瓦斯突出煤矿、重大水害危险煤矿、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生产场(区)远程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安全管理功能 ,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监控。
——加强公路水路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内河航道、码头作业区、客运站、货物堆场、油库、危险品仓库等运行情况的监控监测。完善高速公路、重要干线公路、重点客货运输站场日常监控设施建设,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运车辆的监控。推进城市客运(换乘)枢纽、公共汽车、轨道交通日常运行状态和突发事件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加强重点核设施、重点水电工程、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大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航空港口、危化品泄漏引发的污染、大面积停电事故、重要铁路干线、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铁、超(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油气井、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监测监控。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落实保护措施,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
——完善饮用水水源和环境安全预警制度,新增一批监测预警点,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主要集中水源地实现水质安全预警监测;加强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力争省内重要河流地级市交界断面和大型水库实现水质监测;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能力建设,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和50%以上的县城实现空气质量自动化监测;加强生态环境监控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所有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排污单位按照有关标准装备自动监控系统。
(二)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动示范矿井建设。深化煤矿水害综合治理,在全省所有煤矿建立矿井地质图纸电子档案,做到图纸与井下实际情况动态相符。积极支持煤炭行业实施产业升级、安全改造和兼并重组,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全面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活动。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十二五”时期,加大全省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力度,实现全省旅游景区的安全隐患路段全部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全省县级以上公路安全隐患路段完成波形护栏或带钢筋的防撞墙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城乡道路安全监管一体化。全面实行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系统。
——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火灾、民爆器材、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农业机械以及城市燃气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基础工作。到2015年,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完成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未改造企业予以淘汰;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完成改造;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标准化建设。新设立的化工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园区”,化工经营企业逐步进入专业市场。
(三)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建立安全生产区域性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国家矿山救援芙蓉基地等4个国家级专业救援基地、内江等6个区域性综合救援示范基地以及省级综合性救援实训演练基地、省级综合性矿山排水基地建设,充实专业队伍,增加装备配置,完善物资储备,强化实训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
——进一步提高危险货物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结合路网规模、结构和地域特点,加快公路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和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川南、川东两个片区水上救援排水基地、重点水域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和救助基地建设,提高水上搜救能力和水上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公共交通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组建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抢修故障运营车辆、轨道交通设施 。
——加强省、市(州)和重点县(市、区)环境污染监测和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检验监测装备,增加专业应急物资储备,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评估和处置能力。依托有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机构、辐射监测机构、驻川防化部队、武警工化救援分队,建立防生化、防核与辐射应急专业救援队伍。
——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和公安消防等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协同应对、综合处置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按照《应对法》的规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局,妥善处置铁路、民航等事故,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节强化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升级完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进一步加强重点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监测系统建设。建立职业病危害哨点监测网络。
——升级完善全省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疫情报告专用网络系统,新增一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到2015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5%。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程;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评审专家库。建立食品药品预警、应急、召回、淘汰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二)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主要医疗卫生信息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分级组建和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由应急管理、各类专业技术和应急保障等人员构成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依托省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组建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医疗卫生救援、健康教育与心理防护等省级卫生应急队伍。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目标的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到2015年,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全省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物资储备。适当增加、合理调整省和市(州)两级医药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紧急调拨机制;健全医药应急物资储备和药械生产、加工能力储备。
——加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多发动物疫情及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组建省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专业队伍,配备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强化培训演练,提升实战能力,充分发挥其应对处置不良事件的骨干作用。加强应急评价、应急检验、应急信息等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平台,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省、市(州)和县(市、区)三级整体联动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第四节强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
(一)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安全监控平台、基层信息员等渠道,对社会安全信息进行监测,重点加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大型活动举办地等人员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的监测系统建设。积极做好群体性上访的预警处置工作。建立社会安全信息汇集和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安国保、国安要情系统建设,完善要情信息网络,形成省、市(州)、县(市、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体系;完善驻川部队、武警等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共享 。
——完善全省城乡市场公共信息监测系统和商务预报平台,加强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监测,进一步优化监测样本企业,更新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手段,提高信息采集质量和分析研判准确率,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
——完善煤炭、电力、成品油的生产、消耗、库存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统调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与人行成都分行和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体系,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评估能力,防止发生风险金融机构的挤兑事件。
(二)提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处置社会安全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处置指挥权限、程序和现场处置原则、要求。
——加快构建纵贯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覆盖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维稳信息平台和信息网络,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加强公安巡逻、特警队伍和武警部队建设。到2015年,实现市(州)党委政府所在地城市有公安特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分队,市县有巡警队伍、武警反恐应急班的目标。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全面完成现有省级公安应急物资仓库的改扩建。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落实调控措施,有效应对煤炭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和粮油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加强粮食、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大相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强化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储备,增强防范涉及经济运行的能源供给风险能力。抓好煤炭储备,“十二五”期间建成2—4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
