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压缩机检测时应分在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里的那一类
天然气储配站里的压缩机不是特种设备不需要进行检验,所以压缩机不存在检验费问题。减压撬应按照压力容器检验收费。
『贰』 燃气调压加臭撬属于压力容器吗
你好,燃气来调压橇本身不是压力容自器。至于其中的部件是不是压力容器或者需要许可的管道元件,分情况而定。多数民用或工业用燃气调压橇橇前压力低于0.1MPa,这种情况,该装置及其中的所有零部件均不属于压力容器或者需要许可的管道元件;额定压力大于1.6MPa的燃气调压橇属于压力管道元件中的“元件组合装置”,其中的过滤器等部件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才算容器,球阀、汇管用钢管等属于压力管道元件;在0.1~1.6MPa之间的,没有制造许可资质要求,其中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才算压力容器。
望采纳,谢谢。
『叁』 调压撬是什么
是不是说液化气的
汽化器
他起着压力调节作用
假如容器压力低的时候他会从容器抽出液化气
一般用拌热
使液化气气化
给容器升压
『肆』 我国有关于调压计量撬的国家标准吗
你说的是燃气调压计量撬吗?《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28-2006,不知道是不是这个
『伍』 调压撬作用
调压撬的作用是将较高的入口压力调节成适合用户的较低出口压力,并且根据流体需要工况的变化自动保持流体压力在出口时恒定在设定值。流体输配系统的压力工况就是靠调压撬来控制的,调压撬通常安装在气源厂,输气站,输配管网的用户处。
『陆』 加药撬装属于特种设备的那一项
溶液箱里压力大于0.1MPa,容积大于25L就属于压力容器
『柒』 撬装系统的管道系统属不属于压力管道
只要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压力管道定义的,就属于压力管道,详细的是:
(七)关于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
新《目录》中“元件组合装置”品种是指将管子、阀门、管件、法兰等压力管道元件组焊在一起具备某种功能的装置。目前只对井口装置、采油树、节流压井管汇和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颁发制造许可。
持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或燃气调压装置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组装撬装天然气加注装置中的压力管道。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应当由持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制造。撬装天然气加注装置中包含压力容器且压力管道总长度小于等于10米的,可随压力容器一并办理使用登记;不包含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总长度超过10米的,应单独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详见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质检办特〔2015〕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完善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工作,结合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以下简称《瓶规》),现就压力管道气瓶安全监察有关问题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
(一)关于新《目录》中压力管道介质范围。
新《目录》的压力管道定义中“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所指的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不包括液化气体、蒸汽和氧气。
(二)关于新《目录》中压力管道元件类别和品种。
列入新《目录》的压力管道元件公称直径均应大于等于50mm。
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捌』 燃气调压撬 是压力容器么,为什么
在重庆,我们厂生产的汇管、发球装置是被算成了压力容器的,要办监检证的,
『玖』 做撬装CNG减压站和LNG气化站需要哪些证书
需要化学危险品操作证。
具体实施加气行为的充装人员需要持有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车用气体充装人员证)。加气站管理人员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
『拾』 撬装式储罐是否特种设备
如果压力、容积等参数符合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定义,当然是属于特种设备了。从实际经验看,撬装站的储罐一般都是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