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機械公司 > 對煤礦綜合機械化改造扶持政策

對煤礦綜合機械化改造扶持政策

發布時間:2021-06-12 06:19:41

⑴ 2017國家對煤礦企業有哪些政策

全國: 1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個部門日前以聯合令的形式發布了《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我國禁止新建煤礦及選煤廠建設永久性煤矸石堆場。 1月29日,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王顯政表示,政府將不再批准東部地區煤礦項目。 2月23日,國家能源局等三部門日前印發《關於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意見提出,要切實提高煤炭加工轉化水平,加快煤炭由單一燃料向原料和燃料並重轉變。 3月2日,由工信部、財政部共同推出《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初步設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力爭節約煤炭消耗1.6億噸以上。 3月25日,國家能源局官方中國站公布《關於促進煤炭工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煤炭工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並對優化煤炭開發布局、調整煤炭產業結構、加強煤炭規劃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條具體意見。 4月23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日前聯合發布公告,對可享受稅收優惠的衰竭期煤礦和充填開采置換煤炭的定義、減稅方式、備案資料等進行明確,確保煤炭資源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 5月6日,能源局制定《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2015-2020年)》,進一步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 5月7日,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聯合發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7號)和《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關於印發淘汰落後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經、明確今年我國擬淘汰煤炭行業落後產能7779萬噸/年,淘汰煤礦數量1254座。 5月11日,發改委召開2015年煤炭行業脫困暨經濟運行調節電視中國會議。會議強調,做好煤炭行業脫困工作,要持續推進以「四個嚴格治理」為主要內容的綜合脫困措施,即嚴格治理違法違規煤礦建設和生產,嚴格治理超能力生產,嚴格治理不安全生產,嚴格治理劣質煤生產、進口和使用。 6月3日,發改委、能源局和煤礦安監局共同下發的《關於落實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相關治理措施的通知》稱,需落實多項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的相關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電煤合同執行與發電量獎懲掛鉤制度。 7月9日,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優化納稅服務,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促進煤炭資源稅管理的規范化,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煤炭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