——建立健全金融应急储备保障体系,完善金融机构业务系统数据库容灾备份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金融行业各类核心系统和重要业务工作的稳定运行。

C. 如何更好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为“十二五”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各单位一定要早谋划,早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去除麻痹思想,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面对成绩和挑战,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总结以往经验,认清当前形势;要不断加强学习,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应对问题的措施,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二是认真谋划,定好目标,高标准的完成2011年的各项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和市质监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2011年的工作要提前谋划,定好目标,要巩固专项整治的成果,继续深化气瓶充装等专项整治,彻底杜绝无证充装,使气瓶充装走上合法化、规范化的道路,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各项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实解决工作在的突出问题。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开工告知等一些行政审批事项中坚决不能收费,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对存在的苗头问题要早发现、早预防,对出现的问题要有措施、有落实,开展履职风险评估,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针对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的特点,现就做好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冬季是我国北方地区采暖季节,是许多行业生产的旺季,是全年锅炉运行数量最多的时期,也是锅炉事故多发期。特别是在冬季,“土锅炉”死灰复燃、常压锅炉违规承压使用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普遍性,对此各地应有足够的认识。同时,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繁多,分布广泛,特别是边远偏僻地区的起重机械是监管的薄弱环节。近期起重机械事故分析表明,施工工地管理混乱、行业主管单位监管不力、安装使用单位不履行许可程序、不按时进行报检、无证操作的现象严重存在。因此,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把特种设备作为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遏制此类事故多发的态势。

二、因地制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清醒认识特种设备安全面临的形势,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因地制宜,深入开展“土锅炉”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要继续将取缔“土锅炉”和查处常压锅炉带压使用的违规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小浴室、小酒坊、小胶合板厂、小制衣坊、小食品(如豆腐、年糕等)作坊等场所的安全监察,强化检验检测工作。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锅炉和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改)装的承压锅炉,要依法取缔;对存在上述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经核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违法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把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查清项目建设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数量、安全状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相关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及时进行整改,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的主体责任
各地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依法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到位。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督促企业落实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上,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行业主管单位履行监管责任,做到企业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操作证,保证在用设备定期进行检验。同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抓紧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的建设,一是通过在乡镇、街道、社区和重点企业中聘任的特种设备安全协管人员的方式,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二是加大对信息网络建设的投入,及时更新特种设备相关信息,做到监察、检验、使用单位信息的有效交换,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动态变化情况。通过完善责任和动态监管体系,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四、发挥社会和宣传媒体的作用,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全社会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各地应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违规使用特种设备的危害性,并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同时应扩大社会举报的有效途径,公布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广大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D. 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第四章 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工作领导与指挥体系。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部门(单位)是本部门(单位)应急管理的工作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领导应急管理工作“一岗双责”,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建立党、政、军、武警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应急指挥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
——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省、市(州)、县(市、区)分别负责重大以上、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各级政府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州)、县(市、区)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运行有序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或明确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充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装备等问题,努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以上(含重大)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由省政府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对事发地市(州)、县(市、区)政府在事件发生前的预防预警、日常应急管理、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与处置、事件造成的影响损失、事件的原因性质等进行综合调查评估。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分级建立应急管理调查评估制度 。 ——强化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归口管理,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谎报、瞒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军队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依托村社工作人员和整合现有的灾害隐患监测员、驻矿安监员等各类人员,建立基层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并通过加强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分别配备1名专兼职突发事件信息员。
——整合“119”、“110”、“120”、“122”等各类公众信息接报平台,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互联互通机制,形成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为汇集点的公众信息接报平台网络。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实行统一接报、分级核实、及时反馈,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建成开通四川省突发事件信息公众接报平台。
——建立完善省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平台,结合实施“数字减灾”工程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快速播发体系,拓宽传输渠道。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基层信息员的作用,结合鸣锣、吹哨、村级广播等传统方式,减少信息覆盖盲区,切实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的瓶颈问题。
——坚持信息公开、正面引导,按照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行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尊重公民知情权。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现场媒体服务与管理,开放有序组织媒体采访;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在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已基本建立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应急预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制定完善医院、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以及能源、通信、运输、粮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所有重大节庆活动、体育赛事、文艺演出等都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真正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对本级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统筹管理,做好预案编制的指导、衔接、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各类应急预案适时修订制度,强化通过修订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3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应急预案的修订。
