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嘉定《特种设备登记变更申请表》谁有帮忙发一份给我,非常谢谢!
可直接去上海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站,也就是嘉定区政府网站查询下载;
或者到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载。
⑵ 你好,你现在还在质监局工作吗,我想考质监局的公务员,有三个职位,科员一:从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
质监系统的所有的行政执法都委托稽查机构进行,除纤维执法,行政执法需要到回一线进行,要面对形形色色答的行政相对人,特别是食品与产品质量方面,程序繁琐,压力与责任大;计量的监督管理个人认为相对这三个职位要轻松很多,大部分活都由下属的事业单位,计量所干了;质监系统的两大安全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就不说了,一团乱麻,但是特种设备安全,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一直到报废,全过程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通过近几十年的发展,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已比较正规,但使用环节比较复杂,若从事基层的安全监察,按照总局和省局的条条框框进行检查,根本管不过来,因为设备是逐年递增,但人员相对固定,累死你,你也管不过来;况且现在问责制度这么严重,有的地方还有经济指标,所以基层一线监察人员相当艰苦
建议,慎重考虑这个系统
⑶ 上海市嘉定区避雷设备的检测在哪里。
安监或是特种设备检查站得事情!无非是拿钱盖章的是!形式主义是一贯的方针!
⑷ 请高手解答: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单位,它最主要是做什么工作滴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成立的行政事业性单位,一般隶属于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上一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于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东莞分院就隶属于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
上款所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职能是从事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等法定工作,同时也可以在资质范围内根据需要从事委托检验业务。
“外面那些气瓶检测站”也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但是不是官方的法定机构,而是社会上取得对气瓶检验资质的技术机构,主要从事气瓶的检验、检测业务。
⑸ 上海嘉定哪里有特种设备管理培训
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⑹ 上海市嘉定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电话是多少
在
博乐路89号
⑺ 特种设备检测院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不是同一个单位
不是。
1."特种设备检测院”的真正叫法是“特种设备检验院”。因为检测和检验是有区别的,这里不做详细介绍。
叫做“特种设备检测院”的是处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或者广东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如果是科级的,就不叫院,叫做所,如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2.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成立的,代表政府行使公共事业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机构,不是公益性;
3.同级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隶属关系,如广州市特种设备检验院隶属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云浮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隶属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7)嘉定特种设备检查站扩展阅读: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及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质量抽查、研究开发、节能监管、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技术咨询、信息及网络服务、编辑出版、中国国内外技术与学术交流。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拥有实验室或试验区域28个,合作建立的各类实验室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心20多个,并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了固定式长管拖车检验站13个。
拥有3个国家级检验中心、1个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2个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院级研究机构,是4个单位秘书处的挂靠单位、3个代管单位、2个经济实体,设有6个服务中心。
1 国家级检验中心:国家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锅炉水处理与有机热载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危险品储罐检测检验中心
2 国家级研究试验基地:国家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研究试验基地
3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重点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无损检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4 国家质检总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油气管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质检总局结构健康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 院级研究机构:材料高低温性能实验室、气瓶型式实验室、燃烧器型式实验室、微试样性能实验室、长管拖车检测站 、研究开发中心
6 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委员会、全国索道与游艺机及游乐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 代管单位: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中心
8 经济实体: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北京特检有限公司、北京赛福特饭店
9 服务中心:节能技术中心、石化检维修中心、化学分析中心、结构研究与评价中心、材料研究与评价中心、无损检测技术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质量鉴定、质量事故鉴定、产品损失鉴定、灾后评估等的检验、鉴定工作。
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获得省级以上质监局颁发特种设备全领域质量鉴定资质证书并获得省级以上高法院入册的特种设备司法鉴定机构有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
特种设备分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和机电类特种设备,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有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有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一般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特种设备据国务院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指明,条例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新增加了场(厂)内机动车辆,所以现为八大类,而不是七大类。
机电类特种设备
(一)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二)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三)客运索道,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柔性绳索牵引箱体等运载工具运送人员的机电设备,包括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等。非公用客运索道和专用于单位内部通勤的客运索道除外。
(四)大型游乐设施,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用于体育运动、文艺演出和非经营活动的大型游乐设施除外。
(五)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⑻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在哪
宁国市目前由宣城市代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实施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全网通办)
法定办结时限90个工作日(时限说明:无)
办理地址宣城市梅园路5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审查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
年审年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年有效期。
数量限制否
是否支持预约否
结果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结果样本 QQ图片20171029020409.jpg 结果支持物流快递
窗口领取
监督投诉电话0563-12315咨询电话0563-2719125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5号)附件3第79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G3、G5、R2、P3、T1、T2、Q1、Q2、N1除外)”下放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放气瓶充装安装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通知》(皖质函〔2014〕290号)。
收起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第十四条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见本规则附件B,1份);
(二)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前款要求提交的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⑼ 特种设备检测办理流程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市级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
特种设备检验办理行政许可程序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