⑵ 教各位前輩,國發40號文是什麼文件

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國發 〔2011〕 4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安全發展,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
(一)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對安全生產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多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安全發展,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十一五」期間,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年均減少約1萬人,反映安全生產狀況的各項指標顯著改善,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實踐表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對新時期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科學認識和准確把握,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必然選擇。
(二)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解決安全生產問題的根本途徑。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處於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高峰期,安全基礎仍然比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安全責任不落實、防範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企業還比較突出。安全生產工作既要解決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結構性和區域性問題,又要應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本出路在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要把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實到生產經營建設的每一個環節,使之成為衡量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標准,自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實現安全與發展的有機統一。
(三)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全社會對安全生產的期待不斷提高,廣大從業人員「體面勞動」意識不斷增強,對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改善作業環境、保障職業安全健康權益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這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必須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社會發展重中之重的位置,自覺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真正作為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使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得到切實保障的基礎之上,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幸福地享有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成果。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四)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自覺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速度、質量、效益與安全的有機統一,以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范生產為保障,以科技進步為支撐,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五)基本原則。——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堅持把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促進區域、行業領域的科學、安全、可持續發展。——依法治安,綜合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標准體系,嚴格安全生產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突出預防,落實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嚴格安全准入,深化隱患排查治理,築牢安全生產基礎,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及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依靠科技,創新管理。加快安全科技研發應用,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素質的職工隊伍培養,創新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律制度體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制定工作。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新要求,制定高速鐵路、高速公路、大型橋梁隧道、超高層建築、城市軌道交通和地下管網等建設、運行、管理方面的安全法規規章。根據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需要,抓緊修訂完善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准,盡快健全覆蓋各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標准體系。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督促檢查、行政問責、區域聯動等制度,形成規范有力的制度保障體系。
(七)加大安全生產普法執法力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識,增強依法生產經營建設的自覺性。加強安全生產日常執法、重點執法和跟蹤執法,強化相關部門及與司法機關的聯合執法,確保執法實效。繼續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強化地方人民政府特別是縣鄉級人民政府責任,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八)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事故。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嚴厲查處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為,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認真落實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跟蹤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查找安全漏洞,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切實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四、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九)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准,依法依規加強安全生產,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注重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必須全部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十)強化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對轄區內各類企業包括中央、省屬企業實施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嚴格落實地方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省、市、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
(十一)切實履行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職責。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行業管理和指導職責。相關部門、境內投資主體和派出企業要切實加強對境外中資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管理。要不斷探索創新與經濟運行、社會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模式,建立健全與企業信譽、項目核准、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相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五、著力強化安全生產基礎
(十二)嚴格安全生產准入條件。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格技術和安全質量標准,嚴把行業安全准入關。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准,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制度。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准。加強對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確保其評價、檢測結果的專業性和客觀性。
(十三)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控管理。充分運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分析,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監察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政府要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確保監控、整改、防範等措施落實到位。各地區要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實施動態全程監控。 (十四)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在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行業領域普遍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建設,對在規定期限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據有關規定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仍未達標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加強安全標准化分級考核評價,將評價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五)加強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認真實施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深入落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切實抓好煤(矽)塵、熱害、高毒物質等職業危害防範治理。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嚴格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設;對職業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切實做好職業病診斷、鑒定和治療,保障職工安全健康權益。
六、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十六)深入推進煤礦瓦斯防治和整合技改。加快建設「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完善落實瓦斯抽采利用扶持政策,推進瓦斯防治技術創新。嚴格控制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建設項目審批。建立完善煤礦瓦斯防治能力評估制度,對不具備防治能力的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嚴格按規定停產整改、重組或依法關閉。繼續運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扶持煤礦安全技術改造,支持煤礦整頓關閉和兼並重組。加強對整合技改煤礦的安全管理,加快推進煤礦井下安全避險系統建設和小煤礦機械化改造。 (十七)加大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力度。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修訂完善長途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標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運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准入,研究建立長途客車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酒後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嚴格按規定強制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並實行聯網聯控。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橋梁、隧道、碼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安全管理。繼續強化民航、農村和山區交通、水上交通的安全監管,特別要抓緊完善校車安全法規和標准,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
(十八)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現狀普查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科學規劃化工園區,優化化工企業布局,嚴格控制城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各地區要積極研究制定鼓勵支持政策,加快城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整治,加強和規范城鎮地面開挖作業管理。繼續推進化工裝置自動控制系統改造。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三超一改」(超范圍、超定員、超葯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和禮花彈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
(十九)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制定實施非煤礦山主要礦種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准。研究制定充填開采標准和規定。積極推行尾礦庫一次性築壩、在線監測技術,搞好尾礦綜合利用。全面加強礦井安全避險系統建設,組織實施非煤礦山采空區監測監控等科技示範工程。加強陸地和海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採的安全管理,重點防範井噴失控、硫化氫中毒、海上溢油等事故。
(二十)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建築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建築工程參建各方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密排查治理起重機、吊罐、腳手架等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建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健全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完善鐵路、公路、水利、核電等重點工程項目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嚴厲打擊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不法行為。
(二十一)加強消防、冶金等其他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規劃納入當地城鄉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落實建設項目消防安全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和建築外保溫材料。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安全責任制,嚴防擁擠踩踏事故。加強冶金、有色等其他工貿行業企業安全專項治理,嚴格執行壓力容器、電梯、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電力、農機和漁船安全管理。 七、大力加強安全保障能力建設
(二十二)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探索建立中央、地方、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長效投入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和高危行業領域傾斜。完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企業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必須確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產費用。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機制的預防和促進作用。
(二十三)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整合安全科技優勢資源,建立完善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安全技術創新體系。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關鍵技術及裝備的研發,在事故預防預警、防治控制、搶險處置等方面盡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企業必須加快國家規定的各項安全系統和裝備建設,提高生產安全防護水平。加強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撐服務體系。
(二十四)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大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後產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標准、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相關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項目的建設和延續。對存在落後技術設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把安全產業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產業,積極發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二十五)加強安全人才和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加強安全科學與工程學科建設,辦好安全工程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重點培養中高級安全工程與管理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進一步落實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加快建設專業化的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立以崗位職責為基礎的能力評價體系,加強在崗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改善監管監察裝備和條件,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機制,切實做到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 八、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二十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和基地建設。抓緊7個國家級、14個區域性礦山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整合應急資源,依託大型企業、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加強本地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提升事故醫療救治能力。建立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二十七)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和基礎條件。健全省、市、縣及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加快建設應急平台,完善應急救援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聯合處置機制,加強安監、氣象、地震、海洋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嚴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能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二十八)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切實提高事故救援實戰能力。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要按照預案規定,立即組織停產撤人。
九、積極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二十九)加強安全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加強安全教育基地建設,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報紙、廣播等多種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識,增強全社會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思想意識。在中小學廣泛普及安全基礎教育,加強防災避險演練。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避險和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大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培訓,重點強化高危行業和中小企業一線員工安全培訓。完善農民工向產業工人轉化過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訓機制。建立完善安全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大型企業要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培訓機構。加強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幹部的安全培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十)推動安全文化發展繁榮。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市場機制,培育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進安全文化市場繁榮。加強安全公益宣傳,大力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主題街道和安全社區,創建若干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推進安全文化理論和建設手段創新,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安全文化建設水平,切實發揮其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
(三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各地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形成各方面齊抓共管的合力。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指導協調作用,落實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安全生產任務較重的鄉鎮要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建設,確保事有人做、責有人負。 (三十二)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各級領導幹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體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要以適當形式予以表揚和獎勵,對違法違規、失職瀆職的,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十三)發揮社會公眾的參與監督作用。推進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健全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受理、審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制度和救援工作報道機制,完善隱患、事故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支持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動員廣大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監督和隱患排查,落實職工崗位安全責任,推進群防群治。
國務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⑶ 國家對煤礦有什麼新政策

