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农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办理程序
办理复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提出制申请
所需资料:
1、减免备案表(3份)
2、书面申请报告
3、关于生产经营项目(种植产品目录)、经营状况、生产过程(生产过程最重要,要详细,写明生产周期)的描述和说明。
4、种植地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5、种植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自产自销证明。
6、特殊类种植还需资质或准许证等审批材料复印件。
7、附种植地照片。
8、公司3证复印件。
二、税务局受理。
三、税务局核查。
(1)农业机械服务免企业所得税吗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Ⅱ 生产销售农机的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作为利得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回通知》(财税[2008]151号)答“(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二)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所称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之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Ⅲ 企业销售享受国家补贴的农机具是否免所得税
批发和零售农机,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不免税。只在增值税方面可享受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直接减免:
免征
适用范围:
1、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中药材种植;
4、林木种植;
5、牲畜、家禽饲养;
6、林产品采集;
7、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
8、远洋捕捞;
9、公司﹢农户经营。
减半征收
适用范围:
1、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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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
1、纳税年度
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2、纳税申报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所得税
Ⅳ 农业企业从事哪些经营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业企业从 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经营回所答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 农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 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 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产品的 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三大类,列举粮食初加工等30多项农产品初加工类别,涉及若干个产品200多道工艺流程。
2. 农业企业从事花丼、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Ⅳ 农业机械销售都有哪些免税政策呢
1、批发和零售农来机,在企自业所得税方面目前不免税。只在增值税方面可享受免税优惠。 2、依据财税[2001]113号文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从事批发、零售农机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不管国家是否有补贴。(生产销售农机的工业企业不免) 3、企业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免征增值税的备案手续即可。
Ⅵ 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是否减免增值税
一.机械作业服务不能免征增值税。
二.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版订后《中华人权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Ⅶ 请问农机行业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1、增值税:根据08年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适用13%税率,即农机产品生产环节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2、营业税.根据08年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收入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其中包括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另外还在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Ⅷ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内,可以免征、减容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7.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所以农机作业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贵公司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优惠项目备案。
Ⅸ 从事农业机械销售企业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回业所得税法第二十答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综上,企业从事以上农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减免税;从事农业机械销售的不属于以上范围,不能享受减免税。
Ⅹ 办农机销售公司能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公司销售额扣除相关成本费后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的。专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属*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