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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進校園簡報

發布時間:2021-04-15 16:36:52

特種設備制定管理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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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實施時間: 年 月 日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7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8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的管理制度…………………………………9
6、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12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15
8、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17
9、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19

總則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准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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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准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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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7操作工人職責
1.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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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
1.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1.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2.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2.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2.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2.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2.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2.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准》予以處理。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3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3.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3.6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8 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3.9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10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3.1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4.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4.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4.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4.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4.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4.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路,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4.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5.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職責
5.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5.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5.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5.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5.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5.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5.2.2.2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5.2.2.3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5.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准。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5.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後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5.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5.3記錄管理
5.3.1管理職責
5.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5.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採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6、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6.1總則
6.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6.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6.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後撤離作業
6.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6.1.8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6.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6.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6.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6.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6.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6.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6.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6.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6.2.3.9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6.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6.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6.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6.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6.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6.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6.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6.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6.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6.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6.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6.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6.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6.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6.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6.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6.2.5.8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6.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並做好記錄。
6.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葯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新條例有規定)
7.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7.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7.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7.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7.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7.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

⑵ 企業所有員工都是操作員嗎為什麼要設置操作員呢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第四章 管理職責

第十條 檢驗檢測機構最高管理者應當通過以下活動,體現其檢驗檢測服務滿足本要求的承諾:
(一)在檢驗檢測機構內傳達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認真履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職責,滿足政府與客戶要求的重要性;
(二)完成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下達的各項法定檢驗任務,並且自覺接受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三)制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四)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且確保其有效運行和持續改進;
(五)在核準的范圍內從事法定檢驗檢測工作;
(六)按照規定實施管理評審;
(七)確保檢驗檢測活動獲得必要的資源(見第十七條)。
第十一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以增強政府和客戶的滿意度為管理目標,以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為目的。
檢驗檢測機構應當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及相關技術規范進行檢驗檢測工作,並且對檢驗檢測結果、鑒定結論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質量方針達到以下要求:
(一)與檢驗檢測機構的宗旨與性質相適應;
(二)承諾滿足政府和客戶的要求,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三)在檢驗檢測機構內得到溝通和理解;
(四)在持續適宜性方面得到評審。
第十三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在檢驗檢測機構的相關職能和層次上建立質量目標並提供評價方法,並且確保符合以下要求:
(一)對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策劃,以滿足質量目標以及第五條的要求;
(二)在對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進行策劃和實施時,應當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完整性;
(三)質量目標應當是可以考核的,並且與質量方針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檢驗檢測機構內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得到規定和溝通,並且符合以下要求:
(一)規定對檢驗檢測質量有影響的所有管理人員、檢驗檢測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職責、權力和相互關系;
(二)設置技術負責人,並且規定明確的職責和權力,全面負責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運作;
註:根據檢驗檢測機構的規模,技術負責人可以設置為技術管理層;在若干專業技術領域可以設立不同的授權技術負責人。
(三)設置質量負責人,並且規定明確的責任和權力,以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得到實施和保持,並且應當有直接渠道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質量管理體系的業績和任何改進的需求;
註:質量負責人的職責可以包括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事宜的外部聯絡;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可由一人兼任。
(四)按照檢驗檢測的專業或項目設置檢驗責任師,並且規定明確的責任和權力,協助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對該專業或項目的檢驗檢測技術、質量進行控制;
(五)必要時指定關鍵管理人員的代理人。
第十五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在檢驗檢測機構內建立各層次和職能間有效溝通的途徑,確保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標准信息,政府和客戶要求信息,體系運行信息,檢驗檢測質量和安全信息等能夠得到有效的溝通。
註:溝通形式可以是多樣的,例如質量和安全例會、簡報、布告、內部刊物、聯網等。
第十六條 最高管理者應當按照預定的時間間隔和程序,定期評審質量管理體系與檢驗檢測活動、檢驗檢測安全,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評審應當包括評價管理體系改進的機會和變更的需要以及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並保存管理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和由此採取措施的記錄。
註:管理評審通常一年進行一次。
(一)管理評審輸入應當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1.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的適宜性和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適用性;
2.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意見和要求以及法規、技術規范要求的滿足程度;
3.近期審核(內部審核、外部審核)的結果;
4.客戶反饋以及投訴與抱怨;
5.工作業績、檢驗檢測服務的質量和檢驗檢測安全狀況;
6.預防和糾正措施的狀況;
7.以往管理評審的跟蹤措施;
8.可能影響質量管理體系的變更;
9.改進的建議;
10.管理人員的報告;
11.其他相關信息。
(二)管理評審輸出應當包括以下方面有關的決定和措施:
1.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及其改進措施;
2.與政府和客戶要求有關的檢驗檢測工作的改進;
3.資源需求。