國家為了控制PM2.5最近出去台煤炭政策是在2020年實現減少煤炭產量30%。目前所有小煤礦均已停產。

⑷ 目前國家對煤礦有什麼好政策

1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個部門日前以聯合令的形式發布了《煤矸石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我國禁止新建煤礦及選煤廠建設永久性煤矸石堆場。 1月13日,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促進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生產能力佔全國總生產能力的95%左右;煤炭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控制在62%以內。到2020年,厚及特厚煤層、中厚煤層、薄煤層采區回採率分別達到70%、85%和90%以上;鼓勵對「三下一上(建築物、鐵路、水體下,承壓水體上)」煤炭資源、煤柱和邊角殘煤實施充填開采。到2020年,煤矸石綜合利用率不低於75%;在水資源短缺礦區、一般水資源礦區、水資源豐富礦區,礦井水或露天礦礦坑水利用率分別不低於95%、80%、75%;煤礦穩定塌陷土地治理率達到80%以上,排矸場和露天礦排土場復墾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新增煤層氣探明儲量1萬億立方米。煤層氣(煤礦瓦斯)產量400億立方米。其中:地面開發200億立方米,基本全部利用;井下抽采200億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到2020年,原煤入選率達到80%以上,實現應選盡選;重點建設環渤海、山東半島、長三角、海西、珠三角、北部灣、中原、長株潭、泛武漢、環鄱陽湖、成渝等11個大型煤炭儲配基地及一批物流園區。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燃煤發電技術和單位供電煤耗達到世界先進水平,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60%以上;燃煤工業鍋爐平均運行效率在2013年基礎上提高7個百分點,煤炭轉化能源效率在2013年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以上,低階煤炭資源的開發和綜合利用研究取得積極進展,新型煤化工產業實現高效、環保、低耗發展;實現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經濟效益好、環境污染少和可持續的發展目標。 1月29日,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會長王顯政表示,政府將不再批准東部地區煤礦項目。 2月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於調整鐵路貨運價格進一步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規定,大秦、京秦、京原、豐沙大鐵路本線運輸煤炭(指發、到站均在本線的煤炭)運價率每噸公里同步提高1分錢,即由現行9.01分錢提高到10.01分錢。取消馬玉等3條鐵路本線及跨線貨物運輸、長荊等10條鐵路跨線貨物運輸特殊運價,改為執行調整後的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 3月2日,由工信部、財政部共同推出《工業領域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初步設定的目標是到2020年力爭節約煤炭消耗1.6億噸以上。 3月2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煤炭深加工示範工程標定管理辦法》為有序推進煤炭深加工產業化示範,進一步規范示範工程標定評價工作,及時總結經驗,提升科技創新、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水平。 3月25日,國家能源局公布《關於促進煤炭工業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煤炭工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並對優化煤炭開發布局、調整煤炭產業結構、加強煤炭規劃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條具體意見。 4月14日,發改委等六部門下發了《關於開展煤礦違法違規建設生產情況核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將在全國開展煤礦違法違規建設生產情況核查工作。將切實維護煤炭生產建設秩序,促進供需總量平衡。 4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公告,對可享受稅收優惠的衰竭期煤礦和充填開采置換煤炭的定義、減稅方式、備案資料等進行明確。 5月5日,國家能源局發布《煤炭清潔高效利用行動計劃(2015-2020年)》提出,全國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00克標准煤/千瓦時;到2020年,原煤入選率達到80%以上;現役燃煤發電機組改造後平均供電煤耗低於310克標准煤/千瓦時,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到60%以上。 5月7日,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嚴格治理煤礦超能力生產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調整產業供需結構。 6月3日,發改委、能源局和煤礦安監局共同下發的《關於落實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相關治理措施的通知》稱,需落實多項違法違規煤礦煤炭的相關治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電煤合同執行與發電量獎懲掛鉤制度。 7月9日,為進一步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優化納稅服務,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宜,促進煤炭資源稅管理的規范化,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煤炭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試行)》。 此外,自2014年7月14日,發改委聯合煤炭行業相關單位、企業、政府等召開脫困工作聯席會議,到目前已經連續召開了31次,會議中都將依法依規限制產量,改善供求關系作為重點工作來布置和研究。旨在改善國內煤炭市場供大於求、煤價大幅下跌的現狀。

⑸ 國家對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有哪些扶持政策

國家產業目錄「
產業目錄是每幾年出一次,不會每年都更新,目前最新的是08年的
一、農業
動植物優良品種改良及重大病蟲害防治技術
脫毒種苗
蔬菜、花卉無土栽培
高產、高效模式化栽培
先進農業技術開發和推廣
農產品儲藏、保鮮加工及綜合利用
中低產田綜合治理
宜農荒地、荒山、荒漠、灘塗開發
商品糧、棉、油、糖等農產品基地建設
旱作農業、節水農業及生態農業
天然橡膠
草業和草原建設
名特優水產品養殖
奶業
生物農葯
高效低毒無公害農葯
新型農膜v 新型獸用疫苗和獸用化學葯品
牛羊胚胎移植
漁船技術改造
飼料添加劑及配套利用

二、林業
林業良種選育與遺傳改良
經濟林樹種、花卉良種繁育及儲藏
森林災害防治
生態環境脆弱地區特殊困難立地造林
速生豐產林
防護林工程
恢復森林資源工程
荒漠化防治
附帶原料林基地的木漿造紙
木材及人工林、小徑木材和林區剩餘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產品
竹質工程材料和植物纖維工程材料
林化工產品深加工
樹木生理活性物質
固沙、保水、改土新材料

三、水利
大江、大河、大湖的防洪控制性治理工程
跨流域調水工程
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水源工程
乾旱地區的人畜飲水和改水工程
蓄滯洪區安全建設
海堤防維護和建設
江河湖庫清淤
病險水庫和堤防的除險加固
綜合利用水利樞紐工程
水土保持技術及設施建設
微鹹水、劣質水、海水的開發利用及海水淡化
水能資源保護和開發
水利工程中土工合成材料
高效輸配水及節水灌溉技術、設備和方法
高效耐磨及低揚程大流量水泵
水情自動測報及防洪調度自動化系統
水利工程勘測設計(CAD)系列軟體
水文數據採集儀器及設備

