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精密设计 > 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

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

发布时间:2021-08-02 16:07:40

①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以后都能做什么啊要具体一点的!

您好,我是原西南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的。
1、课程方面版:这两个专业在我权的母校课程设置上基本相同,其中农机化很多课程与车辆工程类似,大多时候是对比农用车辆与汽车的区别,最主要的课程是农机化会比其它专业多出两门很重要的农业机械课程,比较难学,有很多日本的农业机械放到课堂分解和实习。
2、就业方向:这个比较广泛,可以说两个专业几乎可以互相代替,机械制造能做的,农机没有不能的,但农机在发动机方面会略有优势,机制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课程。总体来说都是机械类,在行业没有严格划分界限的范围内,都能找到工作。
3、个人经验:我们专业当时57个人,我本人从事液压行业,工资两年是4000+,其它有从事风电、农机、汽车、销售、柳工重工、润滑、建筑、电力、仪表、银行、农机研究院等,几乎涵盖了机械相关的所有行业,所以读哪个专业不会决定你最终的方向。不过我个人觉得农业机械化学到的知识范围会更广,但是这取决于你大学的合理规划。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用,祝你新的征途愉快!

② 中国政府对农业机械化有什么政策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规共计八章三十五条,2004年1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6月25日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科研开发
第三章 质量保障
第四章 推广使用
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本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四条国家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第二章 科研开发
第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国家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供系列化、标准化、多功能和质量优良、节约能源、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十条国家支持引进、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鼓励引进外资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第三章 质量保障
第十一条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零配件供应和培训等售后服务责任。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在其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上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农业机械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责任的,农业机械销售者有权向农业机械生产者追偿。
因农业机械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
禁止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1]

第四章 推广使用
第十六条国家支持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应当适应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并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公布具有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十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根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与加快农机具更新的原则,确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
列入前款目录的产品,应当由农业机械生产者自愿提出申请,并通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
国家支持和保护农民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织区域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借口,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农业机械使用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在有危险的部位和作业现场设置防护装置或者警示标志。

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一条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求,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三条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
第二十四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维修者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1]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二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增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投入,并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和制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应当对农业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给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1]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责令改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不按照规定为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进行鉴定,或者伪造鉴定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截留、挪用有关补贴资金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截留、挪用的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并由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③ 农业机械化对现代化农业的影响大吗

所谓现代农业就是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农业现代化是指提高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 率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利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技术改造农业,用新 的理念、产业体系提升农业,发展新型农业。农业现代化实质就是改变过去直接 经验和手工工具,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及机械装备发展新型农业,实现机械自动化, 提高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 业劳动生产率的主要手段之一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最主要的内在要求就是农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生产过程的机械化代替了传统手工劳动,大大提高了生产 率,降低了劳动强度。包括选种、育秧、耕地、播种、施肥、除草、灌溉、收割、 脱粒、烘干、仓储等各环节的机械操作,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摒弃传统的粗耕简作,大面积的推广现代机械化的精耕细作,实现农业现代化过 程。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过程离不开农业的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 的物质基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同时,农业 机械化程度直接决定着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具有杠杆性的作用,离开了农业机械 化,农业现代化无从谈起。 其次,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集约化经营,集约化经营有利于实现机械化,利 于机械的大面积作业,降低作业难度,减少开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从根本上转型,实行集体经营,有利于农机的推广,由于地域的差异,分摊的土 地不均匀,个人经济能力的不同,个人连产承包无法进行全部作物的机械化耕作 和收获,实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科学合理的一系列种植、收获等作业,提高生产 效率。 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农业劳动力的剩余,抑制了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农 民对农田作业机械的投入热情就不会高。