——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依托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地震救援、公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矿山救护、卫生防疫、危险化学品救援、环境应急、民航应急、水上搜救、反恐指挥等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每年要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常发突发事件,组织开展以逃生避险为主的应急预案演练。 ——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建设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格式要求,实现省政府与国务院、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之间的互通互联。到2015年,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全面完成省、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形成纵横相连相通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实现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发布、资源整合与共享、综合研判 、指挥调度、视频会商、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为预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共建共享、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网络资源,以各级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和部门专业应急平台为载体,整合利用各市(州)、县(市、区)及省直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采集统计、查阅交换、更新维护等信息资源数据准备、共享与交换系统,为突发事件预测分析、预案编制、事件处理、指挥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十二五”期间,分阶段完成省级应急基础数据库的信息资源数据录入、省直部门专业信息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和各市(州)应急数据库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覆盖到县(市、区)的数据库网络建设。
——完善提升公安、卫生、民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环境保护、铁路、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地震、气象等专业应急平台功能。加强省和市(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应急信息资源,形成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县以上公安指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成都市以及其他敏感区域城市反恐应急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协调和指挥功能。健全省和市(州)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统筹区域医疗资源,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紧急医疗救援等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省、市(州)和重点县(市)三级突发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实现监测数据的及时采集、传输和科学决策。初步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进一步完善提升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拓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应急协调指挥功能,提高现有畜牧系统的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指挥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信访、物价以及能源、粮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病虫害防治等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 ——健全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应急车辆绿色通道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交通管制与疏导。整合利用驻川工程部队、地方企业的大型机具、特种设备,建立相关数据库,完善紧急调用机制,发挥其专业设备和技术优势,提高因灾损毁道路、桥梁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充分发挥交通战备保障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紧急运输保障的协调联运机制,提高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发源地的通达能力。
——健全完善公路、水路运输能力紧急调度机制,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运力集结、资源补给、医疗救助、车辆维修的交通应急救助网络,充分发挥现有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系统的紧急运输保障能力。依托省内现有大型运输企业,建立紧急运输服务基地。补充完善重要公路和水路交通枢纽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及修复能力。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以地方道路客货运输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紧急运输保障车队、船队,完善指挥调度协调机制,有效保障应急物资抢运和旅客疏散。加强重点林区、城中村的消防通道建设。
——建立空中运输、铁路运输紧急协调、调用和补偿机制,简化调用程序。加强与驻川空军、陆航部队、民航管理部门、航空运输企业和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衔接,建立关系密切、运转高效的空中和铁路紧急运输保障机制。 ——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间通信网络,增加补充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的适用通信装备,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增加移动发电设备等应急通信电源配置,保障应急供电需求。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到2015年,基本实现网间关口局多路由、多节点保护,骨干线路双路由保护,本地业可迂回。
——进一步拓展公众通信网络紧急呼叫优先接通、互联互通以及终端用户定位等功能。充分利用四川机动通信局、四川移动应急通信局、公安厅、省人防办、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的应急通信装备,发挥四川联通应急保障大队等专业保障队伍的作用,新增一批机动通信应急装备,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的实时通信保障能力 。
——加强公用应急通信网络未覆盖区域的专用应急通信网络建设,确保应急通信所需。补充完善有关部门现有应急通信系统,并根据自身需要增加保密通信设备。各级各类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按标准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集群通信等无线通信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构建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间的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实现省、市(州)和县(市、区)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的连接。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专业应急通信为主、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针对自然灾害发生的区域特点和应急通信的薄弱环节,推进实施乡村应急通信系统完善工程,对农村地区特别是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现有的乡村通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将其作为农村区域通信应急保障系统,储备对应的通信终端,适当增加卫星电话等配置,保证应急通信所需。 ——大力开展防灾救灾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基础设施较好、师资力量较强的教育培训单位作为应急科普宣教基地,对公众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同时作为应急志愿者培训基地,各级公安、安全监管、地震、环境保护、卫生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志愿者培训。加强大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将应急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将应急知识作为职工在职培训和就业对象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应急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
——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采取举办讲座、布设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防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科普宣传活动。依托现有的科技馆、地震遗址纪念馆等,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到2015年,全省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依托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部分高校和省安全生产科技中心等,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建设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每年举办1—2期全省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省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进行应急管理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系统,对重点企业、街道、乡村、学校和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群众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分级建设应急互联网站,形成面向公众的应急知识宣传平台体系。
——从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遴选一批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应急管理教学骨干和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培训指导纲要,参照国家应急培训教材,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工作岗位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
——建立应急管理国内外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国内外应急管理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来川讲学,定期安排应急管理人员赴国内外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经验,提高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结合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推进已有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检验机构,争取和建设一批具备应急快速检测检验、分析和模拟仿真计算能力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整合现有科技资源,优化科技力量布局 。
——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有关单位联合攻关,围绕预防处置四大类突发事件,重点加强对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煤矿瓦斯爆炸、天然气气井井喷、油气管道泄露和爆炸、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疫病疫情、植物病虫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等技术研究,提高早期发现、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地震、火灾、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运输事故、群体性中毒、重大疫病疫情、综合减灾等关键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健全城市防灾及应对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城市综合防灾与保障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有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应急装备研发工作。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应急能力评估、应急救援绩效评估、各类应急人员资质管理等标准规范,完成应急通信互联、信息交互和共享、应急资源分类及配置等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省、市(州)、县(市、区)分别组建专家队伍,完成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和组建专家组等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和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E. “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重点任务

