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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特种设备年度检查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1-06-12 17:48:42

❶ 主要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清单

6.2安全设施
(20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 建立安全设施台账。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未建立安全设施台账,扣5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
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做到:
(1)按照GB5049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上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
GB50160的有关要求;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10)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要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
(11)专家诊断按标准、规范应设置的其他安全设施。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1.未在危险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没有按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3.经专家诊断没有按标准、规范设置其他安全设施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应当配备的安全设施缺失,一项扣2分;
2.安全设施的配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项扣2分;
3.新建大型和危险程度高的化工装置,在设计阶段未进行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的,扣2分。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
二级企业化工生产装置未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或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未根据风险状况设置安全联锁或紧急停车系统等,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安全仪表系统设置情况及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装置未设置安全仪表系统,或未建立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管理体系,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3.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1.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施;
2.建立安全设施管理档案;
3.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并建立记录。 查文件:
1.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2.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安全设施的完整性。 1.无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或无安全设施管理档案,一项扣2分;
2.未建立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一项扣2分;
3.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完整性要求,1处扣2分。
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1.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
2.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查文件:
1.设备检维修计划;
2.安全设施检维修记录;
3.安全设施拆除、停用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的情况。 1.未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一项扣2分;
2.安全设施未按计划检维修的,一处扣2分;
3.随意拆除、停用、挪用或弃置不用安全设施,一处扣5分;
4.因检维修拆除,检维修完毕未立即复原,一处扣2分。
5.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1.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2.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
3.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4.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5.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要加强在线检测或功能测试,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查文件:
1.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2.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
3.监视和测量设备检验报告;
4.校验和维护记录。
现场检查: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完整性及校验合格标志。 1.未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扣5分;台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监视和测量设备维护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2分;
3.未定期校验或校验不合格仍在使用,1台次扣5分;
4.现场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完好或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扣2分;
5.对风险较高的系统或装置,未设置在线检测或未进行功能测试,1台次扣2分。
6.3特种设备
(10分) 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查文件:
1.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台账和定期检验报告。 1.管理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未定期检验,1台扣1分。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包括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测检验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和故障记录、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记录。 查文件:
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未建立台账或档案,扣5分;台账和档案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 查文件:
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现场检查:
登记标志。 1.未办理登记,1台扣2分;
2.无标志,1台扣1分。
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1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查文件: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状态。 1.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扣2分;
2.未建立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3.特种设备存在缺陷,1台次扣1分。
5.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查文件:
校验报告、检修记录。 1.未定期校验或无校验报告,1台次扣4分;
2.未定期检修或未保存记录,1台次扣1分。
6.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1.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查文件:
1.特种设备档案;
2.定期检验申请资料。
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标志。 1.存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无检验报告的在用特种设备,1台次扣4分;
2.未按规定提出检验要求的,1台次扣1分;
3.特种设备上无检验合格标志,1台次扣1分。
7.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
2.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查文件:
1.特种设备档案和事故隐患台账;
2.报废的特种设备注销手续。
现场检查:
特种设备是否有报废但仍在使用的现象。 1.未及时报废,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仍在现场使用,1台次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未办理注销手续,1台次扣1分。
6.4工艺安全
(25分)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查文件:
员工培训记录。
询问:
员工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 操作人员对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程度,1人不掌握扣3分。
2.企业应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
(2)泄压和排空系统;
(3)紧急停车系统;
(4)监控、报警系统;
(5)联锁系统;
(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1.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
(2)泄压和排空系统;
(3)紧急停车系统;
(4)监控、报警系统;
(5)联锁系统;
(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2.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 查文件: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
2.安全阀检验报告;爆破片、防爆膜合格证及更换记录;
3.紧急停车系统分布图及维护记录;
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维护、调试记录;
5.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
6.工艺控制流程图及自动化控制资料。
现场检查:
标准规定的各类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1.压力容器及附件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25分(B级要素否决项);
2.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化控制的,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1.压力管道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一项扣1分;
2.安全阀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爆破片、防爆膜不合格或未定期更换,或未做更换记录,一项扣2分;
3.紧急停车系统失效或未进行日常维护,一项扣2分;
4.监控、报警系统、联锁系统未经调试或失效,一项扣2分;
5.安全阀、排空系统、火炬设置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6.机泵等动设备运行不正常,振动超标、有泄漏;备用设备未进行定期盘车或无记录,一项扣2分。
3.企业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响;
(4)人为因素等。 1.要从工艺、设备、仪表、控制、应急响应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工艺过程风险分析;
2.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包括: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2)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响;
(4)人为因素等。 查文件:
1.风险评价记录;
2.岗位操作规程。
询问:
操作人员对工艺过程中的风险的认知程度。 1.未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一个单元扣3分;
2.岗位操作规程内容中未针对工艺操作中的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一项扣1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岗位风险及控制措施,1人次扣1分。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并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 查文件:
1.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记录、报告;
2.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的记录、报告。 一级企业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装置未进行过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或未定期应用先进的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技术开展工艺(过程)安全分析,扣100分(A级要素否决项)。
4.企业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查文件:
1.生产装置开车前安全条件确认检查表;
2.系统气密、置换及动设备空试记录;
3.装置开车方案;
4.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5.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6.开车前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 1.未制定安全条件确认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1分;
2.未进行系统气密测试、置换及动设备空试或无记录,一项扣3分;
3.没有编制装置开车方案,扣3分;
4.没有编制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一项扣2分;
5.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1人次扣1分;
6.开车前未进行隐患整改,扣3分。
5.企业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查文件:
1.停车方案;
2.停车操作记录。
询问:
有关人员是否清楚停车要求。 1.未编制停车方案,扣3分;停车方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执行操作规程和停车方案停车,1次扣3分;
3.有关人员不清楚停车要求,1人次扣1分。
6.企业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查文件:
1.操作规程;
2.操作记录。
询问:
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处理措施和程序。 1.操作规程中未制定发生紧急及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一项扣2分;
2.紧急情况未按规定处理,1次扣3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紧急及异常情况处理措施和上报程序,1人扣1分。
7.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现场检查:
1.生产装置泄压排放系统排放的危险物质处理;
2.排空系统及火炬管理情况。 1.排放管安装位置不符合规范或危险物质处理不符合要求,一处扣2分;
2.火炬系统运行不正常,扣3分。
8.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操作人员应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查文件:
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询问:
操作人员如何处理工艺参数的偏离。 1.工艺参数偏离未分析原因,一次扣1分;
2.超出安全限值未及时进行纠正,扣3分;
3.操作人员不清楚工艺参数偏离处理方法,1人次扣1分。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5分) 1.企业应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1.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查文件: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账。
未确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扣15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明确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联系人以及联系人的职责及考核要求的,一项扣1分;
2.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少一处扣2分;
3.未建立联系点机制,扣2分。
2.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
(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
(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查文件:
监督指导有关记录。
询问:
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指导情况。 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未履行安全监督指导职责,1次扣1分。

