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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设备

发布时间:2021-02-23 20:20:58

A. 常见的现代农业机械有哪些

农业机械包括农用动力机械、农田建设机械、土壤耕作机械、种植和施肥版机械、植物保护机权械、农田排灌机械、作物收获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畜牧业机械和农业运输机械等。

广义的农业机械还包括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和蚕桑、养蜂、食用菌类培植等农村副业机械。农业机械属于相对概念,指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所有机械的总称,农业机械属于农机具的范畴。推广使用农业机械称为农业机械化

(1)农业机械化设备扩展阅读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有效对策

1、有针对性地调整各地区的产业结构。

2、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

3、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设备的作用。

B.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的区别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介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农业机械及其自动化装备的构造原理、性能设计研究、使用管理及现代生物学知识,能在农业机械设计、机械化生产管理及服务部门从事农业机械及相关装备性能设计、农业机械化规划与管理、教学与科研、营销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农学、机械学、自动化技术及经营管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生产过程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工艺及相关装备性能设计制造、试验鉴定、选型配套、使用维修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农业生产、机械化系统的规划设计、企业经营管理和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装备的研究开发、推广运用等基本能力。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介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设计制造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制造领域内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设计与制造的基础理论,学习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的基本知识,受到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机械产品设计、制造及设备控制、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

你自己看看哪个更感兴趣,再决定报哪个~

C.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以后都能做什么啊要具体一点的!

您好,我是原西南农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的。
1、课程方面版:这两个专业在我权的母校课程设置上基本相同,其中农机化很多课程与车辆工程类似,大多时候是对比农用车辆与汽车的区别,最主要的课程是农机化会比其它专业多出两门很重要的农业机械课程,比较难学,有很多日本的农业机械放到课堂分解和实习。
2、就业方向:这个比较广泛,可以说两个专业几乎可以互相代替,机械制造能做的,农机没有不能的,但农机在发动机方面会略有优势,机制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课程。总体来说都是机械类,在行业没有严格划分界限的范围内,都能找到工作。
3、个人经验:我们专业当时57个人,我本人从事液压行业,工资两年是4000+,其它有从事风电、农机、汽车、销售、柳工重工、润滑、建筑、电力、仪表、银行、农机研究院等,几乎涵盖了机械相关的所有行业,所以读哪个专业不会决定你最终的方向。不过我个人觉得农业机械化学到的知识范围会更广,但是这取决于你大学的合理规划。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用,祝你新的征途愉快!

D. 3000亩的农业产业园机械化设备大概需要多少钱或者说用机械化农业生产,每亩农机装备成本是多少

我是南方从事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以江南地区的土地和种植作物情况
如果种植水稻和小麦,并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大致需配套以下机具,为方便计算,价格取中间价格:
1、大中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3台,每台 7万元,每台需另配套 犁、旋耕机、播种机(小麦播种用)、开沟机(小麦用) ,配套机具每套 2万元,计27万元;
2、水稻种子发芽器 2台,每台 3万元,计6万元;
3、育秧流水线 2套,每套 1.5万元,床土粉碎机 2台,每台 5000元左右,共计 4万元;
4、秧盘(硬盘) 3万只,每只6元,计18万元,每亩需20只秧盘,3000亩需进行两轮育秧,每轮1500亩。
5、育秧钢架大棚 3000平方米,每平方米25元左右,计7.5万元;
6、挖掘机 1台 (选配),用于育秧床土的挖掘,可选,一般小型农用机20万元左右;
7、高速四轮乘坐式插秧机 4 台,每台10万元,计40万元;
8、担架式喷雾机 8台,每台3000元左右,及2.4万元,植保用;
9、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中小型) 3台,如果选用 久保田或洋马品牌,每台25万元,计75万元;
10、粮食烘干机 4 台,每台单批烘干能力12吨以上,每台12万元左右(国产),计48万元;
11、运输机械,可用拖拉机配套的挂车,价格比较低,但长途运输不佳,也可配备5吨左右的汽车,价格 10万元左右
12、机库、育秧房和烘干房,共需 600平方米以上,以钢架房为例,每平方米造价500元左右,需30万元,硬化场地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80元左右,计16万元,建房所需土地平整费用视土地情况来定,暂不予统计,该项小计 46万元。