“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重点明确以下建设任务:
(一)构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
基于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建好内网,扩展外网,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推进专网业务向国家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确需保留的部门专网根据业务需要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
1.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平台。
建设目标:形成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主要用于承载各级政务部门的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信息系统,并实现安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建设内容:加快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平台。规范网络连接,整合网络资源,确保安全接入。重点建设中央级平台,尽快实现顶层互联互通。各部门按照业务系统部署和安全管理要求,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共用。
2.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
建设目标:实现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互联互通,为各级政务部门履行职能提供服务,为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业务应用系统以及国家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供信息支持。
建设内容: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中央级平台,整合地方网络资源,加大地方各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推进中央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与地方各级电子政务外网的有效联通。
(二)深化国家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基础信息资源库包括基础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并依法向政务部门和社会开放。基础信息库要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及时更新、权威发布的原则建设。业务信息库要按照物理分散、逻辑集中、共享校核的原则建设。
1. 人口信息资源库。
建设目标:初步实现相关部门人口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为区域资源承载能力、实有人口统筹管理、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社会治安状况、人力资源能力素质、社会就业形势、市场消费能力和公益事业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等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管理、服务和决策水平。
建设内容: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以居民身份证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充分利用全国人口普查信息,逐步建设人口总量和静态动态分布、户口登记、健康素质、残疾人口、年龄和性别结构、教育程度、就业状态、居住状况、收入水平、纳税情况、参保缴费、社保待遇、婚姻状况、优抚救助、扶贫开发、党员、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业务信息库。
2. 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
建设目标:初步实现相关部门法人单位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为企业技术创新、产品质量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劳动就业需求、行政资源配置、产业经济安全、社会事业发展、市场开放竞争、社会信用体系等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管理、服务和决策水平。
建设内容:建设和完善以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的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类机构单位基础信息库。以法人单位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充分利用经济普查信息,逐步建设法人信用、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就业规模、生产经营、税源税收、法人业务范围等方面的业务信息库。
3. 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
建设目标:初步实现相关部门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为自然资源储备和开发利用状况、人居环境、生态环境、自然灾害、交通资源配置和物流配送效率的监测分析和评价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效率。
建设内容:在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和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和完善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国家空间地理基础信息为基准,建立信息共享和校核机制,逐步建设土地矿产资源、海洋环境状态、地质地震构造、耕地草原状况、森林湿地荒漠、水源水系分布、城乡建设规划、综合交通布局、水域空域航线、网络资源分布、重点水利工程分布、行政区划和地名、邮政编码和地址、地理数据资源等业务信息库和国土资源监管信息系统。
4.宏观经济信息资源库。
建设目标:依据业务需要实现宏观经济信息的共享,为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产业安全预测预警等分析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确保金融、税收、统计等宏观经济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建设内容:强化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逐步完善消费、投资、进出口以及经济运行、节能减排、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业务信息资源。建立完整、统一、高效、适用的国家统计信息系统,完善国家统计数据库,建成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
5.文化信息资源库。
建设目标: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传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建设内容: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逐步建设以国家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国家重要文物、国家档案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库。完善文化市场信息监管平台,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推动新闻信息搜索引擎发展,完善国家级网络视频内容传播和共享平台。
(三)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坚持以促发展、保安全为主线,按照规制为主、疏堵兼顾、科学管控、共建共享、政企结合的方针,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1. 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已有设施和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提高网络舆情监测能力、网络失窃密监测预警能力、网络有害信息监测和管控能力、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能力等,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安全管控机制,建设统一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健全重点信息安全管理业务系统,构建密码保障、身份认证、保密监管、检测评估和监测预警等技术支撑体系,切实保障我国信息网络空间的安全可控。
2.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设施。
减少各部门互联网出入口数量,推进党政机关互联网统一接入。加强涉密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设施建设,统筹应急响应与灾难备份能力建设,增强电子政务网络、基础信息库和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建设,为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可控运行提供支撑。完善密钥管理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政务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已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现面向电子政务内外网与各级各类业务应用的身份认证、访问授权和责任认定等安全管理,为跨部门、跨地区的政务业务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四)推进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建设
在继续加快推进金盾、金关、金财、金税、金审、金农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提升治国理政能力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统。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整合部门工程项目功能,实现重要信息系统的跨部门协同互动和资源共享,形成相关部门项目关联组合的信息化一体工程。
1.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卫生监督和公众健康保障能力,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事业行政监督管理水平。提高远程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
建设内容: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中西医协同的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涵盖基本药物采购供应和使用管理、居民健康管理、诊疗导航与管理、综合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系统。以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中西医电子病历、推广医保“一卡通”为重点,建设支持各级医院上下联动、医保医药医疗业务协同、居民健康监测咨询等的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信息系统,支持医疗机构分级协作和医保支付即时结算。建设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评价信息系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信息系统。推动远程医疗试点。
2.全民住房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增强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建设内容:以人口分布、建设用地供给信息监测为基础,整合房屋权属信息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重点建设住房信息系统,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的监管、互助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监控以及投资性住房需求的监测。
3. 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多险种跨省区可接续,规范业务办理流程,控制资金风险,实现精细化管理,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信息支持,不断提升国家社会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建设内容:在金保一期工程基础上,加快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建设覆盖乡村社区、实现多险种和跨省区接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在低保一期工程基础上,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社会保障监管信息系统。