3.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查文件:
联系点活动记录。 企业领导干部未按规定到联系点活动或未记录,1次扣1分。
4.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1.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2.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
3.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查文件: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
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记录。 1.未建立档案,扣3分;档案内容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扣3分;
3.未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职责,扣2分;
4.未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扣2分;
5.未建立监督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一项不符合扣1分。
5.企业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
2.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查文件: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询问:
1.抽查岗位操作人员及机电仪人员对预案的掌握程度;
2.各种事件及事故处理措施。 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不全,每缺一项扣2分;
2.未进行演练或无演练记录或未对预案评审,一项扣2分;
3.有关人员对预案及各种事件、事故处理措施不熟练,1人次扣1分。
6.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2.5条执行。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3.5条执行。 按照3.5条评审 按照3.5条评审
6.6检维修
(10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查文件:
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2.检维修记录。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或抽查设备状况。 1.未明确检维修时机、频次和审批程序,一项不扣1分;
2.未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扣2分。
2.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1.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2.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查文件:
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 1.未制定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扣4分;
2.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未做到“五定”管理,一项扣1分。
3.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2)对检维修现场进
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查文件:
1.检维修风险分析记录;
2.检维修方案;
3.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5.相应作业许可证及安全控制措施;
6.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记录;
7.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等。
现场检查:
1.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情况;
2.检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未制定检维修方案,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2.未办理检维修前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或检维修后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扣10分(B级要素否决项)。 1.未对检维修进行风险分析,一项不符合扣1分;
2.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1人次扣1分;
3.检维修相应作业票证未办理或办理不符合要求,或检修前未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一项不符合扣5分;
4.检维修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劳动保护用品,1人次扣1分;
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扣2分;
6.检维修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6.7拆除和报废
(10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1.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
2.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3.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4.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查文件:
1.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手续;
3.拆除作业风险分析记录;
4.拆除计划或拆除方案;
5.设施拆除交接手续。
现场查看:
查看拆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拆除作业前,相关单位未共同到现场进行作业前交底,1次扣5分;
2.设施拆除和报废无审批手续,1次扣1分;
3.未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次扣1分;
4.未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1次扣2分;
5.未办理设施拆除交接手续,1次扣1分;
6.拆除作业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2.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1.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清洗等现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许可等有关规定。 查文件:
分析、验收合格证明。
现场检查:
拆除、清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未进行分析、验收或分析不合格进行拆除作业,一项扣1分;
2.拆除作业现场,一项不符合扣1分。