合计:300万元 左右

因考虑到季节、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以上所需机械均有适当余量,机械价格各地因适用机具的不同,可能会稍有偏差,仅供参考。
部分小型农具未予统计。。。。。
以上大部分农业机械均享有 30%左右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部分机械在部分地区,补贴比例可高达70%。

E.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以后都能做什么

机械工程技术员、汽车维修员、工程师、农林经济与管理。

F. 中国政府对农业机械化有什么政策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该法规共计八章三十五条,2004年11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十六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6月25日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科研开发
第三章 质量保障
第四章 推广使用
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机械化,是指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过程。
本法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实施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第四条国家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其指定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责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第二章 科研开发
第七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技术攻关、试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国家支持有关科研机构和院校加强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研究,根据不同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科研、教学与生产、推广相结合,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第九条国家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材料,提高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供系列化、标准化、多功能和质量优良、节约能源、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产品。
第十条国家支持引进、利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关键零配件和技术,鼓励引进外资从事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

第三章 质量保障
第十一条国家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第十三条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零配件供应和培训等售后服务责任。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在其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上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农业机械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农业生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农业机械使用者有权要求农业机械销售者先予赔偿。农业机械销售者赔偿后,属于农业机械生产者的责任的,农业机械销售者有权向农业机械生产者追偿。
因农业机械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列入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禁止出厂、销售和进口。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业机械产品。
禁止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农业机械产品。[1]

第四章 推广使用
第十六条国家支持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应当适应当地农业发展的需要,并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可以委托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其定型生产或者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当公布具有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农业机械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信息。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第十八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根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推广农业新技术与加快农机具更新的原则,确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根据上述原则,确定、公布省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
列入前款目录的产品,应当由农业机械生产者自愿提出申请,并通过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进行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鉴定。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成本。
国家支持和保护农民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织区域化、标准化种植,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水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区域化、标准化种植为借口,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农业机械使用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在有危险的部位和作业现场设置防护装置或者警示标志。

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一条农民、农业机械作业组织可以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本地或者外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各项有偿农业机械作业服务。有偿农业机械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需求,提供农业机械示范推广、实用技术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
第二十三条国家设立的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以试验示范基地为依托,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机械技术的推广、培训等服务。
第二十四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具有农业机械维修职业技能的技术人员,保证维修质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者应当免费重新修理;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维修者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1]

第六章 扶持措施
第二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增加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投入,并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和制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开发资金应当对农业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给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1]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责令改正,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不按照规定为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进行鉴定,或者伪造鉴定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给农业机械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截留、挪用有关补贴资金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截留、挪用的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并由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法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G. 高科技农业生产设备