4.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监督,实现药品流通过程的透明监管,有效提高对药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水平,强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满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求。
建设内容:建设药品监管信息化工程。建成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支持药品真伪鉴别、来源追溯、过程追踪、快速召回和紧急调配。在此基础上,加快建设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5.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逐步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监管业务的紧密协同和数据共享,支持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满足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建设内容:加快建设食品(含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含进出口)、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利用物联网技术、溯源技术、防伪技术、条码技术、云计算技术等,建设支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达标的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支持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品牌真伪认证、来源追溯、过程追踪、责任追查及召回销毁的流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对食品生产商、经营商和餐饮服务商进行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食品经营者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系统,建设相应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6.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推进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信息的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监管监察和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内容:按照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要求,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病险设施、特种设备、工业生产、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充分利用企业安全生产的实时监测信息,完善和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7.市场价格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和价格异常波动,提升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调控、监督检查,以及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建设内容: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化设施,优化整合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快建设和完善价格监管、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价格鉴证、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评审、价格监督检查等信息系统,形成统一协调的价格管理和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价格监测分析。
8.金融监管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和国民财富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监管提供信息支持,逐步增强金融信息服务能力,规范金融机构行为,提高对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建设内容:按照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强金融监管的要求,加快建设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完善针对金融业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风险管控和信息共享系统,重点加强对外汇业务、资本市场交易和跨境资金流动等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建设和完善金融信息平台。
9.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对油、气、电、煤等能源供需、价格走势、国际能源市场发展变化,以及重点能源企业财务状况的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为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信息支持。
建设内容:按照构建安全、稳定、经济和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的要求,建设能源安全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覆盖能源资源、能源生产、运输、储备、库存、价格、进出口、消费等各个环节,能源上下游相关产业的监测预警与监督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建设支持国内能源生产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确定能源定价策略、制定重大能源战略规划的宏观决策信息系统。
10.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依法实现信用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有效支撑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守信行为的激励,提升信用监管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建设内容:按照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利用人口和法人基础信息库,依托部门和地方建设的业务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公民和法人的信贷、纳税、履约、生产、交易、服务、工程建设、参保缴费,以及违法违纪等信用信息记录。根据客观需求,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公民和法人信用信息征信信息系统。
11.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逐步实现污染源、污染物、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对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治理水平,有效增强对环境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监测、评估、服务能力,有效遏制工业污染,促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建设内容:针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要求,充分利用物联网、遥感等先进技术,进一步完善土壤、森林、湿地、荒漠、海洋、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系统。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动态汇集工业企业污染监测信息,加强工业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评估和监测能力建设。
12.应急维稳保障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提高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防范和应对能力,提升应急维稳信息预测预警通报、综合分析研判和决策指挥支持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安全。
建设内容: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报送、预测预警、分析评估、舆论引导、应急预案智能化联动、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通信、应急指挥、防灾减灾、应急队伍和物资调配、应急处置责任认定等信息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整合和完善各类社会管理动态综合信息,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信息系统,面向重点地区、特殊群体、敌对势力和矛盾多发领域,加强舆情搜集和信息监测。
13.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为有效防控廉政风险,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提高面向公共财政资源配置的制度监督水平等提供信息支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建设内容:加快建设行政监察信息系统,以落实违法违纪责任追究为重点,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察监管机制,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为重点,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以公共财政运行安全和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在金审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执行监督的审计信息系统。
14.民主法制建设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有效满足立法和监督等工作需求,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提供信息支持。进一步提高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能力。有效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实现检察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建设内容:围绕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设,加强人大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法律信息库。整合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完善政协业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完善法院案件管理及决策支持系统。加快推进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以控告举报与刑事申诉、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检察院法律监督信息系统。
15.执政能力建设信息化工程。
建设目标: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党的建设,优化配置党的执政资源。为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提供信息支持。
建设内容:整合利用各级党委、政府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资源,建设完善党的决策指挥管理系统、执政资源配置和运行监测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系统、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服务系统。

F.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煤矿: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瓦斯、水害、火灾等重特大事故。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推进先抽后采、抽采达标,严格落实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健全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狠抓矿井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落实。对资源整合矿区实施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治理煤矿火灾隐患。提高矿用产品、设备安全性能。