❷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员干什么的

(一)积极抄宣传贯彻国袭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程、规定,督促责任区贯彻执行。

(二)对全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协调各市场监管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制定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按计划组织监督抽查工作,督促检查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拓展资料: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分为A类(专业技术类)和B类(管理类)。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分为A类(专业技术类)和B类(管理类)。

质检总局负责A类安全监察员和省以上质监部门的B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B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

县以上质监部门负责本地区安全监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❸ 谁能提供一份特种设备检查记录表的模板 谢谢

我复制一下 你自己看看能不能做 现在很多资料表格都是现成的 自己填数据
下面这些只要有发生的都要填写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11
工程概况 1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16
技术交底记录 17
开工报告 18
工程竣工报告 19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20
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 21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 22
钢材检验报告 23
水泥出厂合格证、报告汇总表 24
水泥复试报告 25
砖(砌块)检验报告汇总表 26
烧结普通砖试验报告 27
加气砼砌块试验报告 28
混凝土空心砌块检验报告 29
混凝土外加剂(及其它材料)产品合格证、 30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 31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2
防水卷材试验报告 33
沥青试验报告 34
防水涂料试验报告 35
保温、隔热材料试验报告 36
(其他)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7
陶瓷彩色釉面砖试验报告 38
石子试验报告 39
砂子试验报告 40
建筑门窗(木门)出厂合格证 41
钢构件出厂合格证 42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 43
混凝土强度评定 44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评定 45
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 46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汇总表 47
土壤试验记录汇总表 48
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
地基验槽记录 51
地基处理记录 52
混凝土(其它)构件合格证汇总表 53
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54
(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泼水、蓄水试验记录 55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6
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7
沉降观测记录 58
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表 59
冬季施工原材料测温记录 60
混凝土冬季施工保温测温记录 61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63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5
单位(子单位)观感质量验收检查记录 66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67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8
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9
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0
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1
排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2
降水与排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3
地下连续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4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5
加筋水泥土桩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6
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7
钢或混凝土支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8
灰土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9
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0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1
粉煤灰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2
强夯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3
振冲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4
砂桩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5
预压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7
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8
注浆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9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0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1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2
静力压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3
预应力管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4
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5
混凝土预制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6
钢桩(成品)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7
钢桩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8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9
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0
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1
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2
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3
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4
金属板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5
塑料板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6
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7
锚喷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8
复合式衬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9
地下连续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0
盾构法隧道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1
渗排水、盲沟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2
隧道、坑道排水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3
预注浆、后注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4
衬砌裂缝注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5
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6
预制构件模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7
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8
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19
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0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1
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2
预应力原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3
预应力制作与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4
预应力张拉、放张、灌浆及封锚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5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6
混凝土设备基础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127
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8
装配式结构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29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30
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记录 130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131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记录 131
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3
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4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5
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6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7
焊钉(栓钉)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8
普通紧固件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9
高强度螺栓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0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1
钢网架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2
单层钢构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3
多层及高层钢构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4
钢构件组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5
钢构件预拼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6
钢网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7
压型金属板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8
防腐涂料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49
防火涂料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0
基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1
灰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2
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3
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4
三合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5
炉渣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6
水泥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7
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8
隔离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59
填充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0
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1
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2
水泥钢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3
防油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4
不发火(防爆)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5
砖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6
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7
预制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8
料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69
塑料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0
活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1
地毯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2
实木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3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4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5
竹地板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6
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7
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8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9
木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0
木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1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82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5
特种门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7
暗龙骨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8
明龙骨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9
板材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0
骨架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1
活动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2
玻璃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3
饰面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4
饰面砖粘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5
玻璃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6
玻璃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7
金属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8
金属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99
石材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0
石材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1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3
美术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4
裱糊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4
软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6
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7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 208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09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0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1
木屋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2
胶合木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3
轻型木结构(规格材、钉连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4
木结构防腐、防虫、防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5
屋面保温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6
屋面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7
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8
涂膜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9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0
密封材料嵌缝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1
平瓦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2
油毡瓦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3
金属板材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4
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5
架空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6
蓄水、种植屋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27