④ 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和理解2000作文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在农业各部门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各种机械代替手工工具进行生产。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之一。如在种植业中,使用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动力排灌机、机动车辆等进行土地翻耕、播种、收割、灌溉、田间管理、运输等各项作业,使全部生产过程主要依靠机械动力和电力,而不是依靠人力、畜力来完成。实现农业机械化,可以节省劳动力,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强克服自然灾害的能力。
使用机器是现代农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对于利用资源、抗御自然灾害、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促进农业集约经营、增加单产与总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产品成本,以及对于减轻农民劳动强度和缩小工农差别,都有着重大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还是城乡协作、工农联盟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业机械化起始于资本主义侵入农业以后,其发展在欧美各国一般地经历了三个阶段:①半机械化阶段。大体上是在19世纪中叶到末叶。特征是在农业生产上广泛使用畜力牵引的简单的农业机械。②基本机械化阶段。大体上是在20世纪初至20世纪50年代。特征是主要作物的主要作业普遍采用拖拉机牵引的农业机械。③综合机械化(或称高度机械化)阶段。约始于20世纪50年代以后。特征是在农、林、牧、渔各业的各个环节上,及其产前和产后部门,都广泛地使用更为先进的农业机器。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电子计算机等在农业中的应用的增多,农业机械化正在向自动化发展。第三世界的国家和地区,只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在不同程度上开始使用农业机器。但受政治、经济和技术等因素制约,迄今多数国家(地区)的机械化水平还较低。
农业机械化使中国在农业生产方面发生了巨变。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中国农业生产工具极端落后,是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和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农业机械化事业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取得了显著成就。迄今虽然大多数地区的农业生产仍是以人力畜力操作为主,但农业机械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正在形成一条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其基本点是:①农业机械化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不仅重视增加产量和节省劳力,也重视为农民增加收入。②根据国情、国力确定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速度,与工业、能源、科技、资金和劳力安排等方面的状况相适应。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生产应实行人力、畜力、机力、电力相结合以及改良农具、半机械化机具和现代农业机器相结合。④农业机械化为实现农业全面发展和农工商综合经营服务,其范围既包括种植业,也包括林、牧、副、渔各业,以及各业的产前(如种子加工、饲料调制)、产后(如农产品加工、冷藏、装仓、包装、运输)诸环节,还包括农村建设和农民生活等方面。⑤农业机械化的作业项目不急于求全,要优先选择增产增收效果显著,能减轻农忙劳动紧张程度和劳动强度的环节;在地区上不强求一律,支持条件好的地方先走一步。⑥农业机械化要与其他农业技术的政策相结合,既要为推广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服务,又要与继承优良传统技术相适应,从而创立中国自己的农业机器体系。⑦农机产品以小型为主,大中小型相结合,以价廉、质优、耗能少、使用和修理方便为原则。⑧重视农业电气化,特别重视农村小水电站的发展。⑨妥善安排机械化过程中节约出来的劳动力的出路。⑩农业机械的所有制与经营形式多样化,以适应实行联产承包制后农村经济的新形势。农业机械除由集体、国家所有外,还可归农户个人所有。在经营形式上可以家庭自营、农民合伙经营、农户承包经营,以及由国家或合作经销组织设立农机服务(队、站、公司)经营。重视农业机械化的智力投资,培养出大批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需要的人材,等等。 我国农业在集体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机械化,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途径。
不同时期农业机械的发展模式不同,集体化时期由于人民公社形式的生产合作组共有生产资料,大中型农业机械发展较快;而土地承包责任制开始生产资料也私有化,该时期小型拖拉机由于其灵活性和低成本出现快速的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农业人口的减少,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生产率优势开始显现,农业机械也逐渐朝着大型化发展。
以大中型拖拉机及其配套设备为例,其保有量在公社化后期和土地承包责任制初期的低迷后,2000年前后增速明显加快,联合收获机也在2000年前后增速明显加快的趋势。
2011年我国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54%。随着“十二五”规划中“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的政策方向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政策目标的提出,我国的农业机械产业将面临着更大的机遇。
农业机械的发展,与国家和农村的经济条件有直接的联系。在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在农业劳动力很少的美国,农业机械继续向大型、宽幅、高速和高生产率的方向发展,并在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逐步向生产过程的自动化过渡。电子技术、微型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各种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机械产品及其设计制造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在畜牧饲养业中,特别是养鸡业已进入工厂化连续生产的阶段,自动控制小气候的密闭鸡舍是畜牧机械的新发展。
在田间作业机械中,液压和电气控制相结合,或直接用电气或电磁控制的自动控制装置已开始应用,如谷物联合收获机上收割台的升降控制和拨禾轮的无级变速等。电子监视仪表的品种日益增多,如播种机上的播种均匀度监视仪、谷物联合收获机上的谷粒损失监视仪和滚筒转速监测仪以及喷雾机上的喷幅和喷量监视仪等。电子技术越来越多地用在蔬菜和水果的自动分级、田间灌溉的自动管理等机械设备上。
中国仍以发展中小型农业机械为主。重点发展的项目是经济效益高、能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保证稳产高产和增产增收的农业机械品种,如排灌、植物保护和施肥等机械。用于农村多种经营的机械品种将得到较大的发展,例如各种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和禽畜饲养机械,以及养蜂、养蚕、池塘养鱼和食用菌类培植等机械设备。
农业机械的节能和农用多种能源的开发,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发展趋势是:①从改进燃烧过程、回收利用废气和冷却水热量等方面着手,降低内燃机的耗油量。②使用植物油、酒精和沼气等从农副产品或农村废弃物中获得燃料的内燃机,以及可以变换所用燃料的双燃料内燃机。③利用太阳能、地热和火电站余热等烘干谷物和其他农产品,或把它们用于温室和禽畜舍的采暖加温系统。④利用风力发电和提水等。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579962.htm?fr=aladdin