散经营向规模化向发展
农业规模化产片集土采用先进农业产技术运用高效农业机械进行耕作仅提高农业劳产率定产投入前提降低单位土面积产本提高产量使农产品价格具市场竞争优势且带诸运输、农机制造、维修服务、仓储烘干等系列相关产业发展形农业发展局面
要发展规模化农业需要程系列问题需要解决首要土集问题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期变基本策家鼓励条件区要引导农民实行土经营权向种田能手合理流转提高耕资源利用效益土离农民发展二、三产业事养殖、加工、运输、劳务等
我土资源相较丰富区农业规模化产已现实例我20世纪80代建设黑龙江垦区二道河农场均耕90余亩平坦连片建场伊始现代化农场标准建设目标配备先进农业机械设备农业劳力少精再加先进农业措施管理创造与发达家农业相媲美高劳产率每农业工均产粮豆14.5万公斤创产值12万元友谊农场等农药微肥喷洒实行飞机航化作业;各项农事由现代化机群实施科种田标准化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技术用于产管理应用CIMS计算机集产系统指导农业产;主栽农作物水稻、豆、麦及经济作物种植结构科合理;土施肥选育良种并辅配套网水利工程喷灌设备确保农业丰产丰收基本实现高劳产率、高商品率、高经济效益目标
二传统农业向态农业向发展
目前我农业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渡产工具逐步实觑机械化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电力燃油投入越越农作物产量断提高随问题量使用化肥导致水体污染、土壤板结;合理使用农药导致土壤、水体农产品污染害虫产抗药性再度猖獗;塑料薄膜使用造白色污染破坏土壤结构使农作物减产要解决些问题必须力发展态农业
态农业指经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总结吸收各种农业产式功经验按照态、态经济原理、能量转换定律物间共、互养规律结合本资源结构着眼于、物、植物及土壤间机联系应用系统工程建立发展起与自相谐农业产体系要求粮食产与种经济作物产相结合种植业与林、牧、副、渔业相结合农业与二、三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我传统农业精华现代科技术通工设计态工程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间、资源利用与保护间关系形态经济良性循环实现农业持续发展
作态农业必须具备条件:(1)使用化合除虫剂、除草剂植物调节剂使用益敌或机械除草;(2)使用易溶化肥料使用物肥、机肥效肥;(3)利用作物秸秆田保持土壤肥力;(4)利用作物秸秆发电、气化形再能源、作牲畜饲料等构再循环经济;(5)采取保护性耕作式保持水土;(6)控制牧场载畜量保护态环境;(7)使用抗素;(8)使用转基技术
三自式农业向设施化农业发展
我域辽阔土壤类型及气候条件差别产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抵御旱、涝等自灾害能力较差尽管我目前财力状况尚能满足规模农业设施建设需要未农业发展设施农业向西部干旱、半干旱区域农业灌溉问题东部及东北区域低产田改造工程设施建设沿江农业区域涝区综合治理等都我未农业向设施化发展重点目前我些经济发达且土资源缺乏城市区已经建立些高科技含量、高投入设施农业且已取喜农业专家经精设计农场式农业产改造农业公园集农业种植、绿化环境、观光旅游等体劳项愉快工作黑龙江垦区解决早春气温寒冷问题采用塑料棚进行水稻育秧采用光温室产蔬菜、花卉苗木等解决间断性干旱问题许农场早已配备喷灌、滴灌机械设备等
四机械化农业向电脑自控化管理向发展
面积农业机械作业极提高现代农业工作效率电计算机智能化管理模块系统农业应用使农业现代化管理更新台阶未农业发展高形式应高度自化精确化发达家功经验已我辟发展向
五产组织与服务向专业化向发展
加入WTO我未农业产组织与服务紧跟世界发展趋势进行接立相应农协等专业服务组织农业产前、产、产各环节展全位服务及疏通渠道使各种农作物产量达高产本降低加工增值达销售价格经济效益达高使农民更实惠

H. 什么是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指农业生产中使用机器设备作业的数量占总作业量的百分数,一般按作业项目分别计算。目前,常用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衡量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也叫综合机械化水平。