❹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所涵盖的内容及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自行检查记录表格 跪求~!!!!!

特种设备安全控制程序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管理。
1.3 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术语和定义。
2管理职责分工
2.1 制造管理部
a) 负责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运行管理,委托检验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并对其检验、检测结果及鉴定结论保留存档;
b) 负责建立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特种设备检测汇总表和月度特种设备检测计划;
d) 配合安保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督促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及时整改;
e) 配合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2.2 安保部
a) 负责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修、检验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b) 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督促各使用部门严格执行;
c) 负责对特种设备管理、使用部门的特种设备使用、验证进行安全监察和考核。
2.3 综合管理部
a) 负责制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年度计划;
b) 配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2.4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
a)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b) 负责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负责编制年度特种设备检测汇总表和月度检测计划,并按时报制造管理部;
d) 配合安保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e) 做好本部门特种设备日常点检、维护工作;
f) 负责做好本部门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g)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业务流程
3.1 特种设备的采购、安装
3.1.1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前由安保部对其制造、安装单位的资质进行认定,对无资质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营销部不予采购。
3.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制造管理部负责审核安装、使用与维修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2 特种设备的使用
3.2.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制造管理部负责(或根据合同要求制造、安装厂家)向江苏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报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安全标志)后方能使用,合格标志应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2.2 制造管理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总台帐,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建立分台帐,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
b)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自查和点检等记录;
c)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3 特种设备的检修、检测、检验
3.3.1 与特种设备的检修、检测、检验单位签定合同前,由安保部对其资质进行认定,不得与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的单位签订检修、检测、检验合同。
3.3.2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在每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各特种设备年度检测汇总表报制造管理部;在每月25日前将下一月度的各特种设备检测计划报制造管理部。
3.3.3 制造管理部在每年1月31日前制订出公司各特种设备的年度检测汇总表,并送安保部备案;在每月月底前将公司各特种设备的月度检测计划报检验单位,并通知各送检单位。
3.4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3.4.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每月应对使用的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填写相关记录,并有主管领导参加。
3.4.2 制造管理部每季对公司的各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抽查,同时检查安装、检修、检验质量,填写相关记录,并有主管领导参加。
3.4.3 安保部不定期对公司特种设备进行专题安全监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与运行情况,同时抽查各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检验质量。
3.4.4 使用部门不得使用未经检验、超过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3.4.5 特种设备移地安装,必须委托经安保部审核认可的有资质的生产或安装单位负责施工,在投入使用前应落实检测、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4.6 使用部门不得对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安装。
3.5 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要求
3.5.1 在公司内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5.2 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
3.5.3 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3.6 凡被公司认定无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资质的设备,报公司安委会,设备退还。
3.7 凡被公司认定特种设备检修、检测、检验质量不合格的单位,报公司安委会,予以清退。
3.8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违反本程序的行为,有权向制造管理部、安保部等进行举报。
3.9 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检修、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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