⑤ 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1. 我国的农业机械化还相对落后,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域间气候环境专等相差极大,要建立属适合我国的农业机械任重而道远。

  2. 农业机械化能够降低农业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约劳动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助于实现大规模生产,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占据核心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前途。

  3. 但是由于农业机械工作于生物质环境中,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甚至高于工业机械,因此需要加大对农业机械方面的研究以及投入,需要更多的农业机械方面的人才。

⑥ 农业机械化的作用有哪些

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农业机械化的作用:
1、农业机械化改善了农业设施装备条件
农业机械是农业设施装备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农业是从农业机械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
2、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难和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科技体制创新滞后,农业内部缺乏科技进步的动力和源泉。缺乏有活力的科技创新主体。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科技推广的有效载体,健全农机化技术推广机制,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促进农机化科技进步,实现农艺与农机紧密的结合,是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有效途径。现代农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科技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又一重要标志。
3、农业机械化促迸了农业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变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注重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进军,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农业生产的季节和空间限制,使得在任何地方进行农业生产成为可能,尤其在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和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设施农业的发展客观上为农业工厂化生产、智能化控制、机械化操作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威为广泛应用农业机械装备的重要平台’各种现代化的农业机械装备大量集成应用于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又是一体化产业,农业关联产业通过产业化经营的利益纽带连接为一个整体,不断将新技术、新方法,以及工商资本注入农业,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将农业带入现代化发展的轨道。
4、农业机械化为培养新型农民搭建了重要平台
发展现代农业,最终要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机装备的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新机手缺乏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亟待丰富和提高。
5、农业机械化推动了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农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完善县一级、加强乡一级、充实村一级的要求,建立完善国家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扶持、引导、规范、服务”的方针,加快农机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机械、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联合,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使之成为引领农机手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提高农民组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

⑦ 为何要支持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建设

报道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农业生产经营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版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权大幅增加,机耕、机播、机收等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不断完善,设施农业数量增长迅速。

数据显示2016年,三大主粮作物中,小麦的机械化耕收程度最高,其机耕、机播和机收的比重分别达到了94.5%、82.0%和92.2%,玉米的机耕水平虽然低于小麦和稻谷,但也达到了73.7%,其机播和机收水平分别为69.9%和61.7%。

希望农业生产可以全部实现机械化!

⑧ 极高的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

我觉得极高的农业机械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做出来的农业产品没有以前有味道

⑨ 3. 简述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与作用。

我国的农业机械化还相对落后,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域间气候环境等相差极大,要建立适合我国的农业机械任重而道远。农业机械化能够降低农业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约劳动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助于实现大规模生产,在我国农业现代化中占据核心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前途。但是由于农业机械工作于生物质环境中,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其所需要的技术要求甚至高于工业机械,因此需要加大对农业机械方面的研究以及投入,需要更多的农业机械方面的人才。

阅读全文

与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黑龙江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浏览:210
机械化养护中心 浏览:838
上海特种设备管理 浏览:48
机械师改枪 浏览:181
机械化剪纸 浏览:757
美燃环保设备 浏览:809
济南北斗星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838
自动喷涂机械手 浏览:457
中小型农业机械加工项目建议书 浏览:251
不锈钢加工设备市转让 浏览:441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浏览:110
扳手机械原理 浏览:61
凯格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浏览:61
广毅机电设备 浏览:805
重庆三阳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494
华技达自动化设备 浏览:631
东莞石碣自动化设备厂 浏览:131
机械制图陈列柜 浏览:246
郑州奥鑫游乐设备公司 浏览:733
美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浏览: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