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通过网络查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的招标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各省级政府采购网、各市级政府采购网
㈡ 请问医院关于医用设备的采购招标信息一般都发布在什么网站上
海虹
㈢ 医疗设备招投标中采购项目名称和中标公司提供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名称不一致是否可以
不可以!这是我招过的标: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回经营企业许可证》、以答上所列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授权书”,境内产品须由生产厂家出具授权书,境外产品须由生产厂家在国内办事处或全国总代理出具授权书,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且注册证应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
㈣ 进口医疗设备产品招标需提供什么资料
招标需提供的资抄料袭
项目法人有效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或 上级机构职务任命文书、法人身份证
项目立项批文,招标事项核准文件(发改部门提供)
项目国土使用证/征地协议书、转让书 (仅限房屋建筑与市政项目、国土部门提供)
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规划许可、规划红线图(规划部 门提供)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住建部门提供)
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 (设计及审查中介提供)
项目资金落实证明 (业主单位提供)
工程量清单 (造价咨询机构提供)
招标代理合同及专职人员证书(代理机构提供)
㈤ 招标代理公司必须要有机电设备资质才能代理国内医疗器械招标项目么
很肯定的说:不是。只需要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就就可以代理国内医疗器械的招标项目!如果您接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你公司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你可以先去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就放心的做吧。
㈥ 医疗器械招投标流程谁知道谢谢
招投标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
6、组织投标单位赴现场踏勘并主持招标文件答疑会;
7、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接受标书;
8、主持开标并审查标书及其保函;
9、组织评标、决标活动;
10、发出中标与落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谈判,最终签订承包合同。
(6)河北省监狱医院医疗设备招标扩展阅读
招标程序规定
第六条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二)受委托招标的,应提交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事项资格的证明;
(三)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
(四)招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五)招标通知(公告)或招标邀请函;
(六)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说明书、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技术要求、投标书格式、投标保证文件、合同条件等);
(七)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
(八)评标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
(九)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符合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
(二)申请公证事项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范围;
(三)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四)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一般应在本细则第六条第(一)、(二)、(三)、(九)项所列材料基本齐全后的七日内作出。
㈦ 县级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需要招标吗
国家规定的必须要公开招标,否则犯法。
㈧ 请问大家医疗器械招标中没有打星号标识比如要求(进口)没有打星号标识评委是否可以直接把国产设备帕斯掉
打星号的是必须响应的,无星号就可以有可以无,最好是进口,如果国产也功能相同,那也可以。
㈨ 关于医院购买医疗设备时的招投标问题~~
招投标的目的是寻找更多的潜在优质的乙方,通过招投标,选取价格最优,服务回条件最好的中标单位。个人与答企业或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以引入银行第三方监管平台的方式,由银行来进行贷款的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提高了民间借贷的安全性。委托贷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要比获得银行贷款容易得多。这里的银行就相当于第三方。
㈩ 医疗设备招标没有投标人会再次挂网招标吗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之规定,强制招标的项目明确界定有三项:专
项目性质类一项,属即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资金来源类两项:
一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二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从资金来源判断,灾后重建工程的资金通常属国家资金项目,
从项目性质判断,应多数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
所以必须招标。
从项目规模看,可以根据下述判断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