将煤矿技术人员配备列入安全准入基本条件,严格煤炭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推广应用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以下称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强化安全班组建设等安全基础管理。推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小煤矿整顿关闭,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完善煤矿采气权与采矿权协调、小煤矿严格准入与有序退出等机制。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加强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审查。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设,“十二五”期间停止核准新建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项目。 专栏2 防范煤矿事故重点地区 瓦斯治理重点地区: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
水害治理重点地区: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
新建技改整合重组监管重点地区:河南、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山西。 道路交通: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战略规划。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非法载客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建立完善车辆生产管理信用体系,加强车辆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管理和监督,提高车辆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改善道路交通通行条件,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综合治理。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在公路省际交界处、市际主要交界处建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服务站。 专栏3 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重特大事故控制重点地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西、西藏、新疆。
事故总量控制重点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四川。 非煤矿山: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合理布局非煤矿山采矿权,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落实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措施,到2015年,非煤矿山数量比2010年下降10%以上。实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坍塌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善石油天然气开采防井喷、防硫化氢中毒、防爆炸着火及海洋石油生产设施防台风、防风暴潮等防范措施。推动露天矿山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装备,“三高”(高压、高含硫、高危)油气田采用硫化氢气体防护监测技术装备,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和部分位于敏感地区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专栏4 防范非煤矿山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与资源整合重点地区:云南、河南、湖南、贵州、广西、辽宁。
重点监管矿种:铁矿、有色金属矿、煤系矿山、“三高”油气田。 危险化学品:推动制定与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开展城市化工产业布局调查,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化学品输运管线等易燃易爆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园区,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实行化工园区区域定量风险评价制度。推动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搬迁。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建立自动控制系统及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加快建设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推动大中型城市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场交易。 专栏5 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地区和领域 事故控制重点地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天津、上海、辽宁。
事故控制重点领域: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大型化学品储存设施;大型石化生产装置;国家重要油、气储运设施。 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2010年减少20%以上。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推进礼花弹等高危产品专项整治,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建筑施工:加强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和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以铁路、公路、水利、核电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优化民用爆炸物品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合理控制企业及生产点数量,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主要产品的主要工序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和信息化。
特种设备: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到位。实施起重机械、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与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故障的实时监测,推广应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工贸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工贸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开展工业煤气系统使用、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工贸行业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隐患排查整治。实施自动报警与安全联锁专项改造,提高自动化程度。加强对企业煤气输送、储存、使用等危险区域连续监测监控。
电力: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电力调度监督与管理,加强厂网之间协调配合。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新能源发电监督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加强核电运营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已投入运行20年以上的水电站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和设备更新改造。
消防(火灾):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企业员工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完善相关消防技术标准,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根据国家标准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铁路交通:加强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监管和设备质量控制,强化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施和防灾监测系统建设。深入开展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对线路、车辆、信号、供电设备以及制度和管理等进行全方位排查。强化高新技术条件下铁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危害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到2015年,危险性较大的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全部得到改造。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入户活动。严格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整治铁路行车设备事故隐患,强化现场作业控制,深化铁路货运安全专项整治。
水上交通:加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开展重点水域、船舶和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现有港口、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强化运输船舶和码头、桥梁建设及通航水域采砂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内河主要干线航道、重要航运枢纽、主要港口及地区性重要港口监测系统建设。完善船舶自动识别、船舶远程跟踪与识别、长江干线水上110指挥联动等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信、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渡改桥工程。加强内河海事与搜救一体化建设。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
民航运输:实施民航航空安全方案,推进航空安全绩效管理。建立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体系和健康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航空安保威胁评估机制。研究实行航空货运管制代理人制度。整体规划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建立航空安保岗位资格认证机制与培训体系。加强飞行、机务、空管、签派等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建设航空安全实验基地,提高航空运行、适航维修、航空保安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实验验证能力。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推广应用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和农机驾驶人考试装备。加快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推进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建500个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探索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鼓励支持农机安全互助组织有序发展。
渔业船舶:推进重点水域渔船和渔港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管理,加强渔业航标、渔港监控设备等建设。推进渔船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加强渔船通信终端设备配备。推进渔船标准化建设,鼓励渔民更新改造老旧渔船,实行渔业船舶、船用产品、专用设备报废制度。加强渔业船员培训基地建设。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设备应配尽配。
职业健康: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许可、培训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到2015年,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同时,全面加强旅游、水利工程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完善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布局。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矿产资源基地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研究建立与道路里程、机动车增长同步的警力配备增加机制。