四、氣象
自動氣象站系統技術及設備
特種氣象觀測及分析設備
多普勒雷達技術及設備

五、煤炭
礦井地質及地球物理勘探
大中型、高效露天煤
大中型高效選煤廠
瓦斯、煤塵、礦井水、並下火災的防治
工業型煤
水煤漿
煤炭氣化、液化
煤層氣勘探及開發利用
低熱值燃料及煤礦伴生資源的開發利用
管道輸煤

六、電力
水力發電
大型煤礦坑口電站
熱電聯產
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垃圾、生物質能發電及大型風力發電
燃氣聯合循環發電
潔凈煤發電
遠距離超高壓輸變電
電網改造和建設

七、核能
百萬千瓦級壓水堆核電站
低溫核供熱堆、快中子增殖堆、聚變堆
先進的鈾礦采冶
高性能核燃料元件
乏燃料後處理
核分析、核探測儀器儀表
同位素及輻照應用

八、石油天然氣
石油、天然氣勘探
石油、天然氣開采
原油管道輸送
天然氣管道輸送
液化天然氣
石油儲備
油氣及伴生資源綜合利用

九、鐵路
鐵路干線網
既有線路提速
高速鐵路系統
25噸軸重貨運重載
鐵路行車安全技術保障系統
重型優質鋼軌及新型軌枕
編組站自動化、裝卸作業機械化及貨場設備
鐵路客貨運裝備
鐵路客貨運信息系統
鐵路集裝箱運輸

十、公路
國道主幹線公路網
智能公路運輸系統
公路快速客貨運輸
公路工程新材料
公路新型機械設備設計與製造
公路集裝箱運輸

十一、水運
沿海主樞紐港口
內河干線航道及碼頭
船舶運輸的標准化、系列化和現代化
大型港口裝卸自動化
遠洋運輸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水上交通管制系統
港口新型機械設備設計與製造
水上集裝箱運輸
>集裝箱多式聯運

十二、航空運輸
民用機場
高性能機場安檢設備
空中交通管制系統

十三、郵電通信
同溫同層通信系統關鍵技術及設備
622Mb/s以上數字同步系列光纖通信系統及設備
155Mb/s以上數字同步系列微波通信系統及設備
數字移動通信(GSM、CDMA、DCS1800等)系統及設備
綜合業務數字網路(ISDN)系統及設備
支撐通訊網的新技術設備
衛星通信系統及地球站設備
廣播衛星及地球站設備
衛星移動通信系統設備
有線及無線用戶接入網系統設備
非同步轉移模式寬頻光電傳輸系統設備
智能網路及其應用設備
數字集群通信系統設備
郵政信函、包裹等自動化處理系統

十四、鋼鐵
高效選礦及礦產資源綜合利用
直接還原
小球燒結及球團燒結
配型煤煉焦及搗固煉焦
干法熄焦
高風溫長壽熱風爐
高爐富氧噴煤
高爐高效長壽綜合技術
超高功率電爐及綜合節能技術
轉爐濺渣護爐技術
高效連鑄
連鑄坯熱裝熱送
烙融還原
薄板坯、薄帶坯等近終型連鑄
冶金綜合自動化
控制軋制及控製冷卻
板型控制
表面塗鍍層
低合金鋼及微合金鋼
50噸及以上轉爐煉鋼
不銹鋼冶煉
冷軋硅鋼片
熱、冷軋不銹鋼板
石油鋼管
廢鋼加工和處理
高鋁礬土、硬質粘土礦開采及熟料生產
冶金環境保護及冶金廢棄物綜合利用

十五、有色金屬
深部及難采礦床開采
有色金屬復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
一水硬鋁石型鋁土礦生產氧化鋁
有色金屬強化冶煉、濕法冶煉
非晶合金薄帶
超臨界萃取
高效節能選礦和電化學控制浮選
大型預焙槽電解鋁
鋁及鋁合金快速鑄軋
8英寸及以上單晶矽片、多晶硅
高效選礦葯劑
高性能、高精度硬質合金、錫化合物、銻化合物及陶瓷材料
高性能磁性材料
超細粉體材料、電子漿料及其製品
新型剎車材料
多金屬共生礦綜合利用
稀土及稀有、稀散金屬開發和綜合利用
鹽湖資源綜合利用
採用焙燒新工藝。熱壓預氧化棗氰化提金工和細菌
氧化棗氰化提金工藝開發利用難處理金礦石
難處埋金礦含金尾礦資源綜合回收

十六、化工
科學施肥(測土施肥、新型化肥、各種專用肥)
大型合成氨、尿素
大中型高濃度磷鉀肥及其復合肥
合作物所需微量元素復合肥
水煤漿加壓氣化
新型高效催化劑
年產20萬噸及以上氯化鉀和年產10萬噸以上硫酸鉀
鈣鎂磷肥改性復合肥
管式反應器制粒狀磷按及三元復合肥
塗層尿素
年產3萬噸及以上料漿法磷按和磷石膏制硫酸聯產水泥
硫基三元肥
稀土復合肥
高純五硫化二磷
先進濕法磷酸精製
抗老化特種聚乙烯
低毒紅礬鈉
萬噸級氰化鈉
5000噸/年氣相法白炭黑
大中型化學礦山
有機硅單體及有機氟等化工新產品
精細化工新產品
大型煤化工
燒鹼用離子膜
氯化法鈦白粉
高性能子午胎
高性能子午胎骨架材料
「三廢」治理及綜合利用