⑷ 特種設備操作員每年是否需要再培訓

是的,需要。
1 目的
為規范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所有持特種設備作業證的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培訓管理。
3 人員范圍
3.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
4 相關規定
4.1 公司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經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4.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須到南沙區質監局辦理聘用登記手續;
4.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
4.4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4.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在職期間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訓及相應的考核。
4.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分為入職前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4.7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按國家規范復審,復審合格後公司才可以辦理續聘手續。
5 安全教育主要內容
5.1 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2 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5.3 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4 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會議。
6.2閱讀文件、簡報、看圖片。
6.3事故討論。
6.4參加安全技術座談。
6.5上課。
6.6事故現場會。
6.7 反事故演習。
6.8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6.9 培訓後考核。
7 要求
7.1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主題、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7.2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每年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7.3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7.4.1新的特種設備投用以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7.4.2對違章違規操作的員工,由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⑸ 向上級反映特種設備問題如何整改的報告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供參考) 編制: 審核: 批准: 實施時間: 年 月 日 目 錄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5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7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8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的管理制度…………………………………9 6、特種設備應中國救援制度……………………………………………12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15 8、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17 9、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19 總則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1遵守並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准和規定以及上級關於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 1.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1.7組織事故應中國預案的演練。 1.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中國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1.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1.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1.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1.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1.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 1.2.10協同組織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的演練。 1.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1.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准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1.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1.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1.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1.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1.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1.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1.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1.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中國救援。 1.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1.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1.4.2根據職業禁忌症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並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1.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1.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1.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2 1.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1.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1.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1.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1.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1.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1.5.9協同組織事故應中國預案的演練。 1.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6班組長職責 1.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1.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鑽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1.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6.6協同組織事故應中國預案的演練。 1.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1.7操作工人職責 1.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1.7.2努力學習、鑽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1.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 3 報告。 1.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並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1.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1.7.7參加事故應中國預案的演練。 1.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2、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2.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2.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2.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2.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範措施。 2.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2.6.4安全應中國設施,事故應中國處理技能,事故應中國救援技術。。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2.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演練等。 2.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2.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2.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後,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2.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2.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2.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2.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准》予以處理。 3、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3.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3.2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3.3 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並做好記錄。 3.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3.5 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3.6 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3.7 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並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3.8 定期檢查維護,並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3.9 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3.10 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3.1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4.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並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並另派人員參加。 4.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4.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4.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4.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4.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4.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4.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中國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並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4.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4.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5、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5.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職責 5.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5.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5.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5.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5.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5.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中國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5.2.2.2對於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並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5.2.2.3對於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並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5.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准。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 5.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5特種設備文件由人事部保存於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執行更改。更改後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後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並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於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5.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准後方可外借。 5.3記錄管理 5.3.1管理職責 5.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5.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5.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5.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塗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採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後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後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准後,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6、特種設備應中國救援制度 6.1總則 6.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應中國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中國情況,所採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6.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中國救援工作。 6.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中國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中國情況時,應採取可能的緊中國措施後撤離作業 6.1.6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採取何種措施進行緊中國救援,應首先採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6.1.8事故應中國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並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1.9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中國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6.2事故應中國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6.2.1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土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領導。 6.2.2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6.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 6.2.2.2指揮實施應中國救援行動。 6.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中國救援命令、信號。 6.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中國求援請求。 6.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6.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6.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 6.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6.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中國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6.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中國救援工作。 6.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中國救援工作。 6.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中國救援物資。 6.2.3.9後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中國救援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 6.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 6.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中國救援器材。 6.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中國救援資金。 6.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6.2.4事故應中國救援報告 6.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中國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6.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生產調度,再由公司生產調度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6.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中國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中國救援人員。 6.2.4.4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中國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中國求援。 6.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中國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6.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6.2.5.1事故應中國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6.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6.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6.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6.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6.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後,再繼續演練。 6.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6.2.5.8每次演練後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6.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中國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並做好記錄。 6.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中國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葯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中國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中國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7、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新條例有規定) 7.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7.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7.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7.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7.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7.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7.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7.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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