I. 什么是农业机械化,农业设备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现状
建国以后,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今,农业机械化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农业机械化程度得到了快速的提升,主要农作物的生产和加工,正在向实现全程农业机械化的方向迈进,林业、畜牧业和养殖业机械化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文革前
我国主要靠引进、吸收、仿制农机装备和国外援助,在国营农场搞农业机械化试点,依托大型农业机械,进行大规模农业机械作业。而广大农村生产力还很薄弱,主要是原始的手工农业,很少有农业机械的身影。
第二阶段:文革时期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农业机械化的重视,特别是毛主席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论断以后,农业机械化得到了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重视,县乡两级先后建立拖拉机站,柴油机、电动机、拖拉机、脱粒机、插秧机、粉碎机等农业机械也逐步走进农村。农村的农业机械化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部分农业生产过程开始逐步由农业机械作业取代手工劳动。
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的农业机械化由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农业机械也逐步向大型化、高端型方向发展,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如今,主要农作物生产过程正在向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方向迈进,农机作业逐步向产前产后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方面延伸,覆盖的领域正在由农业领域,逐步向林业、畜牧业和养殖业等领域扩展。
二、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区之间农业机械化水平不平衡。我国幅员辽阔,受历史、地理和自然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比较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的差异也比较大。经济发展快、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快;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少,农业机械化水平低。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部门数据分析,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耕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农机保有量占比却超过了一半以上;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耕地面积占四分之一,农机保有量却不足两成。东西部农机保有量占比的较大差异,反映了东西部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的不平衡。
2、农业机械结构构成不合理,劳动生产率低。我国农村是以农户承包经营为主。农户承包的农田数量有限,造成大块地小型化。粮食种植形成插花形态,一块地种植多种农作物,即使种植相同的农作物,也可能是几个农户分别所拥有。大型农业机械作业不能成块连片作业,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成本,降低了农机作业的劳动生产率。农户自己购置的农业机械也主要是满足自用为主,基本都是小型农业机械,小型农业机械保有量很大,小型农业机械重复购置现象严重,农业机械结构构成不合理。
3、农业种植结构多变,农业机械化难以适应。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农业种植结构灵活多变,什么农作物值钱,农民就种什么,前几年的成片粮田现在可能变成成片的果园。然而,农业机械化却难以适应这样的快速变化。原有的农业机械快速被淘汰,新的农业机械却难以被农民接受,难以推广,或者难以找到适合农民需要的农业机械。过几年,有了农民需要的农业机械,可能许多农民又改种粮食了。后一种情况在一些果品种植区已经出现,许多年纪大的果农因为无力种植果品,已经开始砍伐果树,种植粮食作物,这种趋势还将继续进行下去。
4、农业机械研发滞后,农业机械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机械研发投入少,研发科技力量分散,农业机械的研发主要还是依靠农业机械生产企业自身。研发的农业机械产品的科技含量不高,质优价廉的少,相当一部分的农业机械产品属于粗制滥造,部分特色农业机械的研发还是空白。农业机械研发与国外的交流还比较少,农业机械产品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5、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不足。近年来,各级政府开始逐步认识到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地位和作用,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财政投入。然而,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相比,这些财政投入还很小。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工业返哺农业的程度还很低。
三、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
1、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达到共同富裕。促进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持续增加对东西部的财政投入,加大对中西部经济发展的投资,促进中西部经济的快速发展,效果已经开始显现。近几年来,中西部经济发展迅猛,GDP的增长率持续名列前茅,东西部经济差距逐步缩小。中西部对农业机械的投入也快速增加,中西部农机保有量快速增加。只要继续维持加大对中西部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中西部经济也会跟上来,达到东西部共同富裕,齐奔小康。
2、鼓励土地流转,实行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开展适度的农业规模经营,也是现阶段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我们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鼓励农民加快进行农村的土地流转,实行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地方,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持农业的发展。土地可以流转到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实行农业规模经营,村集体以雄厚的财力支持农业的快速发展;也可以流转到某一经济组织,由该经济组织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其他地方也应当鼓励农民加快土地流转,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到第三产业或者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土地流转到其他经济组织,实行农业规模经营。目前,一些发达地区劳动力转移趋势明显加快,这些地方农村的年轻人都在城里工作和生活。在家务农的人基本都是岁数上了年纪的人,在这些务农的人当中,中年人都是年轻的,数量也不多。许多人岁数大了,做不了农活,干脆就把土地撂荒了。现在已经出现撂荒的现象,以后撂荒的土地会越来越多。农民之间零星自发出现的土地流转,也是零费用的无偿土地流转。这些现象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应当合理引导、鼓励、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向有能力进行农业规模经营的其他经济组织集中。
实行农业规模经营以后,才能更好的对农田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农业种植计划,购置大型性能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进行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作业,从根本上改变农业机械结构构成不合理的现象,提高农业机械作业的劳动生产率,降低农业生产的作业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是我们的农业生产走向现代农业生产的方向。
3、农业机械研发体系需要重新整合,与国外的技术交流需要加强。通过重新合理整合农业机械的研发体系,充分发挥农机研发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增加农业机械装备研发的资金投入,加强与国外农业机械行业的交流和合作,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提高农业机械装备的创新能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的研发水平,提高农业机械装备的高科技含量,缩小农业机械装备与国外的差距,生产适合农民需要的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性能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
4、建立农业机械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改变现在农业机械化的落后局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增加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通过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吸引社会各界资本投资农业机械化,形成多元化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惠民政策”等各项扶持政策的力度,让农民能买得起、用得起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性能先进的农业机械装备。
小农经济必将被历史淘汰,目前的农业经营方式必将被现代农业的经营方式所取代。合理引导、鼓励、规范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J. 农业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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