十七、石化
單系列規模500萬噸及以上煉油
符合經濟規模的原油深度加工
60萬噸以上乙烯及大型後加工
聚氯乙烯樹脂
工程塑料及新型塑料合金
合成材料配套原料:雙酚A、丁苯吡膠乳、吡啶、4.4'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甲苯二異氰酸脂
合成橡膠及其應用
單系列能力10萬噸及以上丙烯睛
單系列能力35萬噸及以上PTA
尼龍6和尼龍66新產品
有機化工原料新產品
煉廠氣、化工副產品的綜合利用
「三廢」治理及綜合利用

十八、篷材
日產4000噸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
新型牆體材料、裝怖裝修材料、防水及保溫材料
萬噸級玻璃纖維池窯拉絲
優質塑料復合門、窗、管道、牆地覆面材料
平板玻璃深加工
高檔衛生潔具及五金配件
非金屬礦超細改性加工及製品

十九、醫葯
列入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的葯品
重要的出口優勢產品
生物工程葯品
放射性葯品
新型抗腫瘤葯品(含抗肝炎葯物)及新型心腦血管葯
愛滋病及放射免疫類等診斷制劑
新型地方病用葯
新型解熱鎮痛葯物
新型葯物制劑及輔料和按GMP生產的葯物制劑
醫葯專用緊缺的中間體和新型抗生素
新型生物化學葯品系列(含生化診斷試劑)
新型葯用包裝材料
新型醫葯和醫療器械
新型衛生材料和敷科
計劃生育葯物及工具
新型葯物的篩選技術與篩選模型
氨基酸新菌種
飼料級生物素
維吉尼亞黴素和泰樂菌素
青黴素鹽提純和純化
發酵及自動控溫系統
大規模用多肽合成、純化
大規模葯用核酸合成、純化
高產基因工程菌
天然類葯物
新型中葯研製和開發

二十、機械
精密成型技術及設備
三軸以上聯動的數控機床、數控系統及伺服裝置
機械產品開發用先進計算機軟硬體技術及設備
機械產品開發用先進試驗及檢測技術和設備
高速、超硬精密刀具和精密、自動量具量儀
新型感測器
轎車軸承、鐵路機車車輛軸承、精密軸承、高速軸承
轉輪直徑8.5米及以上混流、軸流式水電設備及其關鍵配套輔機
大型貫流及抽水蓄能水電機組及其關鍵配套輔機
超臨界火電機組
60萬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機組
10萬千瓦及以上循環流化床鍋爐
3.6萬千瓦以上燃氣、蒸汽聯合循環設備
大型風力發電機組
核電機組及關鍵配套鋪機
50萬伏及以上超高壓交直流輸變電設備
大電流斷流容量試驗及變壓器突發短路試驗設備
新型絕緣材料
45萬噸/年及以上化肥,乙烯關鍵製造技術和設備
重大技術裝備的分散型控制系統
在線自動測試技術與系統
新型電力電子技術及裝置
精密、超精密加工技術及設備
激光加工技術及設備
大型精密儀器
新型液壓、密封、氣動元器件
電子式低壓電器
高強度異型緊固件
20噸/時以上樹脂砂鑄造設備
先進模具設計、製造技術及設備
大型真空電子束焊技術及設備
可控氣氛及真空熱處理技術及設備
安全生產及環保檢測儀器新技術設備製造
城市垃圾處理技術及設備
大型污水處理設備
煙氣脫硫脫硝設備
海水淡化技術及設備
工業機器人
500萬噸/年及以上井下無軌采、裝、運設備
2000萬噸級及以上大型露天礦成套設備
隧道挖掘機
地鐵暗挖設備
2米以上大型冷熱連軋及過程式控制制技術和設備
3萬立方來/時以上空分設備機械式立體車庫
天然氣集輸設備
柔性版印刷關鍵設備
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機械設備
農、畜產品深加工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
農業環境、生態農業所需設備
農業(棉花、水稻、玉米、豆類、青飼料等)收獲機械及農機具
真空精煉與鑄造技術及設備
新型儀表元器件和材料
大型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
先進內燃機及關鍵零部件

二十一、電子信息
線寬0.8微米以下大規模集成電路
新型電子元器件(含片式元器件)及電力電子元器件
新型表面貼裝元器件
光電器件、敏感元器件及感測器
半導體、光電子專用材料開發
大中型電子計算機
高性能微型電子計算機
工作站、伺服器
軟體開發
計算機輔助設計(三維CAD)、輔助測試(CAT)、輔助製造(CAM)、輔助工程(CAE)系統及其它計算機應用系統
電子專用設備、儀器、工模具
數字交叉連接設備
大容量光、磁碟存儲器及其部件
新型顯示器件(液晶顯示、平板顯示)
新型列印裝置(激光列印機)
數據通信多媒體系統設備
單模光纖
路由器等網路設備
數字音視頻廣播系統及產品
高畫質激光視盤(採用MPEG-Ⅱ標准,如DVD)
高清晰度電視(HDTV)
數字錄放像技術
數字彩色電視機
大屏幕彩色投影電視
VCD機芯、光頭、專用晶元
普通紙傳真機
新型保密機
多媒體終端
寬頻數字程式控制交換機(非同步轉移模式寬頻交換機ATM)
高速無線尋呼產品
數字多功能電話機

二十二、汽車
汽車車身和車身附件
汽車、摩托車新型發動機
汽車關鍵零部件
汽車重要部件的精密鍛壓、黑色鑄造、有色鑄造及毛坯
汽車模具
汽車電子產品
汽車輕型化新材料
汽車、摩托車整車及發動機、零部件開發系統
發動機管理系統、三元催化轉化裝置等汽車尾氣排放控制系統
國家級檢測中心用於汽車、摩托車型式認證檢測系統

