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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设备和管道安装放散位置

发布时间:2021-04-15 16:56:56

❶ 煤气管道放散高度如何确定

1、连续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顶3.5M以上。位于20M以外的平台或建筑物应该符合...要求。
2、间歇排放的可燃气体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3.5M以上。
3、甲、乙、丙类设备上开停工用放空管可就地向大气排放,放空管口的高度应高出2.2M以上,放空管口一般垂直向上,并加防雨罩
4、可燃气体排放管和火炬总管应有防静电接地设施。

这个是规范的规定!

❷ 室内燃气管道阀门和放散管如何设置

1.室内燃气管道的阀门和坡度的设置要求

室内燃气敷设的管道应当在燃气引入管、调压器前和燃气表前、燃气用具前、测压计前和放散管起点等部位置截断阀门。其中,室内燃气管道阀门宜采用球阀。输送干燃气的室内燃气管道可以不设置坡度;输送湿燃气(包括气相液化石油气)的管道,其敷设坡度不宜小于3‰。燃气表前、后的湿燃气水平支管,应当分别坡向立管和燃具。

2.放散管的设置要求

工业企业用气车间、锅炉房以及大中型用气设备的燃气管道上,应当设放散管。放散管管口应当高出屋脊(或平屋顶)1m以上或设置在地面上安全处,并应当采取防止雨雪进入管道和放散物进入房间的措施。当建筑物位于防雷区之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当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❸ 煤气管道上放散阀怎么安装

这个根据管道的实际情况才能进行详细的技术参数可以找大型的煤气炉制造商唐山绿源环保进行索取。

❹ 煤气管道的安装及规范有哪些

一、燃气管道安装的强制性规定
管道燃气在使用过程中,因为燃烧不充分会产生部分一氧化碳气体,如果室内空气不流通,极有可能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所以在对燃气管道进行室内安装时,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安装在卫生间、书房、卧室、等空气流通性不够好或临时休息的地方。另外,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已经淘汰了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因为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这种家用电器是将燃烧后的废气直接排在室内,也会造成室内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二、关于厨房改造的相关规定
有的时候,购买的房子户型可能不尽人意,很多人会想着将户型改造一下,挪一挪厨房或者卫生间的位置。由于厨房里有管道燃气的进气口,所以,厨房位置是不能随意变更的。如果一定要变更,也必须咨询房屋设计单位,由房屋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而厨房在装修改造后一定要有防爆系统和通风系统,防止燃气爆炸或人员一氧化碳中毒。另外,如果只是想要改拆厨房内的燃气管道,一定要请专业人员操作。不按规范操作或者私自随意拆改燃气管道或是更换接头,非常容易产生安全隐患,严重的会造成生命危险。
三、燃气管道安装的一般性规定
燃气管道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其他管道相遇的情况,这时管道与管道之间的净距离是有严格要求的。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安全燃气管道安装的规范,如水平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得小于150mm;竖向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得小于100mm,并应位于其他管道的外侧;交叉敷设时,净距最好不要超过50mm。
日常使用燃气时,主要要防止燃气管道漏气。这就需要从三个方面来避免,一方面在燃气管道安装时不能将管道暗埋或暗封,此举是为了避免管道出现漏气而发现不了,从而产生危险。燃气管道最好设在室内,并进行合理的室内装饰设计搭配,如果一定要设置在室外时,必须进行防雨、防晒保护,以免腐蚀。另一方面,燃气管道、燃气表、阀门等燃气设施一定要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其气密性和耐腐蚀性等性能必须有保障。最后,就是要多检查,一是检查管道有无漏气情况二是检查燃气阀门有没有关紧。
四、对燃气用具的一般规定
除了燃气管道的安装关系到厨房用气安全,燃气用具的使用也需要注意。不管是整体厨具中的哪一种,燃具应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有排气条件的厨房内,尽量不要设置在卧室等休息性场所。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宜低于2.2m,而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的房间高度不小于2.4m。在使用再一次强调,一定要保持房间良好的通风,以免发生意外。
以上就是关于燃气管道安装规范的一些相关信息,相信大家看过之后对燃气管道安装有了一定的了解。当然,这里介绍的并不是十分详细,大家在装修时,涉及到管道敷设一定要详细了解一下相关标准及要求。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一句,管道燃气虽然比较安全,但还是要注意防范,需要进行改造或维修一定要请专业人员操作,切不可自行拆改,另外在安装过程和使用过程中都要考虑室内空气流通性。