建设专业化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实训体系,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到2015年,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东部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100%达到基本配置,省级和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改善一线交通警察执勤条件,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及执勤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高速公路建设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航空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立民航安全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推进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渔船自动识别与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推进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实施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示范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监察机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推进建立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确定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依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舆论反映热点问题跟踪调查。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完善有效举报奖励制度。
(三)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兴安、促安、保安工程。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开展重大事故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力争在重大事故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方面取得突破。 专栏6 安全科技产学研重点领域 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典型工业事故灾难、交通事故防治基础理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理论;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技术及装备研发:煤矿重大事故预测预警与防治;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与控制;化工园区定量风险评价与管控一体化;烟花爆竹自动化制装药生产线;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与监测;高危职业危害预防;安全生产物联网;事故快速抢险及应急处置;个体防护及事故调查与分析;新型交通管理设施与交通安全设施。
安全管理科学研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运行反馈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与决策运行系统等。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专业人才和专家队伍建设。实施卓越安全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使用管理配套政策。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政策,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国家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搭建科技研发、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安全培训、安全标志申办与咨询服务等的技术支撑平台。推进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宣传教育、执法检测等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到2015年,东部省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和业务保障机构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标准配置,中西部100%达到基本配置;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达标率达到100%;安全生产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关键技术准入测试分析能力达到90%以上。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与装备。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筛选和推广机制,发布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完善安全生产共性、公益性技术转化平台,建立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安全科技基础条件共享与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定期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制定实施安全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防护、灾害监控及应急救援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将其纳入国家鼓励发展政策支持范围,促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水平提升,推进同类装备通用化、标准化、系列化。合理发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安全评估认证等咨询服务业。到2015年,建成若干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
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分类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健全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安全标志管理等专业机构规范发展。
(四)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安全设施“三同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从业人员资格准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危害防控、应急管理等方面以及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推动地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研究制定亟需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中长期规划。提高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安全生产要求。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审定发布相结合的标准制定机制。建立健全标准适时修订、定期清理和跟踪评价制度。鼓励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安全技术标准。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集成度大的行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企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安全技术标准。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对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与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累进奖励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力。建立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推行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省、市、重点县及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建立各地区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地区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矿山、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紧急医学救援、船舶溢油及油气田、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国家、区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化工企业和矿产资源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县级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完善应急救援基础条件。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到2015年,国家、省、市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国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中心,以及中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站。推行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和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实施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工程。
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国民教育范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消防119”、“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艺精品工程,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
构建安全发展社会环境。开展安全促进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主题街道。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渔业示范县”、“文明渔港”、“平安村镇”、“平安校园”等建设,创建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倡导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G. 环保部允许烧甲醇锅炉吗

允许的。

H.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的机构简介

全院现有职工279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34名,本科153人;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12人;持有检验资格证书776人项,其中高级检验师5名,各类检验师143人项,高级无损检测人员11人项;拥有储罐底板漏磁扫描仪、便携式超声相控阵&TOFD超声成像检验系统、72通道声发射仪、12米长工业电子内窥镜、管道爬行器、莱卡全站仪、红外热成像仪、16元素光谱分析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涡流检测仪、钢丝绳探伤仪、EVA、应力应变仪等各种先进的现场便携式检验检测仪器;建有全国首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实验室与首批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实验室、国家级蓄能器型式试验实验室、锅炉介质分析实验室以及金属材料理化试验室、超声检测试验室、电磁检测试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十二五”期间,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将依托宁波市特种设备公共技术平台,持续投入完成“基础研究、无损检测、安全评估、能效测试、型式试验”五大类专业实验室的建设,推动研究院向以检验技术服务为基础,以专业中心(实验室)为支撑的特种设备检验新格局方向发展
多年来,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依托宁波市临港型工业的优势,依法承担了镇海炼化100万吨大乙烯工程现场的监督检验、3000m丙烯低温球罐的TOFD检测、5000m球罐声发射检验,中海油大榭石化有限公司20000m大型储罐的漏磁检测,台塑集团500T/H锅炉监督检验、80000m低温储罐监督检验,浙江省首次萧甬长输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宁波港大型危险品常压储罐委托检验,设计吨位级别居世界前列的用于杭州湾跨海大桥建设的1600T架桥机检验,甬台温高速公路及杭甬高铁多台900T提梁机和900T架桥机的安装监督检验,舟山跨海大桥主桥墩塔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监督检验,象山港跨海大桥及连接线工程1200tm塔式起重机等设备的监督检验,省市重点工程绕城高速甬江特大桥及宁波市绕城高速西线及东线所有起重设备的监督检验,宁波轨道交通多类特种设备的委托检验,波特曼中心高速电梯质量检验等典型工作。同时,自2009年始,承担全市节能减排——锅炉能效测试专项工作,共计完成600余台锅炉能效测试,并积极参与北仑电厂1000T/H锅炉监督检验,中石化PX装置、歧化装置、催化气体脱硫装置等250余台压力容器、1600多条管道的RBI测试等重点工程。在长期的检验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守检验法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排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做出了贡献。