二十三、船舶
高技術、高性能及6萬噸級以上大型船舶
船舶主機
船用電站
船用曲軸、特輔機、電子儀表

二十四、航空航天
民用飛機及零部件
航空發動機
航空電子綜合系統
機載設備系統
直升機總體、旋翼系統、傳動系統
航空航天新型材料及應用
燃氣輪機
衛星、運載火箭及零部件
衛星應用
航天技術應用

二十五、輕工紡織
非金屬製品的模具設計、加工、製造
符合經濟規模標準的紙漿、紙及紙板
新型高速九層以上瓦楞紙
皮革後整理加工
無汞鹼錳二次電地、鎳氫電池、鉀電池
特種工業縫紉機
酶制劑
合成香料、單離香料
無氟製冷技術及應用
黃原膠(食品級)
高檔包裝紙製品
新型包裝材料
全自動高速多色印刷
高檔織物印染和高校術後整理加工
單系列日產400噸及以上聚酯
高模擬化纖面料
紡織用油劑、助劑、染化料
碳纖維、芳綸纖維以及改性、異型、超細、復合化學纖維
特種天然纖維加工
工業用特種紡織品
高技術的輕工、紡織機械
3萬噸以上直接紡滌綸短纖維
1萬噸以上直接紡滌綸長絲

二十六、建築
建築工程計算機輔助設計
建築機械計算機輔助設計和製造
建築施工計算機應用
建築節能關鍵技術
高層建築與空間結構設備
建築施工關鍵設備
住宅高性能外圍護結構材料與部件

二十七、城市基礎設施及房地產
城市地鐵、輕軌及公共交通
城市道路
城市交通管制系統及設備
城市防洪
城鎮供水水源、自來水、排水及污水處理
城市垃圾及其他固體廢物處理和綜合利用
城市燃氣氣源廠
城市集中供熱
節能、低污染取暖設備
城市園林綠化
城市立體停車場
城市危房改造
「安居工程」
經濟適用商品住宅
物業管理

二十八、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
生態及環境整治
自然保護區
資源綜合利用工程
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廢水(液)綜合利用
廢氣綜合利用
廢舊物資綜合利用
大型污水處理
廢氣監測
海洋開發及海洋環境保護

二十九、服務業
連鎖店、超級市場、倉儲式商場等商業設施
配送中心、代理制等現代化經營方式
糧食、棉花、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現代化倉儲運輸設施
大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農產品貿工農、產加銷一體化經營及流通設施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旅遊交通及基礎設施建設
重大旅遊度假項目和專項旅遊項目
大型旅遊資源綜合開發項目
銀行、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
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及代理人公司
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基金管理公司
外匯經紀
金融、保險、外匯咨詢
租賃服務
公益性文化藝術、廣播影視、體育設施
文物保護
基本醫療、疾病控制、婦幼保健、康復、福利等設施
重點高等學校和特殊教育的教學和科研設施
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中心、新產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心試基地
技術推廣、科技交流、氣象、環保、測繪、地震、海洋、專利、技術監督等科技服務
經濟、科技、工程、管理、會計審計、勞動就業、法律咨詢
高新技術廣告製作、經濟和科技展覽、科學普及
精密儀器、設備維修及服務

⑹ 誰有四川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5〕8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努力實現我省煤炭工業安全發展、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落後小煤礦關閉退出

(一)明確關閉對象。

加大9萬噸/年及以下小煤礦關閉力度,重點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9萬噸/年及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一律依法予以關閉:〔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生產的;

(2)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或1周年內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累計死亡3人及以上的;

(3)超層越界且拒不退回和資源枯竭的;

(4)建設礦井建設期間非法違法組織生產的;

(5)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組織生產、建設的;

(6)採用國家和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後工藝開采,經停產整頓,在限定時間內仍未實現正規開採的;

(7)經停產整頓,在限定時間內沒有達到安全質量標准化三級標準的。

2.煤礦存在煤與瓦斯突出、自然發火、沖擊地壓、水患威脅等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防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地方人民政府規定應予關閉的。〔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煤礦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力度,為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必要經費支持;省級財政在煤礦整頓關閉,煤礦瓦斯、水害治理,煤礦機械化、標准化建設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對接爭取國家投入,重點支持煤礦企業安全技術升級改造。要著力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突出投入重點,完善投入方式,有力支持煤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開展。〔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省能源局,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嚴格煤礦安全准入

(三)嚴格煤礦建設項目核准和資源配置。

1.規范建設項目安全核准、項目核准程序。未通過安全核準的,不得通過項目核准;未通過項目核準的,不得頒發采礦許可證。(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建設項目核准條件。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產能力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一律停止核准生產能力15萬噸/年以下的改擴建(含資源整合)礦井;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產能力90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對地質勘探程度詳查以下或不具備機械化開采條件的煤礦建設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礦井)一律不予核准。對現有煤與瓦斯突出和沖擊地壓等災害嚴重的生產礦井原則上不再核准擴大生產能力,2015年底前對其生產能力重新核定,核減不具備安全保障能力礦井的生產能力。(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嚴格資源配置。煤與瓦斯突出煤層、容易自然發火煤層、有沖擊地壓、水文地質條件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的煤炭資源,一律不再配置給生產規模30萬噸/年以下小煤礦開采;9萬噸/年及以下不具備機械化升級改造條件的礦井一律不再新配置資源;地質勘探程度詳查以下,煤層厚度低於0.4米,煤層傾角大於60度且煤層采高低於1.0米等開采難度大、難以實現機械化開採的資源不再向煤礦配置,但作為突出煤層保護層開採的除外。(國土資源廳、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煤礦生產工藝和技術設備准入。嚴格執行採掘頭面核定、煤炭生產技術與裝備、井下生產布局以及生產能力核定等方面的政策、規范和標准,嚴禁使用國家和省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採煤工藝、支護方式及設備。淘汰前進式採煤法,採煤工作面嚴禁採用多支巷、巷柱式、倉儲式等非正規採煤方法進行開采。〔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嚴格煤礦企業和管理人員准入。