❺ 燃气管道施工规范

燃气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5、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A、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B、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C、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C、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净高不宜小于2.2m。
B、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C、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D、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E、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F、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G、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H、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13.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13.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3.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3.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3.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3.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7.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13.7.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13.7.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13.7.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13.7.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3.7.6、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3.7.8、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3.7.8.1、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13.7.8.2、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13.7.8.2、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4、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5、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15.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15.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15.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15.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6、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16.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7、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7.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17.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17.3、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17.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8、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250px。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9、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❻ 天然气管洞怎么留留在什么位置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10.2.14 燃气引入管敷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5 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6 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7 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8 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0.2.2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0.2.2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2.24 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易爆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0.2.2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0.2.26 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0.2.2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2 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3 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4 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5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0.2.28 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0.2.29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 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2 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3 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0.2.30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0.2.31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2 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4 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5 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0.2.32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0.2.33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2 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3 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4 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0.2.34 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10cm。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0.2.35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❼ 液化气储配站里,管道安全阀的放散管的放置是否有规范

有相关规范文件的。可以参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设计要求。
1 当放散管直径大于150mm 时,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面、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m 以上。
2 当放散管直径小于或等于150mm 时,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厂房顶面、煤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 m以上。

❽ 天然气管道放散管安装规范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天气燃管道安装规范:

1,煤气管道应沿非燃材料墙面敷设,当与其他管道相遇时,应符合水平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50mm;竖向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并应位于其他管道的外侧;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50mm。

2,特殊情况室内煤气管道必需穿越浴室、厕所、吊平顶(垂直穿)和客厅时,管道应无接口。室内煤气管不宜穿越水斗下方。当必需穿越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管径应比煤气管管径大二档,煤气管与套管均应无接口,管套两端应伸出水斗侧边20~20mm。

3,煤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做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300mm水柱,3分钟内压力不下降为合格,燃具与电表、电气设备应错位设置,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当无法错位时,应有隔热防护措施。燃具设置部位的墙面,为木质或其他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燃气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1,燃气管道不得穿过卧室和卫生间,不要把燃气主管及燃气表密封,如装饰必须通风良好便于维修和安检。致多个用气器具的支管分支处必须明设便于检查,支管尽量采用明敷设,建议于气表处分支,能分别控制更佳。

2,若暗藏则必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温度变化大的部位,暗埋埋深不小于10mm,必须做好标记并有稳妥的安全保护措施,暗藏部分不得有机械接头,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电线绝缘。

3,管道、管件、阀门等应采用国家标准检验合格产品;安装前进行清扫保证清洁;管道隐蔽前勿必试压合格,若保压隐蔽致通气最有说服力,这常是被忽略的,又是保证安全无漏气的重要措施,隐蔽施工时不得伤害管路。

4,连接燃气器具的软连接管建议使用国标不锈钢波纹管丝扣连接,若采用橡胶或塑料类软管,不超2m宜固定,请定期1年左右更换,以防老化保安全。器具就近保护控制阀门(尾阀)设置首要考虑使用、检修、更换软管方便。建议灶具处设于橱柜灶下左面隔板上方4o㎝外边缘。

5,特别注意接热水器勿必看清标志,正确接入,否则自来水灌入气管会引起大麻烦,已有很多教训,专业人员接好后亦需反复多人次检查确认正确后方试水通气。使用燃气具及管道通过房间要保证通风,建议安装百叶或常开护窗的窗户。



(8)煤气设备和管道安装放散位置扩展阅读:

管道特点:

1,输气管道系统是个连续密闭输送系统,从输送、储存到用户使用,天然气均处于带压状态。由于输送的天然气比重小,静压头影响远小于液体,设计时高差小于200米时,静压头可忽略不计,线路几乎不受纵向地形限制。

2,不存在液体管道水击危害,发生事故时危害性大,波及范围广。管道一旦破裂,释放能量大,撕裂长度较长,排出的天然气遇有明火,还易酿成火灾。

❾ 安全评价:燃气管道与放散管之间不应设置阀门,是什么规范哪一条规定的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2 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当确有困难,可从楼梯间引入,但应采用金属管道和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室外。
3 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引入管宜设在使用燃气的房间或燃气表间内。 4 燃气引入管宜沿外墙地面上穿墙引入。室外露明管段的上端弯曲处应加不小于DN15清扫用三通和丝堵,并做防腐处理。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应保温。
引入管可埋地穿过建筑物外墙或基础引入室内。当引入管穿过墙或基础进入建筑物后应在短距离内出室内地面,不得在室内地面下水平敷设。
10.2.15 燃气引入管穿墙与其他管道的平行净距应满足安装和维修的需要,当与地下管沟或下水道距离较近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0.2.16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
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 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10.2.17 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1 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2 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3 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10.2.18 燃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2 输送天然气不应小于20mm;
3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10.2.19 燃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2.20 输送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0.2.21 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净高不宜小于2.2m。
2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3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4 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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