解放思想求发展,开拓创新增实力。近年来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在全面履行政府赋予职能的同时,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提升,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已完成或正在承担多项省、市级的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的横、纵向科研项目。作为宁波市重点工程十大公共服务技术平台之一的宁波市特种设备安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占地面积近20000m,已经于2011年10月正式落成于宁波市高新园区内并投入使用,必将推动特检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必将为宁波地方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I.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工程

(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到2011年,煤矿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二)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工程。
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煤层气地面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在瓦斯灾害严重矿区建成一批理念先进、技术领先、治理达标、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开展矿井通风和瓦斯抽采利用系统更新改造。实施煤矿开采、供电、井下运输、排水、提升等系统安全技术及防灭火工程技术改造。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实施矿井水害治理工程。推进煤矿机械化和兼并重组小煤矿安全改造工程建设。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建设。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
实施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强制推动重点客货运输车辆全面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推广使用货运车辆限载、限速等装置。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增设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实施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工程,建立完善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等系统。建设国家、省两级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平台及气象预警系统、交通事故自动检测系统和交通引导系统。
(四)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治理与监控工程。
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建设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实施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露天采场边坡、排土场、水害及高含硫油气田、报废油气生产设施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加快实施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程。开展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程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事故隐患专项整治。
(五)职业危害防治工程。
开展全国性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全国职业危害数据库和国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与技术支撑平台。以防治矿工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批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
(六)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补充配备现场监管执法装备。完善现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改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基础设施,更新补充煤矿执法监察装备。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港口保安设施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工程。建设若干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综合实训基地。实施航空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民爆行业、特种设备、航空安全监管和农业机械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完善国家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性分析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实验室。完善事故鉴定分析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非煤矿山、职业危害、危险化学品、热防护和公共安全等国家安全科技研发与实验基地。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安全监控。完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直属技术支撑与业务保障单位工作条件。
(七)安全科技研发与技术推广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典型关键技术和安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开发深部矿井热害和瓦斯防治、顶板维护、水灾预防、通信传感等关键设备。研究开发非煤矿山动力性灾害监测及预防控制、尾矿库在线监测、高含硫气田井喷事故监测预警、深海石油开采远程监控、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布局优化等技术装备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60马力以上机动渔船全部安装防碰撞设备。到2012年,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个实训演练基地。建设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紧急医学救援、船舶溢油等行业(领域)国家救援基地和队伍。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服务周边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和区域危险化学品、油气田应急救援队。建设矿山、矿山医学救护、危险化学品等救援骨干队伍和国家矿山医学救护基地。建设一批区域性国家公路应急保障中心。实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及应急救援能力工程。
(九)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完善一批煤矿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一批安全综合教育培训、特种设备实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文化示范基地。实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培训工程。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安全促进项目示范工程,建设地区安全社区支持中心和一批国家安全示范社区。建设完善若干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加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积极推动本规划实施,并推动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规划主要任务和目标如期完成。要健全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实施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
(二)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支撑体系和中西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尾矿库治理、煤矿安全技改、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推动高危行业企业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相衔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经济处罚收入管理制度以及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建设。落实煤层气开发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适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支持引导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安全的特种设备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制度。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规范和统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渠道,实行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实行农机定期免费检验制度,将农机安全检验、牌证发放等属于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机安全保险和渔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
(三)加强规划实施评估。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全面评估,经中期评估确定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规划发布部门批准。规划编制部门要对规划最终实施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相关规划衔接。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分解细化和扩充完善规划任务。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编制工程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国家、地方和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加强国家、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各地区要做好区域安全生产规划与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和重点工程的衔接,并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确定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阅读全文

与特种设备十二五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黑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浏览:210
机械化养护中心 浏览:838
上海特种设备管理 浏览:48
机械师改枪 浏览:181
机械化剪纸 浏览:757
美燃环保设备 浏览:809
济南北斗星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838
自动喷涂机械手 浏览:457
中小型农业机械加工项目建议书 浏览:251
不锈钢加工设备市转让 浏览:441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浏览:110
扳手机械原理 浏览:61
凯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浏览:61
广毅机电设备 浏览:805
重庆三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494
华技达自动化设备 浏览:631
东莞石碣自动化设备厂 浏览:131
机械制图陈列柜 浏览:246
郑州奥鑫游乐设备公司 浏览:733
美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