1.嚴格煤礦企業准入。不具備相應災害防治能力的煤礦企業,申請開采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煤層易自燃、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等煤炭資源的,不得通過安全核准,不得兼並重組其他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無相應災害等級施工資質和業績的煤礦建設施工企業,不得施工具有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煤層易自燃、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等災害的煤礦建設項目。(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管理人員准入。從事煤炭生產的企業必須有具備相關專業和實踐經驗的管理團隊,煤礦必須配備礦長、總工程師和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的副礦長並按規定培訓合格,以及配齊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質測量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煤礦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經歷。否則,責令停產整頓並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煤礦專業化安全託管。鼓勵專業化安全管理團隊和優勢煤炭企業以託管、入股等方式管理小煤礦,提高小煤礦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託管雙方必須簽訂協議或合同,明確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煤礦安全託管後,委託方(託管煤礦)與承托單位均承擔安全生產責任。(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建立煤礦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承諾和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制度。開展安全誠信評估和安全誠信示範企業創建活動。實施煤礦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定期公布煤礦安全生產信用分類信息。(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深化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水害治理

(六)加強瓦斯基礎管理。

1.建立完善煤礦瓦斯防治機制。(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財政廳、省地稅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的礦井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應當為第一行政副職;高瓦斯礦井必須設置獨立通風機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設置防突機構(可與通風機構合並);瓦斯礦井按噸煤不低於15元,高瓦斯礦井按噸煤不低於30元,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噸煤不低於50元的標准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其中用於瓦斯治理的費用不得低於所提取費用的50%。未達到上述要求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嚴肅查處。

(2)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嚴格落實瓦斯治理區域和局部「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所有礦井必須確保瓦斯監控系統運轉正常,每個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跟班作業;瓦斯超限必須立即停產撤人,查明原因,落實防範措施。否則,責令停產整頓並依法處理。

2.加強瓦斯抽采利用。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按規定建立固定瓦斯抽放系統,切實做到應抽盡抽,抽采達標;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促進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財政補貼、稅費優惠、發電上網等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財政廳、省地稅局、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四川能源監管辦,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煤礦水害治理。縣級人民政府和省屬重點煤礦企業組織進行區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制定區域性煤礦水害普查治理實施方案,對每個煤礦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老空區積水劃定警戒線和禁采線。煤礦企業要建立防治水機構,配齊防治水人員,嚴格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各項要求。〔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普查煤礦隱蔽致災因素

(八)強制查明隱蔽致災因素。煤礦企業必須查明開拓開采范圍內的瓦斯、水、火等隱蔽致災因素和有關開采條件,未查明的,必須運用物探、鑽探等綜合勘探技術進行補充勘探,否則不得繼續建設和生產。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等條件發生較大變化的,應及時修編相應的地質報告。〔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推進煤礦「四化」建設

(九)推進礦井安全質量標准化建設。大力推進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工作,大力推進安全質量標准化示範礦井建設。地方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對達到二級以上安全質量標准化礦井的鼓勵政策措施。〔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推進煤礦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建設。

1.制定我省煤礦機械化改造提升條件和標准,鼓勵和扶持30萬噸/年以下的小煤礦機械化改造。對機械化改造提升達到產業政策規定的最低規模的產能,通過省直有關部門核定認可,不受生產能力提升年限、檔次及資源服務年限的限制。對實施機械化改造提升的礦井,符合資源配置政策和條件的,可以增配資源。對現有未實現採掘、運輸機械化的煤礦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在2020年底前完成機械化改造。(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簡化機械化改造審批程序。煤礦在現有生產系統和資源范圍基礎上實施機械化改造的,需編制機械化改造方案(設計),改造工程竣工後,提升的能力可通過生產能力核定予以認可,不再履行煤礦基本建設程序。(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煤礦「四化」建設技術服務。加強科技研發和推廣運用。加強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宣傳,加強科研院所、設備生產商與煤礦企業對接,鼓勵其採取多種方式合作。產煤縣(市、區)要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介機構或大型煤礦企業在當地設立技術服務機構或建立煤礦專家團隊,採取政府或企業購買服務的方式,為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和煤礦安全生產特別是煤礦「四化」建設提供技術服務。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產煤縣(市、區)原則上要在本區域內建立煤礦技術服務機構,加快川南、川東片區防突實驗室建設,為煤礦瓦斯災害治理提供技術支持。〔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煤礦礦長責任和勞動用工管理

(十二)嚴格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煤礦企業董事長、總經理和煤礦業主、礦長必須嚴格落實《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嚴禁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嚴格按照批準的區域正規開采,不得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核定范圍組織生產;礦井圖紙與井下實際相符,不得隱瞞安全生產真實情況,不得逃避監管,嚴格執行上級安全監管監察指令。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煤礦,一律停產整頓。〔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規范煤礦勞動用工。煤礦企業要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煤礦企業應按規定做好用工登記,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嚴禁使用包工隊或將井下工程、採掘工作面進行承包、轉包或租賃,杜絕「以包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保護煤礦工人權益。煤礦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和工時制度,為職工提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完善粉塵防護設施;開展職業衛生培訓,定期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生產礦井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將職業衛生納入建設項目「三同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提高煤礦工人素質。推動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加快煤礦專業技能人才培養。統一煤礦安全培訓大綱,建立統一考試題庫和考核檔案,嚴格教考分離、嚴格實際操作考核。所有煤礦從業人員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堅持分工種、分崗位培訓,所有新工人、轉崗、輪崗人員必須簽訂「師帶徒合同」,徒弟在師傅帶領下在崗操作不少於4個月。嚴厲打擊無證、持假證上崗。強化基層班組建設,規范區隊長、班組長選拔任用,班組長每年復訓時間不少於24學時。將煤礦農民工培訓納入各地促進就業規劃和職業培訓扶持政策范圍。(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和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十六)落實分級屬地監管責任。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各產煤市(州)、縣(市、區)要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市(州)人民政府對行政區域內所有煤礦(含國有重點煤礦)實施安全監管,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對行政區域內除市屬及以上的其他煤礦實施安全監管。要按照煤礦管理許可權落實停產整頓(含主動停工停產)煤礦的監管責任人和復工復產驗收部門。省煤炭產業集團、省古敘煤田公司所屬礦井停產整頓後復工復產由省煤炭產業集團、省古敘煤田公司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董事長、總經理共同簽字;其餘市屬及以上煤礦由市(州)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其他煤礦由縣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對不履行或履行監管職責不力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明確部門安全監管職責。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嚴格煤礦建設項目核准、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審查,嚴格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嚴格生產能力、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入井人數等核定,加強煤礦從業人員培訓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煤礦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制度,嚴厲打擊煤礦無證勘查開采、以硐探坑探為名實施井下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等違法違規行為;公安部門要嚴格煤礦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存儲、領用、清退的監督管理,對責令停產整頓的煤礦停止審批購買民用爆炸物品;供電部門要加強煤礦安全供電管理,不得隨意停止煤礦供電,嚴禁向非法煤礦供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導煤礦企業規范勞動用工管理,依法查處煤礦企業非法用工和欠薪行為;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煤礦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會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強化對煤礦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資質的監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煤礦企業工商營業證照的登記管理工作。(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國土資源廳、公安廳、四川能源監管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嚴肅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追究。煤礦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必須依法依規追究企業主體責任和中介機構相關責任,同時嚴肅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責任人員責任。〔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監察廳、公安廳、省總工會,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煤礦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提高人員、經費、裝備保障水平,確保煤礦安全監管職責履行到位。各產煤縣(市、區)按規定配齊煤礦安全監管人員並嚴格管理,強化對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建設或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核定范圍組織作業等行為的監督查處。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產煤縣(市、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應配備總工程師和具有煤礦主體專業的安全監管人員。〔有關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其機構編制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高煤礦應急救援科學化水平

(二十)加快煤礦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1.加快區域應急救援基地和地方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託省屬重點煤礦企業,在川南、川東、川西、川北、攀西、成都地區建立6個省級區域礦山應急救援基地,為區域煤礦應急救援提供服務;各產煤市(州)、縣(市、區)應建設煤礦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運行維護費用由當地財政給予支持。〔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煤礦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設立專職礦山救護隊條件的煤礦企業,必須與就近的專職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服務協議,並建立兼職救護隊,救援人員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煤礦企業必須制定應急預案,建立統一的生產、通風、安全監控調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應急演練。(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煤礦應急救援裝備建設。煤礦要按規定完善緊急避險、壓風自救、供水施救系統,配備井下應急廣播系統,儲備自救互救器材。推廣使用能夠快速打通「生命通道」的先進設備、煤礦應急指揮、通信聯絡、應急供電等設備和移動平台,以及遇險人員生命探測與搜索定位、災害現場大型破拆、救援人員特種防護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裝備。(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煤礦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和統籌協調。建立完善煤礦應急救援快速反應協調機制。發生煤礦事故後,各級黨委、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暫行規定》有關要求,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發生較大及以下事故的,成立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長的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成立由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長的事故搶險救援指揮部,指揮搶險救援。在煤礦搶險救災中犧牲的救援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為烈士。〔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省衛生計生委、民政廳,有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前發布的相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准。本實施意見由省安全監管局、四川煤監局負責解釋。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8月28日

閱讀全文

與對煤礦綜合機械化改造扶持政策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黑龍江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瀏覽:210
機械化養護中心 瀏覽:838
上海特種設備管理 瀏覽:48
機械師改槍 瀏覽:181
機械化剪紙 瀏覽:757
美燃環保設備 瀏覽:809
濟南北斗星數控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838
自動噴塗機械手 瀏覽:457
中小型農業機械加工項目建議書 瀏覽:251
不銹鋼加工設備市轉讓 瀏覽:441
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 瀏覽:110
扳手機械原理 瀏覽:61
凱格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瀏覽:61
廣毅機電設備 瀏覽:805
重慶三陽辦公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494
華技達自動化設備 瀏覽:631
東莞石碣自動化設備廠 瀏覽:131
機械制圖陳列櫃 瀏覽:246
鄭州奧鑫游樂設備公司 瀏覽:733
美邦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瀏覽:386